在繁雜的聲音裡找到自己的看法,經常需要具備更多的批判思考能力,但我們該如何在進行「批判思維」時,不落入單純「批判」的邏輯陷阱?

公號 ID|knowyourself2015
公號簡介|人人都能看懂、但只有一部分人才會喜歡的泛心理學。

最近後台收到了這樣一條粉絲留言:「KY 你好,我是一個挺拿不定主意的人。不管是買東西,還是想了解什麼信息,我都會在網上查很多資料。但我發現,現在互聯網、新媒體上各種聲音太多,亦真亦假,看得越多我似乎也越迷糊了。我想知道,我該怎樣在面對這麼多不同的信息時保持清醒,作出理智的判斷呢? 」

的確,正如這位粉絲所擔憂的,在現下這樣一個信息爆炸的時代,有一種能力尤為重要,那就是批判性思考的能力。一個有批判思考能力的人,才是思想上獨立的人,才能夠找到自己的意見,發出自己的聲音。今天我們藉著兩本關於批判性思維的經典書籍——《Asking the right questions: A guide to critical thinking(學會提問)》(Browne & Keeley, 2007)和《Critical thinking(批判性思維)》(Moore & Parker, 2011),來聊聊如何獲得這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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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性思維是什麼?

美國專門教授和研究邏輯與批判性思維的學者 Brooke Noel Moore 和Richard Parker將批判性思維(critical thinking)定義為一種謹慎地運用推理,去斷定一個斷言是否為真的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批判」在中文語境中雖然帶有批評、判斷對錯的意思,但實際上批判思維更多指的是保持思考的自主性和邏輯的嚴密性,不被動地全盤接受,而不是刻意帶著偏見去駁斥一個觀點。同時,Moore 和 Parker 指出,批判性思維也是一項能夠被習得併且通過訓練和運用提高的能力。

常見的思維方式可以分為兩種:海綿式思維(sponge approach)和淘金式思維(panning-for-gold approach)。

顧名思義,海綿式的思維方式是一種像吸水的海綿一樣被動的、幾乎無差別的吸收來自外部的信息。這種方式可以幫我們在較短的時間內獲取大量的信息,也不需要繁瑣的思考過程。但相對的,它的弊端在於無法對繁雜的信息作出評判和取捨。如果始終依賴這種思維方式,人們會對自己新獲得的所有信息都深信不疑。而與之相對的淘金式思維,就是一種主動地在獲取知識與信息的過程中與其產生互動,並像淘金者一般在謹慎思考與分析後過濾掉「泥沙」,留下智慧的「金子」。(Browne & Keeley, 2007)

在批判性思維者身上,這兩種思維方式常常是並存的,因為即使是“淘金”,也需要盤裡已經具有一定程度的信息量或知識儲備才行,而海綿式思維的確是一個可以在前期收集大量信息和知識的方式。如果你想習得批判性思維,你首先還是需要大量吸取知識和信息,作為你的基礎,這樣你才有可能,獲得辨識好壞的能力。批判性思維並不是捷徑。

我們在什麼時候最需要批判性思維?

生活中大部分的結論,其實是無法從邏輯上完全精確地證實或證偽的。因此,我們就只能通過證據的數量和質量,來判斷一個結論的可信賴程度。此時,能夠幫助我們分析、評價相關證據的批判性思維能力就顯得格外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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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 6 種人們經常在生活中用來佐證自己觀點的證據,但它們都有一些可能存在的問題(Browne & Keeley, 2007):

1. 直覺

這種論據依靠人們的「常識」,或者所謂的「第六感」。如果一個人在論證其觀點時只說「因為這是常識」、「我就是知道」,卻無法闡明論證的過程,那他所用的證據就是自己的直覺。

直覺作為證據不一定就是錯的,因為這種 gut feeling 也許是來自於前期的知識積累,只是持論者本人忘了它的來源。但,直覺不能作為可靠論據的原因就在於它太過私密,除了本人以外無從考證這種「直覺」從何而來,也因此也無法比較兩個截然不同的「直覺」。

2. 個人經歷

有一些持論者常常用「我的某某同學⋯⋯」、「我的某某親戚⋯⋯」、「我認識的一個人⋯⋯」為證據支撐自己的斷言。比如:「我之前認識的一個留學回來的人,就是花錢混日子的,什麼都不會。所以留學生都是這樣,出去『鍍金』,其實肚子裡什麼也沒有。」如這個例子所示,將個人經歷作為論據的最大問題就是以偏概全,因為群體中的極小部分人,甚至某一個人的經歷並不能夠被當作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事實。

3. 典型案例(case example)

和個人經歷類似,以典例作為證據的論證也是基於幾個或一個人的經歷。但不同的是,典型案例往往被刻意塑造得更加生動、細緻,更具有煽動情緒和引起共鳴的效果。比如,一篇目的是推崇安樂死合法化的文章,開頭可能就會繪聲繪色地講一個重病的老人是如何在病魔折磨中痛苦地死去。此時,讀者被牽動起來的情感讓他們的注意力被分散,很難再理智分析這個案例作為一個證據的價值,也不再尋找其他相關的研究證據。

4. 當事人證言(personal testimonials)

像是書封,影評,食評這樣以「當事人」的經歷作為論據說服別人的情況在生活中也十分常見。但,作為個人經歷的一種,當事人證言同樣不具有代表性。甚至,它往往是充滿選擇性的。因為不難想像,那些想要說服別人買書、消費,或者去某地觀光的人,必然會嚴加挑選他們要用的證人和證詞。

5. 專家意見

許多提出斷言的人也會引用專家的觀點來為自己辯護。在人們看來,專家一定是在某個領域有一定建樹,並對那個特定領域的話題擁有一些發言權的。因此,有專家為其「正名」的斷言似乎也更能讓人深信不疑。可是,關於專家意見,也有幾個常常被忽略的事實。

首先,專家也是會犯錯的。即使是該領域最權威的專家,他的話也並非等同於真理。其次,人們往往被「專家」這個名號所迷惑,而沒有去思考以下幾個問題:這個專家所談論的是他自己所擅長的領域嗎?他在這個具體的課題上有什麼研究成果呢?比如,在為一個關於兒童成長發展的斷言中,一個社會心理學家的意見可能就不如一個發展心理學家的意見更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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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一些粗糙的廣告或謠言常常要嘛就根本不提及這個專家究竟是誰,只是空口無憑地引用「據專家稱⋯⋯」,要嘛就找一個和自己論證的主題所在領域毫不相干的專家來「證明」。

6. 研究報告

研究報告作為一種證據的類型,在對應的科學研究進行得比較理想、規範的情況下,的確能夠作為一種可靠的論據。不過即便是有研究結果作為支撐的斷言,也需要運用批判性思維來分析、審核。因為研究的質量可能會參差不齊,不同的研究結論也有相互矛盾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研究結果通常並無法證明結論,只能為結論的成立提供支持。

你有沒有陷入過這五種邏輯陷阱?

很多時候,我們並不認為自己在面對各種繁雜的信息和觀點時真的就是一味地全盤接受、囫圇吞棗。但是,多數人又似乎沒能做到有邏輯地、理智地思考並作出判斷。其實,這是由於我們在思考時常常陷入一些自己都意識不到的邏輯誤區:

1. 這個現象有替代解釋嗎?

在被告知了一個現象,或者得知一句斷言之後,只要不是完全不經思考就把它當作事實,我們就會想尋找原因——為什麼是你說這樣呢?而此時持論者只要能夠提供一個看起來能夠說通,或者貌似十分合理的解釋,我們就會欣然接受,甚至深信不疑。

比如,一個朋友在你感冒時向你推薦一款感冒藥,他的理由是:「上次我感冒特別嚴重,吃了它就好轉了。」他的話聽起來沒毛病,似乎的確是吃了這個藥讓他的感冒好轉了。但其實,像類似普通感冒這樣的疾病,在最嚴重的階段之後,即使什麼也不做,也會稍微好轉,至少會回到病情的「平均水平」。這在統計學上被稱作「趨均數回歸」(regression to the mean)。雖然不排除這位朋友的好轉真的是歸功於藥效的可能性,但後面這種情況也不失為一種合理的解釋。

其實,不僅是日常生活中,就連在科學研究裡,一個結果也往往會有除了中心結論以外的至少另一種替代解釋(alternative explanation)。通常情況下,替代解釋並不是顯而易見的,它需要更加深度的思考和分析。而有時,也或許是因為斷言者已經提供了一種能夠很好地自圓其說的解釋,人們就不會想到,或者放棄問自己一句——這個現像還有別的可能的解釋嗎?

2. 相關關係≠ 因果關係

「專家說,多吃燕窩讓人皮膚更好」,「專家證明,學心理學的人更聰明」 (咦?),「專家說⋯⋯」諸如此類的斷言,我們每天都可以看到。但,這裡面可能包含一個嚴重的邏輯錯誤,那就是把相關關係與因果關係混淆了。通常,如果要研究兩個變量之間的關係,比如燕窩和皮膚好壞,那麼可能需要在一群人中挑出一組吃燕窩的和不吃燕窩的,然後對他們的皮膚質量進行一個評估。如果吃燕窩組平均皮膚質量高於不吃燕窩組,那麼可以總結:燕窩和皮膚好壞之間是正相關關係。

但,我們能夠因此總結因為吃燕窩,所以皮膚好嗎?答案是不能。因為,這兩組人之間除了吃不吃燕窩這一變量有差異,可能還存在其他的變量上的差異,這些變量可能與吃燕窩相關。比如,愛吃燕窩的人也許本來就更愛美,更注重皮膚的保養,於是他們也會做很多其他事情來保養皮膚,比如吃水果、護膚、早睡早起等等。那麼,可能是這些他們其他的某一個共同點讓他們皮膚比另一組人好,也可能是這些因素共同造成的結果。而想要證明因果關係,就必須排除掉所有的隱含變量。

有很多我們可能意想不到的事之間都存在著相關關係,比如,全球氣候變暖與海盜減少。但是,你會說全球變暖是因為海盜變少了嗎?

3. 其他常見的思考謬誤

a. 訴諸人身謬誤(ad hominem fallacy)——因為一個人的個人品質、興趣愛好或者過往經歷而攻擊他的觀點。比如,「那個科學家被證實過曾經虐待動物,所以他說的肯定是假的。」但其實,持論者的個人品質與其論證的質量並無關係。

b. 因人納言謬誤(positive ad hominem fallacy)——對一個人或某個組織的積極評價直接轉移到對他觀點和論證的評價上。比如:「他這麼好,他說得肯定都是對的。」

c. 訴諸公眾謬誤(appeal to popularity fallacy)——「共識」,「大多數人」這樣的字眼也常常出現在斷言和論證中。但其實,認為多數人支持或者相信的觀點就是正確的,本身就是一個錯誤假設。這就像一個謠言可以被廣泛傳播,並讓大多數人都信以為真,但並不代表它就是真的。


圖|作者提供

那麼,該如何訓練自己成為更理智的思考者呢?

首先,Browne 和 Keeley 提出的最基本、也是最關鍵的一步就是:學會提問。

當人們只是被動接受觀點時,很容易就會被持論者的思路所影響,失去獨立思考和判斷的能力。此時,作為讀者和聽眾,最好的保持專注和理智的方法就是不斷對內容提出批判性的問題——為什麼作者下了這個定論?有什麼證據支撐嗎?證據來源是什麼?證據本身可靠嗎?

除了不斷提問之外,還需要學著質疑「想當然」的假設(assumption)。我們基於自己或他人的經驗,對於一些習以為常的既定「事實」大都不會費力氣思考,也鮮少存疑。比如,晚上應該睡夠 8 小時,女生比男生更多愁善感,一天要喝 X 升水⋯⋯但這些想當然被當作事實已久的假設,並不一定是真的。從這些「想當然」已久的假設開始申思,能幫助我們養成在日常生活中理性思考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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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練習理性思考之前,我們也要認識到自己目前思維邏輯上的誤區和偏見。很多時候,我們在打開一篇文章以前就已經帶著可能自己都沒有意識到的偏見了,我們甚至還會帶著偏見去尋找斷言。

比如,一個人有著迫切的想要減肥的願望,他看上了一款瘦身食譜,於是在網上開始搜羅關於這個食譜的反饋和意見。如果這個人心裡已經對這個食譜抱有很高的期待,躍躍欲試,那麼他可能在查資料的時候就會有意無意地,更關注那些正面的信息或觀點,而刻意忽略、或是更挑剔地看待那些負面的觀點。而為了幫助自己避免在做決策時被這樣的偏見和誤區影響,並理智地分析現有的信息和觀點,最重要的就是先意識到自己可能會有認知偏差的存在。

今天的文章看起來不難,但在實際生活中,去應用和思考是很難的,希望未來你在聽到他人或自己論證某些問題時,能夠跳脫出來想一想,有沒有出現邏輯上的陷阱?希望你能不被任何「權威」或者「主流」的聲音裹挾,永遠自己判斷,因為只有你能對你的生活負責,也只有你為你的生活承擔後果。

要記得,沒有人值得你交付出自我判斷的權利。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