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人書摘,《31 歲又怎樣?》我們活到人生中間點,終於學會自在做自己,不再把他人情感放第一,你要先照顧好自己。

31 種腦,31 個愛與恨的選項,
31 歲又怎樣?
人生的中間點,也是獨立活下去的起點,
無論如何,前方正是要走的路。

孤僻

今年春天人事異動,位子調到我旁邊的女生向我搭話,我停下寫報告的手,看著她。

她問我是哪一所大學畢業的,我回答後,她說:「哇,果真如此,我聽其他人說過呢。其實我也是那所學校畢業的。這家公司很多員工來自早稻田和慶應大學,在這裡遇到學姊真開心。我們以前可能就在哪裡見過,啊,我以前在車站前的 Dunkin Donut 打工,不過那家店現在倒了。對了,上星期的送舊迎新妳沒參加嗎?我找了妳半天呢⋯⋯」一個人滔滔不絕地說了一大串。

我正要回話,有人在後方叫她,她精神十足地回應「有!」隨即站起身來,頭也不回地走了過去,好像我從來不曾存在過。

雖然我對此習以為常,但把視線移回電腦螢幕時,卻暗自湧起一股憤怒。那種感覺,就像困擾自己多年的肩膀痠痛,常由於某個契機突然忘記或是不經意地想起。我想繼續工作,但剛才構思得差不多的想法卻已經支離破碎了。

調來這家擁有兩千名員工的企業的行銷部已經八年,我也三十一歲了。和我在同一課工作多年的同事,除非業務往來,從來不會找我說話,但搞不清狀況的人就會像剛才那個女生一樣,一廂情願地和我聊天。我知道他們想熱絡彼此的關係,但我就是無法接受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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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在公司裡是出了名的「孤僻、不合群」,但我覺得這其實有點言過其實。我承認自己很孤僻,然而,我並不討厭和別人相處,只是不擅長聊天和社交而已。經過多年訓練,我學會了嘴角微微上揚,擠出像微笑般的表情,不過現在它反倒成了最大的失策。如果我從頭到尾都面無表情,或許可以減少一半的麻煩。

我從套裝口袋裡拿出耳塞,指尖轉動著黃色的海綿栓,塞進耳朵裡。方才找我談天的女生恰巧回座,看到我的舉動,一臉詫異。剛才浪費了十五分鐘聽她講些沒營養的事,害我不得不留下來加班。而且,只要雙方感覺有點投緣,對方就會邀約喝咖啡或聚餐,到時候還要思考怎樣拒絕才不傷和氣,簡直煩死人了。

我小時候比現在成熟多了。我會配合同學聊天的內容擠出笑容,也曾受邀去聽完全不感興趣的偶像歌手演唱會。我害怕那些把我當朋友的人討厭我,明明毫無快樂可言,也會假裝樂不可支。然而,隨著年齡的增長,我越來越無法融入周遭環境。最近,我雖然會心不甘、情不願地參加公司餐會,但看到那些年輕女孩在聽上司聊棒球或說教時頻頻點頭,我有種想掐死她們的衝動。

當然,我並不是對每個人都心懷殺機,其實我相當擅長一對一促膝長談,非但不討厭讀書和工作,而且還樂在其中。所以,我這個「孤僻、不合群」的人也有幾個稱得上朋友的人———一個青梅竹馬的老友,以及就職後,迫於工作需要去上電腦學校時結識的友人。求學時,我曾經和同年級的男生交往,和現任男朋友也交往快兩年了。

有人拍我的肩,抬頭一看,和我同期進公司、被分到其他課的男職員面帶微笑地看著我。他以雙手示意我拿下耳塞。

「妳還是老樣子。」我並不討厭他,因為他說話不會拖泥帶水。「抱歉,打擾妳一下。關於和泉小姐婚禮後的續攤,我們這些同期的決定一起出錢合送禮物給她。我會先墊錢,包括續攤費用在內,總共一萬五千圓左右。」和我同期進公司的女生下個月要結婚了。這已經是第幾個人結婚了?每次有人結婚,我都得包紅包、浪費一天的假期、說一些言不由衷的祝福、分攤續攤的花費和禮品費。

我並不是捨不得花錢。反正續攤的事自然有人費心張羅,既輪不到我統籌也用不著我去買禮物。大家很清楚我的個性不適合處理這種事,所以都默許「妳只要出錢就好」。

我必須心存感激,這等於免除了我當打掃值日生的義務。沒想到我卻心口不一,脫口而出的竟然是這句話:「我不去參加婚禮,也不會去續攤,更不會出送禮的錢。」情不自禁地大聲說完後,周圍人的視線全集中在我身上。他瞠目結舌,小聲地問:「妳和和泉小姐關係不好嗎?」

「我是說,假日想好好休息。別人結婚是她家的事,與我無關,不要把我扯進去。」

我大發雷霆之際,坐我旁邊的那個女生慌忙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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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完班,搭末班車前一班電車回到公寓。我筋疲力盡地把門打開,就看到答錄機的燈光在黑漆漆的房裡閃爍。我提著便利商店的袋子,一屁股癱坐在廚房地板上。我個性這麼孤僻,只有我媽和男朋友會打電話給我。另外那兩個朋友知道我不接電話,有事都會以簡訊聯絡。無論是我媽還是男朋友,我都不想聽到他們的聲音。

好煩。我垂頭喪氣地坐了很久,連上衣都沒脫。都是我的錯嗎?是我不對勁嗎?

上次,我那個青梅竹馬的老友委婉地這麼說我。的確,我真的是漠然地過日子。雖然內心隱藏了諸多不滿,但還是聽天由命、隨波逐流。讀自己的學力能夠應付的學校,進入願意錄用我的企業工作。我覺得凡事不能抱持成見,只要有人邀約,我向來不曾拒絕,沒想到每次都會弄巧成拙。當上了年紀的女人說:「我已經是老太婆了。」我會忍不住回答:「是啊。」當胖女生說:「我不減肥不行了。」我卻回應:「沒錯。」即使我告誡自己,這時至少應該閉嘴,但總是把心思都寫在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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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男朋友大我三歲,相當沉默寡言,他說就是喜歡我的笨拙。沒想到,我連續幾次拒絕他的邀約後(因為很累),他卻突然暴跳如雷地破口大罵,「妳當初的可愛跑到哪裡了?難道都是裝出來的嗎?!」罵得我啞口無言。事後,他向我道歉,「是我壓力太大了。」最近他也經常這樣。而我媽打電話來,表面上是擔心我,其實只是要找人說我爸的壞話。

與我無關,我要斬斷一切。我感到孤獨無助。沒有人認同我。

這時,一個念頭突然在我腦海中閃現。搞不好大家整天喋喋不休,就是為了排遣這份孤獨。既然如此,我還是繼續孤獨好了。我站起身,沒有聽答錄機的留言就直接刪除了。

翌日早晨,我一進公司就找部長,部長也在找我。上午九點半,我們就在小會議室內面對面而坐。

我遞上一直寫到凌晨的辭職信。打從我進公司就一直對我照顧有加的部長用力拍了拍自己寬闊的額頭,看到他這驚訝時的習慣動作,我忍不住笑了出來。部長立刻瞪著我。

「妳為什麼不能在大家面前像這樣笑一笑?」我一時詞窮,楞了一下才回答,「遇到好笑的事,我當然會笑。」

「公司這麼無趣嗎?」
「工作很有趣。」

部長抓了抓耳垂,連珠砲似地說:「妳的工作能力很強,開會表達意見時簡直判若兩人,還會說笑話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但妳只有在菜鳥時參加一次員工旅遊,之後從來不參加尾牙或是送舊迎新。這些事,還可以解釋成妳特立獨行,但聽說妳最近還會戴耳塞?」

我沒有回答,視線移向部長丟在桌上的辭職信。

「妳這種個性,無論到哪裡都混不下去。別以為自己可以獨善其身。」

他雖然語氣粗暴,但聽起來不像挖苦,反而充滿憐憫。

「是啊。」

我不討厭上班,也不討厭和人相處。所以,只要費心尋找,一定可以找到不需要戴耳塞的地方。即使找不到,我也無所謂了。

不喜歡就不喜歡,我從來不曾祈求別人的諒解,我又不是靠別人養活。我只在覺得好笑的時候發笑。想到這個世界這麼簡單,我笑得合不攏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