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日記,用 500 字寫繾綣的單身心事。愛過,宛若一場生離死別,致愛人的告別式:謝謝你來,我們不說浪費。

分手後我替你辦了場葬禮。

人的一生是一連串儀式組成的既視感,每年慶祝自己出世,一首生日快樂歌重新設定,數算歲數,吹滅蠟燭,暗自願望靈魂得以新生;第一次戀愛,交往 100 天的手作卡片,在一起的週年禮物,我們像豢養寵物般,一步步架構對永遠的想像,餵養愛情。

但你知道記憶本是幻象,靈魂不能重生,像愛始終消長,生命終有分別。

能不能答應我
再見時候就別再認出我
別讓我承受牽過的你的手
再重逢已換作你向我告別揮手

那是場沒人嚎啕,寂靜到詭譎的告別式。

攤開畢業紀念冊,指認我們相遇的班級,一年七班 XXX,我還記得你當時的笑臉;翻箱倒櫃找出那些流竄課堂的便條貼,小小一張,歪斜筆跡上孵育的是尷尬稚嫩的愛戀;生日、出遊、平凡日子裡的無聊自拍,對愛的純真,凍結在照片時光,不再復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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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死別有時是他人家的事,沒碰過,不會想像失去的難受,像那時我們堅信愛裡只有永遠,沒有分別。

後來才懂,原來愛過也是種生離死別,愛過的人,別了以後,不論死後有知還是無知,你的呼喚,他已無關痛癢。想念一個人,是回憶更似弔念,弔念愛過的曾經,弔念世界有過你駐足的身影。

我在心裡葬了你,反覆默念悼詞:謝謝你來,我們不說浪費。

記得你愛過 你要記得你愛過
記得你曾經走過 記得繼續向前走
記得我眼中 見過你停留
你的身影一直在我的世界裡駐守

幾年後我仍像鬼魅在情愛裡飄蕩,幾個夜晚的唇瓣交纏、體溫依偎著取暖,僅相伴一晚的陌生人隔日傳訊:我想你。他說想我,我們還懂想念的意義嗎?

或許痛過以後,我們只是極盡激情地活在一場害怕孤寂的宿醉裡,不管情愛,只求陪伴。

若愛是場生死別離,你還敢不敢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