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機構裡被社會遺忘的少年們,在懲罰性濃厚的感化教育外,他們需要更多社會理解,從教育開始讓他們重拾人生掌控權。

文|麥田捕手(兒少安置機構工作者)

我一直在想這究竟是一份什麼樣的工作。什麼樣的工作必須成日被罵、又成日跟別人鞠躬道歉?

身為兒少安置機構的工作者,我們總要跟麻煩的人或麻煩的事攪在一起,喜氣洋洋的好事通常不會找上我們。而我們的立場跟定位,則像是這些麻煩人或麻煩事的「代言人」、「維護者」,更精確的說是「收拾善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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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日子以來,夥伴們還習得新技能叫做「道歉」,剛開始出去還會尷尬、扭捏、不好意思,「抱歉我們孩子又給您惹麻煩了!」、「真的很抱歉我們會帶回去好好教!」、「真的很對不起讓你們這麼困擾!」等。

但經過了警政、司法、教育、社區民眾、孩子的雇主等各個系統,甚至是上達成天聽到我的大老闆等人一大圈的洗禮,現在大家都已道歉道得相當自然、毫不猶豫直接彎腰 90 度:「真的很抱歉,對不起,孩子做了這些事情造成你們的困擾,我們會把孩子帶回去教,謝謝你們讓我們知道這些事,謝謝你們的幫忙,我們會盡量處理,謝謝,對不起!」(鞠躬)

做錯事不等於該被羞辱

這個公式大概可以套用到所有情境。既要安撫對方,又不能聽起來像是偏袒孩子,每每想釐清事情、收拾善後,對方通常都是真的很委屈的受害者、盛怒到理智斷線的當事人,我完全能同理他們期待的其實是聽到孩子被臭罵一頓,甚至期待我們在現場踹孩子兩腳、惡狠狠的巴他們後腦勺之類的。

曾經有人告訴我們,這才是家長應該有的樣子!但我總想,真的是這樣嗎?我們也非得這樣嗎?無數事件下來,我們即便再怎麼憤怒、受到對方多大的責難,甚至羞辱,我們也不會這樣做,因為帶回安置機構之後,我們的重點還是要放在「跟孩子工作」上,並不是怕激怒他們,而是在整個過程中我們一直想強調的其實是——

「『你做錯事情』跟『你應該被羞辱』是兩回事」。我們常說「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當孩子被削到全無羞恥心的時候,他們開始不在意別人對他們的觀感,不在意自己對自己的觀感之後,漸漸對自我也會失去期待,一旦走到這裡,我們就更難跟他們工作下去。

這要拿捏中間值很難,特別是在現場,小孩站著三七步又一臉跩樣,甚至是同時面對一大堆三七步小孩的時候,理智跟本能之間的拉扯,真的讓人感到分裂。

緊繃的工作現場,專業與自我的掙扎

工作人員對外被噴,對內也一點都不威風,完全沒有好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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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我剛來這裡約莫一個月的時候,有個大孩子站著三七步,斜抬著下巴跟我說:「老斯我跨你郎丟後後,喜安抓妹來家吼溫糟蹋蛤!」(老師我看妳人挺好的,是為什麼要來這裡給我們糟蹋啊?)

我曾經因為在這孩子睡午覺的時候把他叫起床,結果被他指著鼻子大罵了五字經又被摔門,氣得我差點沒拿椅子砸人。那天我抓著椅背,指甲像是要嵌進木紋裡,真的有要變身瘋婆的感覺。直到背後傳來摔門的震動才把我拉回現實,意識到

「原來他們只會,或只學過這樣子跟別人互動」,我們過去似乎只教他們不要這樣、不要那樣、不要怎樣怎樣,有誰曾經好好教過他們,該怎樣把話說好、把事情做對?」

有時候看到孩子很多很幼稚、失序、挑釁的行為,我們當然也會有自己的情緒,我的專業常常在現場都放水流,當下的力氣跟理智通常得先拿來自我克制,無怪乎現在大家都說這個行業有很嚴重的情緒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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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的拉扯、關係的協商,都是日常

我們的專業建立在與服務對象之間的信任與關係,而這樣的信任和關係很難不牽涉到一丁點的情感。談到情感勢必會有拉扯,情感裡一定會有對方、會有自己,所以常常在處遇中會演變成「我在跟你工作,你卻在攻擊我」的關係。孩子們常常必須反擊,甚至以主動攻擊來獲得對話中的掌控感,即使他很清楚這麼說不恰當,但為了那一口帥氣的、那種「贏」的感覺,他們仍然會這麼做。

事後他可能會後悔、懊惱,甚至想補償,這種狀態跟反應有點像很多家暴的施暴者一樣,他們其實在權力中很缺乏安全感。

即使已經在我們這裡待很久的孩子,他畢竟也還是個孩子;即使知道他的不成熟都其來有自,但我們仍然為他即將到來的獨立生活憂心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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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個孩子因為個人因素,在端午放假時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錢,導致他連 100 元都拿不出來,無法坐車回機構。我們的老師在和他協商、引導他解決問題的過程中,他卻仍狂噴情緒,直嚷著就是要老師開一個多小時的車,專程去接他回園,最後當然協商破局,孩子一定得對他自己的選擇負責。

在對話結束前,老師不改慈父本性,怕孩子回來之後夜深餓著,即便 2 人剛剛談得面紅耳赤,仍然好聲好氣的問他「是否要幫你留飯?」螢幕的那端只傳回「留你妹」三個字做為反擊,完全嘴砲且虛弱的屁孩回應。這個梗在我們辦公室鬧了 2、3 天,仍然令我們哭笑不得,同事之間,甚至以優勢觀點來自嘲:「還好他沒罵三字經啊!」、「還好他沒說留你媽、留你娘啊!」笑鬧之下,卻也驚覺即將要結案的這個孩子,竟然在解決問題的能力及人際互動上仍然只能做到這樣,不免感到擔憂,甚至不禁思考——究竟是不是我們做得還不夠多?不夠好?


圖/作者提供

矯正/感化教育是為了懲罰?還是教育?

說實在的,2 年的安置該如何提升一個孩子過去 14、15 年來都處理不好的發展需求?我們常說「學好三冬、學壞三工」,意思是要學好需要很長一段時間,而要染上壞習慣卻很迅速,大概只需要 3 天的時間。在這麼有限的時間裡,安置機構優先能做的就是滿足孩子們的正常生活環境,再來才是拆解及處遇他們的需求。很多人卻以為,進了安置機構就應該有神效般的改變,期待我們在短短的時間內讓孩子們改頭換面,成為被投注資源之後應該要改頭換面並且懂得感恩的好寶寶,卻忽略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在這樣的社會價值與期待之下,我想機構除了配置社工師,可能還需要魔術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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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別談什麼留你妹了,你聽過留置觀察嗎?司法安置的孩子因為在機構裡違規而集滿 2 張(或以上)勸導單,就可以換取少年觀護所 5 日「住宿招待券」,甚至這些孩子可能因為難顯安置服務成效而被撤銷安置,進入感化教育。

這就變成,孩子們常常覺得他做錯事情之後,只要進去感化院關一陣子,出來後就因為受過懲罰了而理所當然洗掉之前的過錯,在這樣「懲罰意味濃厚」的矯正教育或感化教育之下,有時候並不見得能讓他們深切反省,而是形式上的一筆勾銷。比受懲罰更重要的是,我真心希望在他們有生之年的某天、當他們要做一些我們所不樂見的事情之時,能回頭想想我們為這些事情所道的歉、鞠的躬、擔的心,甚至是送他上銬時,那喉頭的酸與眼裡的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