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任賢寫《向高牆說不》書評,此次針對書內第五章「告別性別不平等的歧視高牆」做論述,精練挑出性別盲點,做出深度剖析。

前言

臺北市立大直高級中學,公民與社會科教師,黃益中先生(以下簡稱作者)於 2017 年(今年)4 月底,出版書籍《向高牆說不》。我曾經撰寫一篇書評「《向高牆說不》抗拒高牆,卻成為高牆的一部分」係針對該書的第 2 章「階級高牆」作批判反思。本文接續該書脈絡,再次撰寫書評,省思第 5 章告別性別不平等的「歧視高牆」,重新審視慣性思考下的性別盲點。

性別的面相非常豐富,如婦女運動、女性主義、歷史、性別平等教育、性別角色、性別刻板化、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民俗、媒體、醫療、食物、空間、法律、科技、地理學、身體自主權、美貌迷思、父權、愛滋、異性戀霸權、恐同症、情感教育、性教育、性別歧視與偏見、教科書、CEDAW、性騷擾、性侵害、性解放、性工作、色情、同志教育、親密關係、流行文化、視覺文化、BDSM 等,生活無處不性別,連我們呼吸的每一口空氣都有性別的味道。

作者在本章節中,以 1/4 的篇幅論性別平等教育,用 3/4 的篇幅談婚姻平權運動,其他的性別議題皆未申論,有「畫大餅」之弊。試想,難道只要完成性別平等教育與婚姻平權運動就能告別性別不平等的「歧視高牆」嗎?再者,作者在既有的權力關係裡又想要批判權力,因此出現許多錯誤想像。以下,我將針對作者的文本脈絡,提出 3 點書中再現的性別迷思,騰出更多性別討論空間。

一、再次跌進性別刻板印象的陷阱裡

作者認為「當一個人認同陰性氣質較多者,其性別認同會傾向女性;認同陽性氣質較多者,性別認同則較傾向男性。但有些人會同時認同陰性和陽性兩種性別氣質,屬於『兩性融合氣質』。當一個人的生物性別與性別認同不一致,則稱為『跨性別』。」(頁 161)

解構這段內文,作者過於粗糙又簡化的論述容易讓讀者混淆「性別氣質」與「性別認同」。試問,為什麼當一個人認同陰性(陽性)氣質較多者,其性別認同會傾向女性(男性)?有沒有可能是當一個人認同陰性(陽性)氣質較多者,其性別認同會傾向男性(女性)?作者的論述脈絡再次跌進性別刻板印象的框架裡,從「男生該有男生的樣子,女生該有女生的樣子」跌入「跨性別男生該有男生的樣子,跨性別女生該有女生的樣子」的思想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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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大學報。

再者,作者認為「有些人會同時認同陰性和陽性 2 種性別氣質,屬於『兩性融合氣質』。」試問,世界上有哪一個人不是同時認同陰性和陽性 2 種性別氣質?事實上,每一個人身上皆有陰性和陽性 2 種性別氣質。例如,一位父親抱著剛出生的嬰孩所表現的溫柔慈愛,不就是展現陰性氣質嗎?

二、婚姻平權運動鞏固婚姻制度,拒斥沒有進入婚姻關係的他者

其實,作者談論婚姻平權運動的內容在網路媒體上都可以找到相關資料,書籍內文並無新意。於此,我將提出自己對婚姻平權運動的不同見解,反思婚姻平權運動的誤讀。

未來,即便婚姻平權運動成功讓同志進入法律保障,難道就不會再有任何人被排除在親密公民權的保障外嗎?有,即是「非已婚者」,如伴侶關係、單身者。以歷史作為借鏡,我們看見臺灣婦運雖然成功削弱婚姻作為異性戀父權的機制,卻鞏固婚姻作為異性戀霸權的規範,同志被排除在親密公民權的保障外。如今,臺灣同運努力讓同志邁進法律保障中,即便將來成功讓同志在法律上享有與異性戀平等的政治正確位置,削弱婚姻作為異性戀霸權的壓迫,但種種婚姻制度所衍生的不勞而獲的特權,卻強化了強迫婚姻,鞏固婚姻制度,繼續將非已婚者排除在親密公民權的保障外。因此,我們要深思,同運是否有重蹈婦運覆轍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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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偏袒婚姻,社會福利透過婚姻關係進行輸送,其實是有意的拒絕非已婚者,迫使非已婚者居處劣勢。陳昭如(2010)認為「已婚」不應繼續是享有平等公民身分的前提。國家必須提供更多樣的親密關係保障,以避免婚姻成為唯一受制度性保障的親密關係可能性。我們應該停止透過婚姻來輸送社會福利,不再補貼婚姻,相反地,要積極改變不在婚姻關係中的人們所處的劣勢。

婚姻平權運動發展至今甚至出現「相忍」為平權的論述,進而宰制更邊緣的群體,並要求內部成員放棄某種程度的個人自由,向集體權力靠攏且輸誠,不斷侵蝕民主社會賦予個人的權益與發展。這種群體權力的迷思,一方面要求主流異性戀社會看見同志的結婚權,一方面卻模糊化同志內部的個體差異,迫使所有性別少數全被「我要結婚」的口號遮蓋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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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運對跨性別的假友善。圖片來源:吳馨恩。

三、再思,法律額外保障同志積極公民權的可能性

作者認為「同志們並不需要法律給予更多資源,只是想爭取與一般人相等的權利而已。」(頁 186)我始終對這個觀點充滿質疑。

蔡宜文(2016)在國立政治大學的「異性婚姻合法公聽會」上指出,2015 年的臺灣,男性每人每月薪資平均 5 萬 2653 元,女性 4 萬 3709 元,女性薪資僅為男性的 83.01%,等於女性需要多工作約 54 天才能達到男性一年的薪資水準。女性在職場的玻璃天花板與同工不同酬現象會讓女同志家庭居於雙重弱勢。因此,我們是否應該額外保障女同志家庭,如稅收減免,水電半價等方案,作為積極保障弱勢家庭的可能取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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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同工不同酬。圖片來源:每日頭條。

 


玻璃天花板。圖片來源:Linda Flynn。

再者,我們是否可以透過「補償性原則」,針對同志過去長期不利的社會處境,以及,現在的臺灣社會仍舊歧視同志的現象,給予同志與同志家庭的小孩於考試制度裡合理加分?或者,我們是否能夠增加「同志保障名額」?過去,我們可以看見「婦女保障名額」讓女性參政可以解決「男人不懂女人的痛」等資源分配問題,如有立委爭取低地板公車,讓懷孕的婦女方便搭乘公車,或是要求將馬路鋪得平坦,讓穿著高跟鞋的女性可以安心走路。

「婦女保障名額」的權力爭取是因為男性無法理解女性的社會處境。因此,增加「同志保障名額」正是基於「異性戀不懂同志的痛」,積極保障同志參政,才能更有效地爭取同志的權力。不過,各種補償機制需要範圍與期限,如果社會的氛圍不再歧視同志,或許就能取消考試的加分制度;或是同志無須靠保障名額即能參政,或許就能取消同志保障名額。

結語

向高牆說不,絕非只是站在高牆前,高喊著「不」就好。不只是要看見高牆,更是要看透高牆,解構高牆的內裡是用什麼水泥鋼筋磚頭木板等材質搭建。至今,在所有《向高牆說不》的書評中,除了我之外,皆是一面倒的好評。這讓我感到憂心,因為這本書的內容確實過於粗糙簡化,只談牆的表皮,未深入牆的內裡。作者雖然以滿腔的熱血向高牆說不,卻無意識地再現許多迷思,儼然已經成為高牆裡的那塊磚。本文與上篇書評「《向高牆說不》抗拒高牆,卻成為高牆的一部分」皆是作為拋磚引玉,希冀讀者在閱讀的過程裡,能夠提出更深刻的批判反思,不要只是被作者牽著鼻子走,無意間成為高牆裡的那塊鐵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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