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義致力於讓任何性別都能做自己。在推翻職場刻板之際,一起把眼光放在男人的處境,還有追求平等這條路上我們遇到的狀況。

為什麼這麼難以改變「薪資差異」?

男性薪資更高的原因之一是男性的工作更危險⋯⋯「玻璃天花板」指的是女性面對看不見的障礙,無法獲得高薪職務。「玻璃地窖」指的是男性面對看不見的障礙,無法離開最危險的工作。——渥倫 ‧ 法若(Warren Farrell)

女性運動如此成功的原因之一是強調同等權力,卻很少提及同等責任。

因此,年輕女性誤以為自己可以「擁有一切」,並因此受傷。忽視同等責任使得女性要上級的同等權利,卻不要男性做危險肢體工作的同等責任。我們看不見那些男人,諷刺的是我們多麼倚賴這些男性每天的辛苦工作。例如,你手上的這本書是幾項最危險、充斥著男性工作人員的工業產品:伐木和採礦。在警界,我們可以看到大部份警力是男性,每年死於自殺的警察多於死於任務的警察。

有些人會說,在職場試圖往上爬的女性會遇到男同事的阻礙,環境中有性別歧視。但是最新研究顯示,職場中,女性同樣會對女同事表現性別歧視,包括僱用、薪資和專業輔導。

例如,《心理科學》(Psychological Science)發表了一篇荷蘭的小型研究,發現女性之間的態度包括支持和偏見二者。研究者檢視資深女警的態度,以及「女王蜂」的行為。

在實驗中,一半參與者要寫工作中某個覺得身為女性是不利的時刻,或是她們感覺到性別歧視的時刻。另一半參與者要寫她們個人能力受到重視,性別不是問題的時刻。然後,兩組人都需要描述自己的領導風格,覺得自己和其他女性有多相似,她們是否覺得性別偏見在警界是一個問題。

這些女警的回答反映了她們有多麼專注於自己在職場的性別認同。有女王蜂行為的女人和職場其他女性沒有強烈認同。研究者引導她們思考性別偏見。她們的領導比較傾向男性風格,認為自己和其他女性不同,不認為性別偏見是一個問題。和職場其他女性強烈認同的女性同樣也受到引導,相信性別偏見存在,她們會有較為強烈的意願輔導其他女性。

研究者建議,希望有更多女性在上層職位的機構,必須面對職場的性別偏見。

研究者貝爾 ‧ 德克斯(Belle Derks)說:「如果你只是把女性放在上層職位,卻沒有對組織中的性別偏見做任何事情,這些女性會被迫和同儕保持距離。」否則,這些女性可能忽視性別偏見,或不協助女性下屬。

「如果你讓女性處於這種狀況,必須選擇自己的機會或群體的機會時候,有些人會選擇自己。為什麼必須做出選擇呢?男性就不需要。」

如果我們調整危險工作以適應女性,而不是女性去適應危險的工作,其問題就是一起工作的男女會對工作需要他們做些什麼發展出兩種不同的—無法兼容—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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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檢視荷蘭研究的方式是把大家心中的性別偏見視為遺傳上的態度,是長時間演化發展出來的,讓員工能夠符合工作的需要,例如覺察狀況、願意身體力行地對威脅作出反應。如果女性感覺到男同事的對立,可能只是這個職業裡每個人都需要忍受的某種石蕊測試。

同儕需要知道這個人—無論男女—是否能夠勝任,是否夠強悍,在關鍵時刻可以「支持」他們。

沃倫 ‧ 法雷爾指出:戰鬥訓練需要男人不重視自己的生命⋯⋯結果呢?騷擾和欺侮就是為此存在的準備工作—這就是為什麼男人彼此欺侮騷擾:他們在閹割彼此的個性。戰爭機器若能使用標準零件會運作得最好。因此,欺侮和騷擾是「男性軍隊」中戰鬥訓練的前提。

但是在「女性軍隊」中,騷擾和欺侮會受到抗議—和「重視個人生命」有衝突。如果軍隊將男性和女性分開,這些差異就比較不是個問題。然而,我們告訴男性,女性是平等的,但是如果男性平等地騷擾欺侮女性,他們的事業就完蛋了(往往家庭生活也毀了),這只會讓男性更覺得女性要「魚與熊掌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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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職業比其他職業危險,女性通常不會大批進入不安全的職業。需要真正發生的改變是讓危險的職業越安全越好,或是,如果對男女雙方有不同的標準,就需要分成全部女性和全部男性的兩個團隊。男性得到的保護不夠時,就會強迫他們採取看似偏執頑固的態度。

事實上,我們應該檢視一下,危險工作的環境為員工創造了怎樣的氛圍。關於「系統與情況的力量」的幾十年研究顯示,我們無法只檢視桶子裡的「壞蘋果」(或個人),我們必須檢視整個桶子,或情況本身——然後將分析往上提升,發掘是誰「製造桶子」(影響系統的元素),有深刻的權力來創造、改變和終結影響個人表現的情況。

同等關係並不性感

女性運動創造了更多均衡的女性,卻阻礙了兩性關係的運作,因為沒有和男性一起走這一段路。男性的問題大多受到忽視或淡化。這是不對的。男女雙方都需要誠實正視對方如何面對無力感,願意讓對方探索權力的各個角度。

美國男性上級長官中,88% 已婚,大部份的妻子待在家裡。女性上級長官則只有 77% 已婚。60% 男性長官的配偶沒有全職工作,只有 10% 的女性長官的配偶沒有全職工作。男性平均有 2.2 個孩子,女性平均有 1.7 個孩子。有些女性長官說「我需要妻子」,但是並不願意讓丈夫待在家裡擔任全職家長、廚師、家庭管理員和孩子的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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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有一篇文章《更平等的婚姻擁有更少的性生活嗎?》(Does A More Equal Marriage Mean Less Sex?),作者是心理學家蘿莉 ‧ 蓋特里伯(Lori Gottlieb)。她解釋了為什麼雙方平等分擔責任是很實際的做法,卻無法造成更好的性生活。在一項研究中,男人在家裡做了某些「女性」工作,例如洗衣、烹飪或吸塵之後,性慾會較低。他們做了「男性」的工作,例如丟垃圾、修車之後,性慾會較高。照著傳統角色分工會讓人對性生活更感滿意,至少女性如此。

蓋特里伯又說,如果丈夫做百分之四十的家務事,而妻子賺百分之四十的收入的話,離婚率最低。蓋特里伯也指出生物人類學家和人類行為學家海倫 ‧ 費雪(Helen Fisher)的一項調查。費雪告訴她,女性對性滿足的期待改變非常多。費雪在 2013 年的調查中問「你會跟各項條件都令你滿意,但是他不吸引你的男人共度一生嗎?」60 歲以上的婦女最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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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引起很多迴響,例如特雷西 ‧ 摩爾(Tracy Moore)的回應《如果平等是最大的浪漫殺手呢?》(What If Equality Is the Biggest Bonkerkiller of All?),但很少人考慮到整個社會。一般而言,女性仍然受到傳統男性的吸引。她們仍然習慣看到男性扮演不同於她們的角色,賦予這些角色性別色彩。當男性視女性為性對象時,女性也將男性視為獲得成功的對象。

雖然典範在改變之中,但是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改變長期以來的文化認知。看到男性做傳統上不是男性做的事情時,女性的性慾也會消失。沒有人告訴女孩子,長大以後必須賺夠多的錢來養活丈夫和孩子⋯⋯大家告訴她們,丈夫的薪資會支持她們,以及她們的孩子。所以女性仍然視男性為成功的對象,如果男性做了傳統上的女性活動,就不符合物化的形象。最終,或許我們追求的是平衡,而不是平等。

平衡是什麼樣子呢?我們可能需要拋開比例— 六十比四十 、五十比五十 —開始誠實地思考並發聲,平衡個人優勢弱勢與責任。每個人的平衡都不同,所以,平衡的另一面—在大眾領域—面對別人怎麼做的時候,不會覺得不安全或受到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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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將「媽咪戰爭」變成「家庭障礙的戰爭」。對你而言的最佳安排可能對別人無效,反之亦然。這樣做並不政治正確,但如果能讓我們更接近大家都在追求的快樂和意義,又有什麼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