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愛情有千百種樣貌,怎麼說也說不盡。我們總說在戀愛關係中要成為自己,保有自己的靈魂,但有時候在關係中的心理狀態,是每一次互動留下的堆積。究竟在精神科醫師眼中,愛是什麼模樣呢?這次讓我們從病理的角度來看愛情的模樣。

愛是一種疾病嗎?

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囑咐你們,
若遇見我的良人,
要告訴他,
我因思愛成病。
——《雅歌》

與疾病的研究類似,一些專家也分析了激情之愛所存在的危機。以下幾大因素最可能讓你在情感冒險中遭遇危險:

危機因素

自尊較低

低自尊會通過不同的機制顯露出來:它使我們將自己與對方進行比較,然後把我們自認為缺乏的優點加在對方身上,以此認為對方對我們具有強烈的吸引力。同時,它也使我們一心想要吸引出類拔萃、可信可靠的人來補足自身的缺點。

實驗證明,當故意讓年輕女性的自尊降低時(告知她們在某場測試中失敗了),這些女性接下來會更容易接受前來獻殷勤的魅力男子。這種機制對某些情場高手來說幾乎如同天生的直覺一樣。一開始,他們會故意讓他們的「獵物」覺得有自卑感,然後在「獵物」感到難過時迫不及待地前來安慰她們。請記住,正如《魂斷日內瓦》中男主角的手段一樣,「提前輕視」是情場高手的第一步策略,但請注意,這種輕視絕不能以直接的方式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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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賴他人、缺乏安全感

當你覺得自己無法堅強到能夠獨自面對世界,你就更傾向於被強烈而持久的依戀吸引,並且希望從中獲得安慰和保護。

焦慮

諸多研究都表明,無論是短暫的焦慮還是個性中固有的焦慮,一個焦慮的人更容易進入激情之愛。例如,在動盪的戰爭和革命時期,這樣的激情之愛常常出現。

在青春期的「搭訕」中,少男們常常會使用這一方式(也許是無心之舉):他們會帶女孩去看恐怖片,以便電影結束後更容易獲得她的吻。

此外,這一方式也很好地闡釋了威廉·詹姆士的理論:「我們的情緒源自身體的反應。」在一項著名的心理學實驗中,一群參與實驗的學生被要求到一處驚險的山林吊橋中央去見一位非常漂亮的女子。實驗之前,學生們被告知是為了去填寫問卷,瞭解風景對創造力的影響。測試過後,研究人員向學生們一一提問,而這位女子對前往吊橋的學生的吸引力,遠大於對只待在辦公室的學生。經恐懼刺激後的生理衝動竟可以轉化成如此強烈的正面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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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威廉·詹姆士之前,許多情場高手就已經注意到了這一方式。古羅馬詩人奧維德(Ovid)在《愛的藝術》(The Art of Love)中就建議男士們趁鬥士比武時去競技場的階梯座位上尋找心儀的姑娘:「他柔聲細語地與她漫談,他撫摸她的纖手,他詢問她的賽卡,掏出錢來為她看中的東西下注,他徵詢她贏取的賭注。哦,在他還沒有弄明白一切是怎麼一回事的時候,一支利箭就咻地飛來,將他的心射個正著。哦,在這塊戰場上,沒有人能夠成為局外的觀眾。」

從這些危機因素中可以看出,青少年比其他年齡層的人更傾向於產生激情之愛:在這個不穩定的年紀,較為脆弱的自尊和面對世界時的焦慮是共同點,而且在豐富的荷爾蒙刺激下,他們的身體也更容易被激動。

綜觀《追憶逝水年華》一書,年輕的主角在成長過程中先後愛上過年輕的吉伯特、蓋爾芒特公爵夫人和阿爾貝蒂娜。這三段愛慕之情體現了以下所述的所有特徵:

  • 他懷疑自己的能力,自認過於懶惰,認為他做任何事都將一事無成(這也是普魯斯特的親友們長期擔心的)。
  • 自幼時起,他就對母親特別依賴,正如書中寫的,他一直在絕望地等母親來吻他,否則沒法睡著。他幾乎不出家門,就算出門也只去近處,並且不能忍受搬到任何新的地方或去別處暫住(就連卡布林奢華的大酒店都不行)。
  • 我們可以說氣喘是焦慮情緒的身心反應,但他的焦慮也透過其他方面表現出來,包括害怕使人不悅、始終揣摩不了他人的感受、懼怕被人拋棄或背叛,和對情敵的嫉妒(情敵也包含女子)。

併發症

與一般的疾病類似,激情之愛有時會導致或輕或重的併發症:

  • 對社會和家庭義務漠不關心。激情之愛可能會使人忽視自己的學業、朋友,甚至是配偶,或是工作。就像伍迪·艾倫的臺詞:「我是那樣地深陷愛河,以至於在計程車上都忘了看跳表。」
  • 當對方沒有以我們期待的方式回應我們的欲求時,我們便會被諸如恐懼、嫉妒等負面情緒籠罩。這種缺失的痛苦,類似於吸毒者有癮卻無法吸食時。
  • 自尊受損,感到自卑、有壓力,甚至產生抑鬱情緒,免疫力也隨之下降。
  • 自殺。大部分我們援引的愛情小說均以伴侶中一方或雙方的死亡結尾,有的是自殺,有的是相思成病。現實生活並沒有那麼戲劇化,但我們還是需要瞭解,如今青年人的自殺起因中,情傷的比例非常高。令人痛心的是,因情傷而自殺的青年人幾乎與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數量相同。
  • 讓人意想不到的最後一種併發症:貪污。根據經濟分析專家的調查,全世界各地官員的貪污案件中,有一個鮮少被提及但常見的犯罪動機,就是這些官員想要以奢侈的生活方式留住他們的情人。每年,全世界的貪污總額約為八百億美元。

用醫學疾病的眼光去看待愛,忽略了太多美好的事物,也可能會讓人忘記科學家們曾認真列出愛的好處:愛可以讓人經歷激動、甚至出神狂喜的時刻,會讓人覺得被人理解、接納,有安全感。有時,愛還能夠幫助人超越自己的極限,從而保護自己的配偶或接納對方的弱點。

最後,愛也有利於人體的免疫系統。丹麥的一項研究表示,戀愛中的人們得傳染病的機率更小;體檢結果顯示他們的免疫系統反應優於其他人。

愛是文化的產物嗎?

試問,如今西方國家中我們所認知的愛是否就像德尼·德·魯熱蒙(DenisdeRougemont)所說的那樣,是中世紀的吟遊詩人和純潔派(Cathares)教徒的發明?或者是人類歷史從古至今,所有男人和女人都能感受的情緒?

如果我們同意第一種觀點,那麼我們便只能去尋找今天人們的愛與羅馬人、薩摩亞人那時的愛有什麼分別了。反之,第二種觀點相當於肯定了所有時期、所有人類文明都有著永恆且相似的愛的行為。支持這一觀點的人還會告訴我們,在人類的所有文明中,都可以找到愛的詩篇或讚歌,而它們的主題都驚人地相似:尋找愛人的渴望、為美貌或其他品格傾倒的興奮感、情人分離的痛苦,或被拋棄的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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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激情之愛是依戀和情欲的結合,那麼它只能是普世的。這兩大要素都對人類的生存至關重要,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即便是聲稱薩摩亞人不知我們西方專一、帶有嫉妒性質的愛為何物,瑪格麗特·米德依然寫過我們也提及的男性嫉妒,同時描繪被拋棄或面對情敵時反應暴力的青春期少女。若還有人懷疑某些情緒的普遍性,那就請他們讀一讀瑪格麗特·米德紀錄的一番場景。這段話講述了與我們相隔甚遠的文化背景中,人們從幼年成長到青少年的過程:「女孩們不再冷漠。她們嬉笑、臉紅、爭吵、逃跑。男孩們則變得笨拙、侷促、寡言,白天和滿月的夜晚都躲著女孩們。」

即使愛的基礎是天生且普遍的,人類社會的每個文明也都會給予它不同的價值。有些將它視為擾亂秩序的危險因素,有些則認為是值得付出任何代價、最為美妙的體驗,可以透過因愛結合的婚姻更真切了解——這也是二十世紀西方社會的理想之一。同時,不同文化在愛的表達上有著一定的規範:在瑪格麗特·米德描繪的薩摩亞青少年中,戀愛中的男方通常不會自己去向未婚妻求愛,而是讓雙方共同的一位男性朋友代勞(有時朋友會趁機背叛男方);十六世紀年輕的高盧男子則會更直接地向所愛的美人坦白心跡,不過他們求愛的方式很特別:在戀人的裙子上撒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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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而言之,我們可以說,除了近幾個世紀的西方文化以外,激情之愛幾乎在所有文化中都被視為特別可疑的情感,因為它很可能會導致地位相差懸殊的婚姻、婚外生子、不忠,以及潛在的激烈衝突。對男性而言,因激情之愛懷有依戀是一種缺乏男子氣概的現象(從古羅馬至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都是如此);對女性而言,這象徵著道德的敗壞。在基督教文化中,肉體情欲被認為會導致人遠離神的愛,即使是在婚姻關係中也是如此。正如聖哲羅姆(SaintJérôme)所說:「男子若是對妻子有過於熱烈的肉體欲望,便是犯了姦淫。」但反過來說,我們也瞭解到,這些神學家、先人和現代的性學家都認同:男人應當照顧妻子的感受,使她與自己同時達到愉悅的狀態(為了保證後代繁衍的品質,這句話在情在理)。他們同時也對因愛結合的自由婚姻表示認同。自由婚姻自十八世紀起逐漸被接受,直到二十世紀時完全普及,甚至被寫在傾聽告解的神父的手冊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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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人與中國人

奧維德的《愛的藝術》可謂是一本花花公子手冊,因為詩人通篇都在描寫如何吸引異性、獲取愛情以帶來最大愉悅,但從未提及承諾或忠貞。這部著作的第一卷和第二卷完全是為男女寫就的戀愛指導,但在第三卷《愛藥》中則描寫至今仍折磨著我們的感受——墜入愛河的男男女女成了最脆弱的人。於是,奧維德列出了一張「藥方」:「不斷回想情人的缺點⋯⋯裝出冷淡的樣子⋯⋯如果做不到,就在厭煩中讓愛終結⋯⋯回想所有痛苦的時光,才能儘快忘了她⋯⋯避開任何會重燃愛火的東西⋯⋯把她與其他更美的女人相比⋯⋯」如果接下來便是分手,那麼,「避開一切引起回憶的東西⋯⋯不要再去讀你們以前的情書,因為即使是最堅定的人也會不能自持。把那些全都扔進火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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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讀這段文字的時候,我們便不會再認為激情之愛是人類最近才有、或是與猶太教和基督教有關的產物。就在那與我們相距甚遠的古羅馬文化,在西元前一世紀,年輕的男子對他熱愛的美人懷有如此強烈的情欲和依戀。當然,他的文化背景影響了他對自己所處狀態的評價。他認為自己是浪漫的。他為他激烈的愛而興奮,同時,作為羅馬人,他也懷疑這份愛。

而在這位羅馬人寫就詩篇的十個世紀之前,在離我們更遙遠的中國,一位年輕女孩寫下了這樣的詩歌:

遵大路兮,摻執子之祛兮!無我惡兮,不寁故也!

對於西方社會舊時的愛和性,我們的瞭解也甚為片面,並且由於我們的文化偏見而有一定偏差。《性與西方社會》(LeSexeetl'Occident)一書告訴我們,在法國的旺代省(Vendée)或香檳地區村莊古老的地方習俗:準新郎可以在婚禮之前隨意進行情色活動(但這一習俗自十六世紀起就被制止了)。除此之外,歷史學家發現,舊時的私生子和未婚先孕的比例非常高——這不禁使我們懷疑古時的道德究竟是否有人們想像的那麼高尚。

走過漫長而複雜的愛的歷史,如今我們身處的社會無疑比任何時候都更加推崇激情之愛,認為它是正面、值得一試、幾乎完全符合道德的體驗。當人們遇到夫妻關係危機或事業不振時,它甚至成為了人們繼續尋求愛慕和寬容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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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曾考慮以一系列建議來總結這一章,但是,單純地提供一般的愛的忠告反而會顯得自以為是、過於簡單,因為愛的主題存在於無數情境中:熱戀開始時、已婚夫婦之間、愛侶爭吵中、分手時、同居生活裡,還有性的交流。若要全部提及,恐怕一本書的篇幅都不足以寫完。你也可以參考其他著作,更深地瞭解這一主題。

我們的解釋是否已經面面俱到?愛在你眼中是否已經無比透徹?想必還遠遠不足,因為:

在愛中,一切皆是奧秘:
它的利箭、它的箭袋、它的火把、它的誕生,
一日之際能讀完的書籍
是無法解釋這門學問的。
——拉方丹(LaFonta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