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孩子的教養頭痛不已嗎?孩子小時候是黃金教育期,我們要規範他們的行為和價值觀念,好讓他們在社會裡符合期待,生存下來。但是怎麼教、怎麼說,也是一種學問。當孩子表現優異的時候,試試稱讚他們的人格特質,會幫助他們內化成自我概念的一部份。

許多年前,學者發現從兩歲到十歲,小孩子每隔六到九分鐘就會被父母親要求去改變自己的行為。一如發展心理學家馬丁‧霍夫曼(Martin Hoffman)的總結,這「約略等於每天有五十次紀律衝突,或是每年一萬五千次!」當那些在大屠殺時拯救猶太人的人回憶自己的童年,他們從父母那裡得到的是一種形式獨特的處罰。

歐利納夫婦發現「多數救人者所偏好的字眼是解釋」:救人者的父母最與眾不同之處在於他們仰賴講道理、解釋、建議如何補救已經造成的損害、勸說和忠告……講道理表達出對孩子的尊重……暗示出假如小孩知道該怎麼做才對或是懂得更多,他們就不會做出不當的行為。那表示對聆聽者的尊重,表現出信賴孩子有能力理解、成長並且改進。

在那些旁觀者的父母所使用的懲戒手段中,講道理只佔了百分之六,在那些救人者的父母所用的懲戒手段中卻佔了整整百分之二十一。一名救人者說她母親「會在我做錯事時告訴我。她從不處罰我或責罵我,而試著讓我明白我做錯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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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理性的懲戒做法也是那些不參與犯罪行為之青少年的父母的特徵,那些挑戰自己那一行之正統觀念的開創者的父母也一樣。在一項研究中,一般小孩的父母平均訂下六條規定,像是明確訂下做功課和上床睡覺的時間。至於具有高度創造力的孩子,其父母所訂下的規定平均不到一條,並且傾向於「強調道德價值觀,而非特定的規定」,心理學家艾墨碧說。

如果父母的確認為應該堅持要有許多規定,他們解釋這些規定的方式就非常重要。新近的研究顯示,青少年會公然反抗規定,如果這些規定是以控制的方式強行施加在他們身上,藉由吼叫或是威脅要處罰他們。如果母親立下很多規矩,但是提供明確的理由說明這些規矩何以重要,青少年就明顯比較不會去違反,因為他們把這些規矩內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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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家麥金農曾把美國最具創意之建築師和一群技術熟練卻缺少原創性的同儕加以比較,在這項研究中,使有創意之建築師與眾不同的一項因素在於他們的父母在進行懲戒時會加上解釋。他們勾勒出自己的行為標準,並且以一套有關是非對錯的原則來解釋他們的基礎立場,提及道德、正直、尊重、好奇和堅忍等價值觀。不過,「重點放在發展一個人的道德規範上」,麥金農寫道。最重要的是,養育出具有高度創意之建築師的父母給予孩子自主權去選擇自己的價值觀。

講理的確製造出一種矛盾:它既使得孩子更守規矩,也使得孩子更為叛逆。藉由解釋道德原則,父母鼓勵孩子自願去遵守符合重要價值觀的規定,而去質疑那些與重要價值觀不符的規定。良好的解釋能使孩子發展出一套通常與社會期待相符的道德規範;如果不相符,孩子會仰賴內心的價值羅盤而非外在的規定指南。

在施行懲戒時,有一種解釋方式特別能起作用。當歐利納夫婦檢視在大屠殺期間救人者從父母那兒得到的教誨,他們發現那些父母傾向於「解釋某些行為何以不恰當,常提及這些行為對其他人所造成的後果」。那些旁觀者的父母著重於要求孩子為了自己好而遵守規定,救人者的父母則鼓勵孩子去考慮他們的行為對其他人造成的影響。

強調對其他人造成的後果讓孩子把注意力轉向可能由於旁人之行為而受到傷害的人所受的痛苦,引發對此人的同情。這也幫助孩子了解自己的行為在造成傷害上所扮演的角色,使孩子心生內疚。如同幽默作家爾瑪‧邦貝克(Erma Bombeck)所說:「內疚是用之不竭的禮物。」同情與內疚這兩種道德情感使人想要矯正過去的錯誤,並且在未來表現得更好。

強調在其他人身上造成的後果也能激發成年人的行動。在醫院裡,要鼓勵醫生及護士更常洗手,我和同事大衛‧霍夫曼(DavidHofmann)在靠近洗手乳出皂口的地方貼了兩種不同的標誌。在接下來那兩週裡,每一所醫院都有一名小組成員暗中計算醫護人員在每次接觸病人前後洗手的次數,另有一個獨立團隊去量測每一個洗手乳盛裝器的消耗量。

圖 1 文字:潔雙手能預防你感染疾病

圖 2 文字:清潔雙手能預防病人感染疾病

圖 1 那個標誌沒發揮任何作用。圖 2 那個標誌則造成了顯著的差別:僅僅是以病人來取代你就使得醫護人員洗手的次數增加了百分之十,用掉的洗手乳則增加了百分之四十五。

考慮到自身所訴諸的是「後果邏輯」:我會不會生病?醫生和護士可以迅速做出否定的回答:我待在醫院的時間很長,我並不總是洗手,而我很少生病,所以這大概不會對我造成影響。一般說來,我們往往過於自信自己不會受到傷害。可是考慮到病人則引發了「適當性邏輯」:像我這樣的人在這種情況下該怎麼做?這使得我們的評估從一種成本效益的計算變成對價值觀及是非對錯的思索:我有職業上與道德上的義務要照顧病人。

傑基‧羅賓森人生中的第一個重大轉捩點就源自有人向他解釋了他的行為如何影響其他人。身為住家附近一個幫派的頭子,羅賓森朝汽車扔泥土,從窗戶向外面扔石頭,偷高爾夫球再賣回給打球的人,並且從當地的商店竊取食物和日用品。在犯下一次罪行之後,警長用槍押著他去監獄。眼見那個幫派胡作非為,一個名叫卡爾‧安德森的機械工人把羅賓森拉到一邊。

「他讓我看出繼續混幫派將會傷害我母親,」羅賓森寫道,「他說跟著大家起鬨不需要什麼勇氣,告訴我勇氣和智力在於願意與眾不同。我心中羞愧,沒有告訴卡爾他說得對極了,但是我深受感動。」一旦考慮到他的行為會如何影響到他母親,而羅賓森不想令她失望,於是就脫離了那個幫派。

假定父母決定要給子女發揮原創性的自由,要如何才能培養出是非觀念?價值觀不僅是透過父母對孩子的過失所做的反應而形成。在那項針對猶太人大屠殺中的旁觀者與救人者所做的研究中,當歐利納夫婦問起他們從父母那裡學到的價值觀,比起旁觀者,救人者提起適用於所有人類的道德價值的可能性為三倍。

救人者強調父母「教我要尊重全體人類」。雖然旁觀者也懷有道德價值,但他們把道德價值附著於特定行為和小團體成員身上:在學校要專心,不要和同學打架,對鄰居要有禮貌,對朋友要誠實,對家人要忠誠。

道德標準的塑造有一部分是藉由父母在孩子做了正確的事情之後所說的話。上一次你看見一個孩子做出好行為時,你的反應是什麼?我猜你稱讚了那個行為,而非孩子本身。「那樣做真好,真是貼心。」藉由讚美那個行為,你強化了該行為,於是孩子學會去重複那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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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慢。由心理學者瓊安‧格魯塞克(Joan Grusec)所主持的一項研究如是說。

在小孩子跟同伴分享了幾顆彈珠之後,其中幾個小孩被隨機指派得到針對他們的行為所做的稱讚:「你把自己的彈珠分幾顆給那些窮孩子是件好事。是的,這是件好事,也是件幫助別人的事。」另外幾個小孩則得到針對他們的人格所做的稱讚:「我想你是那種只要能做到就會幫助別人的人。是的,你很好心,而且樂於助人。」

在那之後,得到人格稱讚的小孩就更加慷慨。兩週之後,在那些被讚美為樂於助人者的小孩當中,有百分之四十五贈出手工藝材料,讓一所醫院裡的病童開心;而在那些助人行為受到稱讚的孩子中則只有百分之十這麼做。

當我們的人格受到稱讚,我們會將之內化成為自我概念的一部分。我們並非把自己看成在從事單一的道德行為,而開始發展出一種較為一致的自我概念,身為一個有道德的人。

肯定孩子的人格在孩子開始形成強烈自我概念的時期似乎效果最強。例如,在一項研究中,稱讚人格促進了八歲小孩的道德行為,但卻沒有促進五歲小孩或十歲小孩的道德行為。十歲小孩的自我概念可能已經形成到某種程度,以至於僅只一次的評語不會對他們產生影響;而五歲小孩可能還太小,以至於一次性的讚美不會產生真正的作用。當自我概念正在形成之際,稱讚人格就會留下持久的痕跡。

不過,就算是在年紀很小的孩子當中,訴諸於人格也能在當下造成影響。在心理學者克里斯多夫‧布萊恩(Christopher Bryan)所主持的一系列巧妙實驗中,三歲至六歲的小孩在被請求當幫手而非來幫忙時,他們去收拾積木、玩具和蠟筆的可能性就提高了百分之二十二至二十九。雖然他們的人格還遠遠尚未成形,他們也想掙得「幫手」這個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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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萊恩發現訴諸於人格在成年人身上也很有效。他的研究團隊以用語上的類似轉折而使作弊的情形減少了一半:他們不說「不要作弊」,而把訴求改為「不要當個作弊的人」。如果你被要求不要作弊,你可以去作弊而仍然在照鏡子時看見一個有道德的人。

可是當別人請你別當個作弊的人,作弊的行為就會留下陰影;不道德的行為與你的身分本質緊緊相連,使得那種行為對你失去吸引力。作弊是種用後果邏輯來評估的單一行動:我會不會被懲罰?身為作弊者則喚起了一種自我意識,觸發了適當性邏輯:我是個什麼樣的人?我想當什麼樣的人?

依此證據,布萊恩建議我們應該更深思地去擁抱名詞。

「喝酒不開車」不妨改成「別當酒醉駕駛」。同樣的想法也可以應用在原創性上。當小孩畫了一張圖,與其說那張畫很有創意,我們可以說「你很有創意」。

在一個青少年抗拒了從眾的誘惑之後,我們可以稱讚他是個不隨波逐流的人。當我們把重點從行為轉移到人格上,對方就會以不同的方式來評估選擇。他們不再去問此一行為是否會達到他們想要的結果,他們之所以採取行動是因為那樣做是對的。

一位在猶太人大屠殺期間的救人者說過一句發人深省的話:「那就像是去拯救一個溺水的人。你不會去問他們信奉哪個上帝。你就只是去把他們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