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的情人節,總是很流行「去死去死團」,視所有閃光為炸彈,害人害己。其實,我們真正害怕的,不是那些相愛的人,而是恐懼自己沒有再愛的勇氣。今年情人節,讓我們單身的更大方、更愉快。敬相愛,敬一愛再愛勇敢的你。(情人節,寫下你的單身日記

文/Amazing!

從來沒想過,我要自己一個人過情人節。

這是六年來第一次。

以前總嚷著不需要特別過節,平平凡凡過一天也不錯,但也總是慶幸自己這一天有個「理所當然」的過節對象,就算只是看場電影,也可以打卡放閃光。

沒想到今年情人節,我卻要用「單身」的身分過了。

情侶放閃,全部去死去死吧?

記得去年剛開始恢復單身時,非常不習慣自己被「野放」的身分,總希望自己是有人豢養的,身後有主人罩著。還是習慣有什麼消息想第一個跟他分享,看到新奇的小物也第一個想買給他,就像一種獻祭,或是供奉。

但最不習慣的絕對是,過去在路上又牽又摟,一張小椅要塞兩個人,屬於放閃一族的自己,竟然開始無法忍受其他人的閃光。總覺得那一幕幕幸福的畫面,變成了一道道螫人的光,深深刺痛著自己。

提醒著我,那也曾經是我擁有,但現在不屬於我的幸福。

捷運電扶梯,一路向上不斷親吻的情侶;咖啡店內,對望超過十秒並甜笑著的戀人;紅綠燈前,十指緊扣不捨放開的愛人。都成了我最不想看見的畫面。甚至是臉書上常常放閃的朋友,都被我停止追蹤帳號,拒絕放入眼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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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對映出我的形單影隻。

這一刻,我成了「去死去死團」,每次看見這些情侶,或是夫妻,都忍不住想:「我也曾經像你們一樣,以為永遠會幸福下去。但這些將來都會失去的,你們不會一直幸福。」用這些幾近詛咒的悲觀話語,安慰自己失去的失落。好像全世界跟我一樣悲慘的話,我就不再覺得自己悲慘了。

我不再相信,人,可以得到幸福。

面對自己的內心渴望,承認自己只是不敢再受傷

這樣憤世忌俗的狀態持續了一個多月,每次我好像從這些咒罵中獲得「憤怒的力量」,但我卻一點都不快樂。

直到有一天,我在臉書上看見摯友與她交往多年的男友,兩人傻笑的自拍照,他們只是頭靠著頭,眼睛笑彎地看著鏡頭,沒有甜膩的文字,只寫著:「四週年。」只是這樣簡單的幸福,我就潸然淚下。

那一刻,我發現自己根本不是不相信愛情了,我內心非常渴望幸福,只是我不敢再相信愛情,也不認為自己足夠資格擁有幸福,因為害怕再次的受傷與失落,所以用「去死去死」的心態欺騙自己,卻不真實面對自己。

想起過去參加婚禮時,都會對堅定走向對方的那個背影,感動到淚流滿面。因為我深信,愛情開花結果的那一刻,我們都會很幸福。我始終是愛情的虔誠信徒。

「上帝會給予努力的人糖果,但因為你現在太愛這些糖果,可能怠忽了你的任務,所以祂先收回去,以後你若努力認真,祂必將給你應得的糖果。」一位教會的朋友告訴我,我們都值得擁有幸福。

發現原生家庭的影響,看見自己在愛情中的樣貌

後來我花了三個月的時間,看愛情電影跟韓劇,也讀了好多關於親密關係,還有「愛自己」的心理書籍。我才發現,過去在愛情中焦慮不安的自己,其實並不只是因為「愛情」這個因素影響,而是過去二十多年來,在成長過程中,因為父親長期缺席,使得我對親密關係充滿失望,卻又無法否認地渴望。那個沒有被原生家庭滿足的「小女孩」,一直隱隱地影響著我在愛情中的感受,每當對方不回應訊息,或是不牽我的手,就勾起「父親缺席」的長期陰影,以為自己不值得被愛,然而我一直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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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認為,我們之所以追尋愛,為的就是彌補童年時的缺憾。

看清楚自己之所以為今天的樣子,在愛情中的渴望與矛盾來源,就像看清楚問題的根本,其實是一件很快樂的事,終於有一個方向可以努力。現在的我正努力與父親和解,透過書寫告訴他,我在自己身上所發現的他的影響,還有我在愛情中為何失敗,「但我不怪你,因為我已經長大,應該為自己的樣子負責了。」

雖然與父親的相處還是相當彆扭,還是對話無法超過三句,還有好長一段修復之路要走。但這個改變的開始,讓我相信自己正在一條變得更好的路上,原來幸福真的可以掌握在自己手上,而不是期待別人給予。

重新認識愛,相信我們都值得幸福

說起來覺得很有趣,自己竟然在二十五歲這一年,透過一場失戀,重新認識自己,認識原生家庭,認識愛與幸福到底是什麼。雖然還是顛顛跛跛像剛學步的孩子,但我可以預見自己穩穩站著,閃閃發光的那一天。

現在偶爾聽朋友聊他們的愛情故事,雖然偶爾被閃到大喊:「你們真是太噁了!」但我卻發現自己的內心,不是真正的厭惡或悲傷,開始有一種「替他們開心」的幸福感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