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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廢與否,網路上自有各家學說,眾說紛紜,不可以一言而敝之。先不說客不客觀了,我偏執又偏激,主觀來說,我支持死刑的存在。

但我認為真正動用到死刑的機會不會很高。一個人究竟要犯到怎麼樣程度的罪,才會需要面對到需不需要將他處死的地步?我不知道,但我認為一定是非常重的重罪。

如果死刑發生的頻率非常高,那背後一定有問題。可能原因其中之一是我們社會背後有太多瘋狂殺人犯或罪大惡極的人,那這是我們社會有問題,呃,大概是大家都病了吧。另外一個原因是執法者濫用職權,那這就是執法結構的問題,需要探討的是為什麼有執法單位會如此輕率的判決死刑,或是被其他因素影響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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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整體來說,與死刑本身存在無關。

當然死刑存在與否能不能讓世界更和平一點或少一點殺人犯,而廢除死刑又能不能達到同樣的效果,我不知道,因為就算有統計數據也只是有相關,不能證明其因果關係。而我認為就算有相關,相關係數也不大。

那既然如此,死刑存不存在有意義嗎?有。

死刑代表世間惡的極致後果,代表一個底線。我們對惡人懲罰的結果有什麼?罰錢,沒錢的話關他起來,然後關他久一點,關他再久一點,關他久到不行,關他關到死。然後呢?如果一個人的行止惡到不行,我們還能怎麼做?結束他的生命。雖然不是最好的方法,總不能鞭屍吧?也沒意義啊。惡或許無止盡,但世間法到死刑為止。

有法就有度,而有度亦有法。法的輕重緩急取決於所犯行為的嚴重程度。如果某種行為超出常人想像,相應的也需要極端的懲處。

死刑,是為了去惡,是為了讓世間人了解惡應該要有底線。而不是我們多喪心病狂想要取走他們的性命。也不是我們多麼殘酷嗜血看到人死就開心。

去惡,是為了守善,其目的不是為了懲罰,而是為了防止類似的事情重複發生。事後的懲罰是為了維護這個目的。

死刑犯可憐嗎?或許可憐吧。

但天地不仁,視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視百姓為芻狗。天地不仁,是因為天地無私,天地無私,所以天地公平。今天或許我們看到死刑犯哭鼻子哭眼睛,覺得他或許很可憐,有悔改之心,但我們永遠都不知道。而觀眾生如我生,觀一人為眾人。他有可憐之處,其他人亦有可憐之處,我們只是沒看到而已。如果死刑犯悔改了可以免罪,那麼被害者痛苦了它就能復活嗎?顯然不能。

那如果眾人皆可憐,那我們都不要處罰了嗎?當然不是。

回答這問題前,可能需要先探討,何為善惡。我個人的理解很簡單,善惡其實不在於心,而見於行。該做的做了就是善,不該做的做了就是惡,沒有藉口。

雖然說有心才能有行,但誰也不知道你的心在想什麼,只能見行而知心而已。老子也說,修之於身,其德乃真。談心太空泛,誰也不知道心為何物,只能看行為而已。

做了事情,就要承擔後果。縱有悔改之意,也應該是悔在行為當初,應有所不該為。而或許世界上的大是大非其實也很簡單,就在於有所為,而有所不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