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瑪莉貝斯手 Fish ,寫作關於眾生相,關於每個人其實都那樣平凡,關於她們的故事,關於我們的時代。

一些朋友都覺得她看起來比實際年齡成熟,其實她才出社會三年。從外縣市來到台北租屋,陪著她的只有她的愛貓。

也許是近水樓台,也許是因為他說話放得開,也許,根本就不需要理由;她就是對他有了好感。他是新來的同事,她教他業務上的公事,幾次幫他買午飯,到後來一起吃,話題一開,一樣見過比較多世面的兩個人彷彿一拍即合,愛慾熾烈,從摩鐵到公司廁所,濃烈的慾火還燒到了深夜無人的會議室裡。

他把話說在前頭,他根本不想要關係;她死心塌地,只要能跟他相處,什麼都不在乎。她為他做過許多本來不會嘗試的事,特殊癖好的玩法、忍受著他和別的女人曖昧,她無法過問他的一切私生活,只能默默忍受;甚至,她還幫他找了3P的對象。這些她都受了,以為只要回到家,在自己一手撐起的小空間裡和貓安好著,幾杯琴酒下肚、和著音樂,就可以把難過拋得遠遠地,她以為她可以。

手機裡傳來他的訊息,他說他看了醫生,檢查後發現自己得了性病,質疑是她害的,檢查費加上治療費,他全都要跟她討。她不信,她覺得自己這些日子來都只有他這一個對象,她根本不知道他在外面搞七捻三些什麼,怎麼會是自己?後來她去檢查了,發現自己也有。

班還是要上,只是工作時安靜了些;同事還是要打招呼,只是都自己吃飯。回到家,她除了喝更多的酒也只有哭。她關在房間裡羞憤狼狽的樣子,覺得連最愛的貓看到都會恥笑。她難過到質疑自己的星座根本全錯,她以為自己既然要這樣開始,就該有勇氣承受這樣的結束,她以為她可以承受。

她再也受不了他的追討、惡言相逼。她想起以前的好姊妹前幾年考上了律師,決定去問她。見了面,酒是一定要喝的。她娓娓道來,毫不保留,被冤枉的感覺一度讓她想見人就澄清。姊妹回說:「我跟妳講,這種事我也遇過,男人就是賤,又想吃又想拿,女人如果不保護自己,社會只會跟著瞧不起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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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好了可能的法律途徑,她們繼續閒話,電視轉到了新聞台,晚間快報說著一名男子在林森北路因為和酒店小姐起了糾紛,被黑道打成重傷送醫。記者訪了男子,他在鏡頭前可憐兮兮地為自己平反,揚言要興訟。

正當她盯著電視畫面認出了他,腦袋一片空白的時候,好姊妹開口了:「妳看妳看,就是他!我說我遇過的男人就是他!現在他嚐到苦頭了,他媽的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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