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時代裡,選擇你想要,你覺得舒服的生活,那才叫好生活,那才叫對得起自己的生活。

二十一歲那年的五月,我把所有東西都賣掉了。

電腦、相機、機車、蒐藏了好多年的電影 DVD 和 CD 、幾張絕版的黑膠唱片,在二手市集裡與人討價還價,賤價賣了一袋又一袋的衣服和鞋子。然後把生活裝進一個四十五公升的後背包裡,睡袋、簡單的衣服、潛水面罩、筆記本、快乾毛巾、小瓶裝的盥洗用品。還有很多的未知、不安、興奮、期待,總共7.8公斤。

它在我肩上任勞任怨,在我一吸一吐之間,我能感受到那沈甸甸的,不是它本身,而是在幾乎要將我吞噬的質疑,以及與它相抗衡的興奮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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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開始了7.8公斤的生活,在吉隆坡往仰光的飛機上,我盯著窗外一望無際的白,我腦海中閃過一些人的臉孔,他們應該都在找工作吧?有些人已經找到一份喜歡的工作,有些人則是進了想念的研究所。而我把所有東西賣了,幾乎什麼都沒有,前往一個沒有目的地的旅程,不知道能維持多久的存款,一張單程機票。

「你要去多久?」

「你要去哪裡,做什麼?」

「那你回來之後呢?」

我沒有辦法回答任何一個問題,我比誰的疑問都還要多。

「我是不是在浪費時間?」

「別人都找到工作了,你回去才開始來的及嗎?」

「回去的時候應該一毛錢都沒有了吧,要開始做些什麼都會很困難。」

那樣的想法沒有停過,從小到大,我不斷地被叮嚀著應該要走在一條前往成功的道路上,用金錢與別人的眼光去決定自己的價值,從來沒有質問過那個成功是誰定義的?為什麼我得去追求那樣的成功?生長在集體主義的社會裡,我從來沒有懷疑過那樣的道理。

同場加映:拿到高薪之後,我們真的就會快樂嗎?

只是當時的我不知道,生命會不斷的給你驚喜,只要你給它機會。

在哪裡都不是的地方露營,與遊牧民族一起住在沙漠裡,以換工的方式考到了潛水救生員,搭上無數便車,用腳走過一個又一個的邊境,借宿了世界各地的沙發。不管在世界上哪個角落,都有人用著自己最舒服的方式生活著,同樣的,也都有人硬逼著自己去過著不想過的生活。

馬塞族人的房子是用牛糞做成的,每五到十年都需要重蓋一次,他們把房子看成一種暫時性的東西,對於花一輩子的時間去償還貸款這樣的概念,他們摸不著頭緒。住在紅海邊的貝都因人,因為沒有冰箱,他們不懂為什麼要去捕自己吃不下的魚。那個倫敦來的男人,辭去年薪數百萬的工作,搬到柬埔寨去改善童妓問題。加拿大女孩的父母花了大把積蓄送她去瑞士學習飯店管理,畢業後,她選擇在南亞走過一個又一個的村落,教當地婦女怎麼在自己家門口賣起家常菜。那個烏茲別克女孩,離開家時身上只有三百塊美金,靠著以工換宿,她就這麼跌跌撞撞地在世界上闖蕩了好多年。住在巴黎蒙馬特區、在高級政府機關擁有一份穩定工作的她,過者許多女孩稱羨的生活,但在幾年後,她決定回到鄉下和媽媽一起賣手工果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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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都沒有人告訴我,你不一定要去追求別人定義的成功,你可以過著自己想過的生活,你可以用你最舒服的方式生活著,你可以重新定義所謂的快樂與幸福。在那之後的三四年,我仍然過著背包背起來就是一個家的生活,仍然無法回答大家的問題,在被問到「你這樣的生活總是要結束吧?你之後又做些什麼?」只能支支吾吾。

但是我內心的疑惑沒有再出現過,感謝自己在那年給了自己犯錯與嘗試的機會,繼續用著自己最舒服的方式,好好生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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