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先天在生產的選擇上有著不平等,我們固然熱愛生命,但是在討論墮胎時是不是能以更多角度切入這件事?

「兩性平權、兩性平權」這樣的口號常常被喊來喊去,但是什麼是兩性平權?是代表兩性的公平權利?什麼是公平?男女一樣叫公平嗎?我想,男女永遠有件事不會一樣,那就是女性的「懷孕」生理機能。(這裡的「男、女性」表達的是生理上的男女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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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學家 Desmond Morris 說:「男女不相同,但卻是平等的。」

但我們該如何在男女不同的生殖生理構造與功能中,追求平等?

記得幾個月前,第一次看到美國 Funny or Die 網站上的影片:「共和黨員們,進入到我的陰道吧!(Republicans, Get In My Vagina! )」,大笑了一場。除了欣賞女演員們精湛的演出,更佩服撰寫劇本的人,不帶一個髒字地,痛罵了美國共和黨對於避孕法(主要與避孕藥相關法令)與人工流產法(墮胎法)食古不化與違反女性自主權與人權的態度。影片也成功諷刺該黨雖然打著「小政府、少干涉」自由開放的招牌,但卻自我矛盾地對女性自主權採取控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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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自古以來的女人性自主權低落已經不是新聞,太多的女人沒有太大的權力決定自己什麼時候發生性行為、與誰發生性行為、什麼時候懷孕,或者不想懷孕。口服避孕藥的發明與上市,開啟了1960年代的第一波性革命。女性有始以來第一次能夠拋開懷孕的顧慮,或男性伴侶是否使用避孕措施的擔心,以「享受」為目的發生性行為。雖然當時反對婚前性行為的保守風氣依然盛行,只有已婚女性能夠合法地取得口服避孕藥,但是女性能夠掌控自己身體的運用,已是人類文化史中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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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波運動影響了後來許多的性解放運動,包括:花花公子雜誌與俱樂部的出現、越戰時期的反戰嬉皮文化、同性戀運動、以及醫學上研究人類性學的大作「肯錫報告 (Kinsey’s Report)」以及威廉麥思特(William Masters) 與薇吉尼雅強森(irginia Johnson)對於性高潮、人類生理與心理在性行為中交互作用、以及性功能障礙的研究等等。暫且不深究性解放對於剝削女性與性疾病傳染的影響,性革命的爆發,著實改變了女人在性關係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提高了女性在性議題中的聲音。性革命50年後的今天,世界上各國的男女性仍然在爭取女性的性自主權,包括口服事前事後避孕藥的合法化以及人工流產,也就是墮胎。(推薦閱讀 千面女性情慾:學術圈、社會運動與大眾文化中的女性情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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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不論是女性的口服避孕藥或者墮胎相關的議題,幾乎是能見度為零,就算出現,也多是踏伐與迴避的論調。我記得第一次知道墮胎,是小學五年級左右,建教老師在課堂上,放了墮胎的影片。影片中把胎兒從子宮夾出來的過程記錄下來,我嚇到不敢看完,至此以後認為墮胎是萬惡之一,直到接觸女性主義運動,才重新檢視墮胎對女性身體的意義。

對於避孕藥的認識,是過了18歲後,在自己摸索中,才逐漸了解這顆小藥丸的強大功能。台灣除了社會上對於避孕及墮胎存有強烈的迷思與禁忌,法律上也採取控制手段:墮胎在台灣為非法,且為刑事罪(刑法288至292條),而在《優生保健法》中,通融在雙親或胎兒有疾病或遺傳疾病、因強暴而懷孕、或者懷孕生產影響心理健康(須配偶同意)等的狀況下,女性得以行使墮胎,而在墮胎前,婦女也必須接受強制輔導和思考期 。(推薦閱讀  你沒想像過的女性心酸!「我需要避孕藥,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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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避孕藥與墮胎的迷思,其實是對性的迷思。對於避孕藥的禁止,是對於情慾的否認,認為避孕可以藉由禁止性行為來達成。而批判未婚女性的避孕藥使用,是鄙視非生殖目的的性行為與婚前性行為,認為使用者濫性,並汙名化她。(從男性觀點來看避孕,在許多文化中,攜帶陰莖避孕套也被視為濫性,但汙名化程度沒有女性使用避孕藥來得高。)對於墮胎的迷思,除了同樣表現出對於女性情慾的反對,也時常將女性的墮胎決定視為冷血、扼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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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女性需要避孕與墮胎這些基本人權?其實很簡單,因為避孕與墮胎是一個「選擇權」。

避孕的方法很多,目前最常見的是男性所使用的陰莖避孕套,除了能夠避孕,也能預防傳染型性病。近年來,透過宣導,女性所使用的陰道避孕套,雖然價格較高,但也逐漸普遍。陰莖避孕套一般是在性交之前戴上,而陰道避孕套可以在性行為前四到六小時就放入,(附註:千萬不要兩種避孕套一起使用,會磨破)。另外,就是口服的事前與事後避孕藥。事前避孕藥主要是透過穩定地攝取微量雌激素與黃體素,改變體內賀爾蒙的平衡點,使得女性不容易受孕;事後避孕藥則是以攝取較高量的雌激素,來阻礙授精卵著床。事前避孕藥的避孕效果最好可以達到99%,與陰莖避孕套98%和陰道避孕套94%相比都要來得高,也可以避免避孕套可能帶來的不適或者過敏,甚至時常被用來緩和經痛、穩定經期和穩定經血量(這是為什麼有些女同性戀者也選擇使用避孕藥)。

更重要的是,女性可在經過醫生咨詢後,自行服用避孕藥,也能夠自己決定停用的時間。這使得女性不用在每次發生性行為時,多慮是否使用避孕套,也不需要在無避孕套性行為發生後擔心是否懷孕。而透過使用或停用事前口服避孕藥,女性可以幾乎百分之百「決定」什麼時候想生小孩,「選擇」在自己準備最完全的時刻懷孕以及養育下一代。(推薦閱讀  珍妮佛安妮斯頓:「身為女人的價值不是只有生小孩!」

然而,以上所述的避孕方法,都不是百分之百有效,使得女性面臨一個無法抗拒的後果:懷孕,爾後只能以人工流產/墮胎來終止懷孕。

為什麼墮胎合法化對於兩性平權很重要?

因為當懷孕成為性行為的後果,男性可以拒絕負責,而不會面臨刑事責罰;反觀女性,若拒絕繼續懷孕,則會面臨刑事責罰。在這樣的壓力下,只好尋求非法管道,必須面臨更高的健康風險。我身邊有幾位女性朋友,便是經歷這樣的過程,就算很幸運地並沒有面臨身體健康問題,但是為了不犧牲自己的前途人生,而必須違法、面對風險以及社會道德壓力等所造成的心理壓力,已造成陰影,這些是男性不必面對的。(推薦你看  艾瑪華森震撼人心的聯合國演講全文:「不只爭取女權,而是兩性都能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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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認為,墮胎或者支持墮胎的女性沒有人性、謀殺生命。基進女性主義提出有關於生命起使的辯論:認為人之所以活著,是取決於「人性(personality)」。當胎兒在母體內時,並非獨立個體,不存在思想,也就不具有選擇的能力,因此生死是附屬於母體。說實話,這樣的理論衝擊我很大,我也還在消化這樣對生命的態度。然而,我很清楚地知道,選擇墮胎或者支持墮胎的人,很多熱愛生命與小孩,也將組織家庭和養育下一代放在人生計劃中,甚至有的已經有小孩,對於墮胎行為,也是經過掙扎或迫不得已的選擇,並不是反對者所預設的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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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母親都支持墮胎權,但我們都沒有墮胎”

我支持女性的墮胎權,但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有多愛小孩,曾經立志做兒童社工,也希望有一天能生育、組織家庭。支持墮胎不代表我一定會墮胎,而是知道自己與其他人在面對懷孕時,有一個不同的選項,而要選哪一項,決定權在自己。推動墮胎合法化並不是鼓勵墮胎,也不是鼓勵沒有避孕措施的性行為,而是正視如果女性能夠選擇透過各種方法懷孕生小孩,也應該要有選擇終止懷孕的權利,女性平權不能只有50%的權利,不能只給想懷孕育子的女人權利,而遺棄對人生有不同想法的女人。支持墮胎權的人,也鼓勵願意懷孕生子的人盡情享受天倫之樂,但是依然留下空間給決定守身、無子、或者人工流產的女性。(推薦你看  如何改變世界:選擇權操之在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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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合法與否,墮胎與避孕比較起來,風險的確比較高,就如同所有的醫療手術及治療都有風險。

從醫療角度來看,懷孕十週到十六週內進行真空吸引的人工流產風險最低;懷孕二十四周以上,多會建議以外科手術形式進行人工流產;而近來在歐美國家逐漸合法的「居家墮胎」,也就是所謂的口服美孚培酮(RU486),則是在七週之內,經過醫生評估處方籤服藥,能夠在非醫療機構的環境,在二到四周內排出胚胎。

而這些形式的墮胎都比口服避孕藥的風險高,因此為了避免較高的風險,墮胎與避孕的教育必須並行。透過推廣使用避孕套與口服避孕藥來降低墮胎率,並且在過程中解釋各種避孕方式以及墮胎的優缺點與風險,使得學習者獲得充足的資訊,替自己做最適合的選擇。台灣目前的社會福利政策,已經意識到墮胎行為的其中一項影響因素,是懷孕生子對於女性所造成的經濟壓力, 因此也逐漸推行育兒補助,然而,我們也必須了解,經濟、疾病、或者性侵害,並不是女性決定不生子的唯一因素,並且相信決定墮胎的成年女性,是最瞭解自己身體與人生目標的個體,透過性教育以及自願參與的咨詢輔導,每一位女性都有能力做出對自己最好的決定,而不受法律或者政府不平等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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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批評五十年前的「性革命」,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帶來性氾濫、性疾病、性剝削等性的黑暗面,然而不可否認的是這一場「性革命」,也成為了一場情緒激昂卻充滿深刻意義及理論的「文化革命」。

直到今天,這一場革命仍然衝擊著人類幾千年以來的思想及道德論理,但也開啓了無數的對話空間,並且開闢了許多在人生中不一樣的選擇道路,而今天的你我,無法避免這場革命對我們社會以及生命的改變。

我們可以選擇張開雙眼觀察,並且思考什麼樣的世界能讓所有人活得美好,或者是要用馬眼罩來限制我們能看到的世界,活在框框裡的小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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