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吳傲雪,多數人認得她,是因為她實名指認香港警方性暴力。身為女性抗爭者,固然每天擔憂被清算,而作為女性,更需要害怕在街上被消失、在死亡之前被警方以性暴力對待。

我在 2019 年 10 月 10 日實名指控警方性暴力,當時我脫下口罩,面對校長、傳媒和公眾。
那個月,我的課堂出席率減低,原因是當時很怕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吳傲雪

今年剛剛踏進 25 歲的吳傲雪,多數人認得她的名字,是因為她實名指認香港警方性暴力。

訪問當天,她正在拍攝畢業照片,在影樓留下自己青春的倩影。進入影樓一刻,她與友人正在佈景板前,拿著畢業公仔,對著她前面的鏡頭微笑。她很快注意到記者的到臨,這是我們首次碰面,她洗練地要記者等候多一會,「不好意思,很快就可以進行訪問。」這半年,她的青春歲月與大多數香港年輕人一樣,是充滿恐懼的、是染血的,也是嚴重創傷的。

來自香港中文大學的吳傲雪,是本年度幼兒教育學士課程的畢業生,回想起過去半年,維持學業因為反送中運動而變得困難,「我在 2019 年 10 月 10 日實名指控警方性暴力,當時我脫下口罩,那個月,我的課堂出席率減低,原因是當時很怕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加上陳彥霖一案(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學生變魔鬼山浮屍案件),她的死因有可疑,所以在擔心自己人身安全以及為了保護同學免受傳媒追訪的前提下,我減少出席課堂。 」

對於大學畢業已經兩年的記者本人來說,2019 年 6 月 9 日的反送中大遊行開始,讓進入職場的我彷彿重回大學的熱血時期—— 期望能夠改變社會、不惜犧牲個人安全上街示威、對香港政府無時無刻感到憤怒、入睡後充滿讓人恐懼的逼真夢境⋯⋯半年來,我們每一個香港人都經歷了傷痛、憤怒、創傷、恐懼、草木皆兵的擔憂,直至現在新冠肺炎在港爆發,這份抗爭的複雜心情未曾停止。

全世界看見香港人在追求民主、自由和人權的道路上,決心未曾減退 。
即使前方是殘酷的暴力,我們未曾低頭投降。和理非和勇武聯手,以不同的抗爭方式,去爭取我們的五大訴求。
——吳傲雪

「我經常閱讀女人迷某個專欄,尤其情緒不佳的時候。」她眼神自信,回答問題起來清晰而且堅強,而且每次回答,她也會先行在腦海中清楚地拆解分析,偶爾會感到些微緊張,亦很注意每個答案的用字是否恰當、是否公允,是個非常聰明伶俐的新世代女性。她不只是個性暴力受害人,而且是一個為自己發言、字字鏗鏘有力但心思細密的女性主義者,這種年輕女性,是香港社會最恐懼的,因為她隨時會撼動整個既有的權力架構、刷新大家對於年輕女性的想像。

記者本人不免俗地以回顧反送中運動為開場白,被問到「會如何形容 2019 年? 」吳傲雪以 2019 年的 6 月作為起點計算,「我由 6 月開始去回顧,過去這半年,該如何形容呢? 我覺得是有甜有苦、悲喜與共的一年。悲傷的事情,我們會記得有爆眼少女、爆眼記者,我們記得有很多人被警方濫捕,然後遭受暴力對待,不論是身體上的酷刑、我所經歷的性暴力、不明不白的死亡(被自殺)。」

她為香港人受苦而悲,為香港人的政治參與方式的轉變感到喜,聽得出她對於未來民主社會的盼望。

被拍打胸部及二級搜身 實名指控警方性暴力

 身為女性抗爭者,固然每天擔憂被警察清算,而作為女性,更需要害怕隨時在街上被綁架、被消失,而且恐懼會在死亡之前,被警方以性暴力對待。

「我在 10 月 10 日實名指控警方性暴力,當時我脫下口罩,那個月,我的課堂出席率減低,原因是當時很怕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 加上陳彥霖(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學生變魔鬼山浮屍案件)一案,她的死因有可疑,所以在擔心自己人身安全以及為了保護同學免受傳媒追訪的前提下,我減少出席課堂。 」

吳傲雪所指控的,是她在 2019 年 8 月 31 日(9 月 1 日凌晨)被捕之後遭遇的不合理搜身要求、被男警員拍打胸部和在羈留室如廁時不被允許關上門。

首先是「二級搜身要求」。她在太子警署外因「非法集結」罪名被捕,被送到去葵涌警署後,值日官向她展示一張搜身同意書,向她解釋:「現在我要對妳進行搜身,在搜身室內進行,由一個女警負責搜身工作,另一個女警則負責監視整個過程。 你現在閱讀同意書,然後簽名吧。」

當刻她才知道原來香港的搜身分為三個級別,一級代表不用脫去衣服,二級代表脫去部分衣服,三級代表脫去全部衣服,即俗稱的「裸搜」。

而她當時被要求「二級搜身」,「搜身過程由女警去主導,她叫我脫去 T-shirt,我就脫去,叫我脫去短褲,我就脫去短褲。 她亦有用手指插入我的胸圍內,沿著胸圍邊搜身,觸碰到我胸部。當時並沒有解釋為何需要這樣做,她下指令,我就跟從。」

她認為不合理的地方在於自己被捕的罪名與搜身等級不對等,「為什麼『非法集結』會有需要脫去部分衣服搜身呢? 以往需要脫去衣服搜身的罪名,是販毒或與毒品相關的罪名。其他女被捕人士都不明白為何自己需要被二級搜身,搜身級別的分配、背後的理據亦無人理解。」除了警方沒有就搜身等級作出合理解釋,另一方面,她認為警方沒有清晰的搜身程序指引。

除了上述情況,她還面對過其他來自警方的性暴力,例如在葵涌警署報到時,警方沒有按照程序,安排由女警為她扣上印有被捕人士號碼的索帶,反而由男警進行,而該名男警在替她扣上索帶時,用手拍打她的胸部。

除此之外,她在羈留室如廁時亦深感受到侵犯,「9 月 1 日下午,我被押到羈留室,在我如廁的時候,兩名女警正面望我的私人部位和如廁情況,亦沒有關上洗手間的門,而數步之遙就有男警在閒談。」

三件事情以外,還有一件讓她難以忘懷的,「一名女警在充滿男被捕人士、數十名男警的有蓋停車場,用金屬探測器進行檢查的時候,在沒有詢問過我的情況下,直接掀起我的上衣到腹部位置。」

種種對於女性被捕人士身體的不尊重和侵犯,構成了一個未被官方正式承認但能夠想像的性暴力藍圖:原來女性作為示威者被警方拘捕之後,就需要面對接二連三、大大小小的冒犯甚至侵犯,吳傲雪的情況,只是冰山一角。

無助亦無法交流 沒有話語權的(女性)示威者

在警方身上持有武器的情況下,其實我們已經處於一個任人魚肉的狀態。
——吳傲雪

接下來想探討的,是示威者被捕後面對性暴力時,是否因為自己被法律界定為「犯罪者」而更難反抗?若果「示威者」的身分前面再加上兩個字,變成「女性示威者」,想反抗性暴力,是否會面對雙重困難?吳傲雪有一番見解。

「若果撇除女性身分,單單就被捕人士和警方的權力不對等來看,我們可以這樣詮釋:在被制服、捕拘捕一刻,在警方身上持有武器的情況下,其實我們已經處於一個任人魚肉的狀態。 以葵涌警署一個事件為例,裡面一名男被捕人士叫喊口號『好仔唔當差,當差正仆街。』(書面語譯:好孩子不會當警察,當警察的是人渣。)警方隨即送上一杯滾水招呼他。作為被捕人士,是一定沒有話語權的。」

我們再進一步,在「示威者」身分加入女性的視角。吳傲雪想起在 8 月 31 日至 9 月 1 日凌晨被捕之時所遇到的性別不平等對待,「男女被捕人士的待遇是不對等的。 男被捕人士可以互相交談,男警只會提醒他們小聲一點。但是同樣身處於有蓋停車場、幾個鐵馬之隔的女被捕人士,卻不可以互相交談,一旦交談,值日女警馬上阻止我們。」當女被捕人士持續交談,則會被調位,而女被捕人士亦需要相間就坐。警方的這種舉動,猶如將女性示威者放置更加無助的處境下。

乖乖的,不要再交談了,安靜一點。
—— 值日女警向女被捕人士作出的勸喻

女被捕人士不被允許互相交談,變相等於被切斷資訊的流通,「並非每個人都了解如何尋找律師幫助。當日的被捕人士不只是來自太子警署一帶,有些人在港島區被捕,我們會想了解彼此罪名是否一樣。」若能夠交換資訊、了解其他(女)被捕人士的罪名是甚麼,我們可以假設,她們在遇上不合理的搜身要求時,或許可以馬上共同意識到搜身要求與罪名的相等程度,繼而可以聚合起來,一同即時申訴或反抗。沒有人喜歡孤軍作戰,何況是手無寸鐵、有機會面對警方性騷擾或非禮等行為的(女)被捕人士?

如果警方有理由去制止被捕人士互相交談,好。但如果男被捕人士能夠互相交談,但女性卻被禁止,這是一種性別不平等的狀況。
—— 吳傲雪

反送中的性暴力與後續 日常網絡欺凌和厭女的延續

經歷警方性暴力並親身指證和控訴之後,吳傲雪得到公眾支持,但同時亦成為部分網民和公眾的針對目標,而吳傲雪對於這種欺凌和針對,並不陌生。

在我於香港中文大學實名指控警方性暴力之後,有網民捏造我跟段崇志校長有一腿。

在反送中運動之前,吳傲雪曾經被網絡欺凌,「自中學時期,我已經是網絡欺凌的對象,網上對我不實的指控,大多都是關於『性』的,包含蕩婦羞辱。例如不實地指控我是性工作者、捏造故事說我跟很多人有性關係。形容我很『姣』、經常『收兵』。甚至乎,在我於香港中文大學實名指控警方性暴力之後,有網民捏造我跟段崇志校長有一腿。 」

在實名指控警方性暴力之後,吳傲雪面對來自兩個陣營的攻擊。第一是來自同樣政治立場、俗稱「黃絲」同路人的質疑和抹黑,而網上的抹黑大多指控她過往私生活混亂等,因而質疑她作為「受害人」的真實性和資格;第二是來自「藍絲」(即香港的親建制派人士或其支持者)的恐嚇。要被公眾「允許」、「承認」其受害人「資格」的路,可謂困難重重,而這與厭女文化和性別不公義有極大關係,加上網絡是香港這場民主運動的重要資訊渠道,網絡隨時可以成為發布抗爭資訊的明燈,同時又會隨時成為攻擊女性和女性抗爭者的利刀。

專訪第二篇將會深入探討吳傲雪在香港面對的網絡欺凌、厭女文化、蕩婦羞辱,以及她在 2019 年 12 月宣布結婚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