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改寫自《這是愛女,也是厭女》第四場新書發表會「破解愛女/厭女的迷陣」側記。「坐要有坐相,女孩子就是要端莊一點。」「要保護好自己,不要穿得太暴露!」看似為妳好的這些日常,為什麼其實全是「厭女」文化?

單從字面上來看,「厭女」似乎是指某些人對女人的厭惡情緒,然而厭女並非只是個人的情緒,而是一種貶抑女人與陰柔的社會結構、是整體的文化現象。

同場加映:【厭女症】所有人身上,都存在著厭女痕跡

厭女無所不在,但並不總是以仇恨的樣貌出現,有時候也會隱藏在「愛女」的言行之中:

  • 「為了妳的安全,不准太晚回家!」
  • 「坐要有坐相,女孩子就是要端莊一點。」
  • 「打扮得這樣不男不女的,以後嫁不出去怎麼辦?」
  • 「要保護好自己,不要穿得太暴露!」
  • 「女孩子的性很珍貴,要留給未來的丈夫。」
  • 「太隨便的女生就像被嚼爛的口香糖,沒有人會愛妳。」

每一個生理女性從小到大恐怕都聽過太多太多類似的句型,族繁不及備載。這類的訓誡往往是出於「我是為妳好」的善意,怕妳表現得不符合社會期待會吃虧、怕妳處在不安全的環境中會受到傷害。

善意是真摯的,也許還夾雜著深厚的情感,使聽者感受到被愛、被關心、被期待,而自覺應該順從。然而,這些出於「愛女」的規勸,實際上常常是內化了厭女邏輯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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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女與厭女,其實都在為父權服務

政大法律系的王曉丹老師指出,厭女的基礎是有位階性的二元對立:好女人優於壞女人,男人優於女人,陽剛優於陰柔;所強化的是讚揚陽剛、貶抑陰柔的陽剛文化。陽剛文化使得人們慣於把他人視為客體並加以控制,而控制的另一面便是保護;二者一體兩面,都是對他人主體性的漠視,保護女人的愛女與控制女人的厭女實際上共同鞏固了同一套父權結構的價值。

厭女網絡經常以愛女的樣貌表現—「我是為妳好」、「我是因為太愛妳」、「我是不能沒有妳」、「我是為了我們的未來努力」、「我是⋯⋯」—要拆解這些以「我是」開頭的句子,絕非易事。愛女關係中經常帶著厭女的特質,兩者愛厭交織的網絡不易被揭露,個體也經常受苦於是否被背叛的感受,甚至進入一種自己與對方是否「病理化」的猜測。
——節錄自《這是愛女,也是厭女》p.11-12

怎樣才是值得被愛的好女人?父權家庭中的幽微困境

愛女與厭女的並存,創造了女人在家庭裡的幽微困境。中央大學客家學系的姜貞吟老師說,雖然家庭中的父權已經是一個很「舊」的議題,畢竟民法裡以夫為尊的條文都修正數十年了,但是家庭中的「隱性從夫文化」一直都還存在,夫妻婚後的生活網絡常常還是以夫家為主,社會上也依然保留了傳宗接代的慣性思維。

女性在這樣的家庭文化中,負擔諸多隱形的壓力。必須上得廳堂、下得廚房,細膩地維繫與夫家的人際關係,以求做個面面俱到的好太太/好媳婦;必須兼顧工作與家務,並對子女的教養負起最大的責任,以求做個盡責的好媽媽。不能爭遺產,否則就是不孝的女兒;不能不婚、離婚、CCR,否則也都是不合格的女人。

父權家庭賦予女人各式各樣的角色期待,女人若無法符合「被愛的好女人」的標準,就可能成為「被父權家庭拒斥的壞女人」。

這不是愛家,而是厭女,更是恐同

值得注意的是,飽受父權家庭之苦的並非只有異性戀女人,還有不符合性別規範故不得其門而入的性少數。

政大法科所碩士韓宜臻觀察近年的同婚論辯,指出反同團體也是藉由勾勒一種極其父權的「理想家庭」形象,來對抗同志成家的訴求。反同團體認為幸福家庭的根基是:一個爸爸,一個媽媽,父母各司其職。他們雖口稱性別平等,卻相信「男人天生陽剛、女人天生陰柔」的性別刻板印象;他們說自己支持女權,卻認為女性的天職應該是相夫教子,不該鼓勵女人從事科技業等「男人的事」。

這種將男女二元對立化的觀點正是厭女的根基,也是反同團體用來反對性少數組建家庭的理由。

反同團體的論述以一般人難以察覺的厭女情結為出發點,依循著父權社會的性別規範,描繪出性別、婚姻與家庭的單一樣貌,並貶抑不受這些規範拘束的性或性別實踐,藉此支撐他們夾雜著忌性與恐同的論點。而這又再次使得父權體制更加鞏固,女性更加被壓迫,同志則更加被社會排除。
——節錄自《這是愛女,也是厭女》p.109

擺脫愛女/厭女的束縛,一個人的自陳

王曉丹老師認為,要跳脫愛女與厭女交織的困境,關鍵在於透過自問「為什麼是我?」,重新看見體制如何看待自己,進而才可能自我突破,展開主體性的對等協商。

告別厭女,不只是破除好女人/壞女人或者男/女的邏輯,還要打破陽剛/陰柔的二元對立。答案不在於超越,而是在其中,在巴特勒所稱的「一個人的自陳」( giving an account of oneself )中不斷提問與顯示自身,作為一種協商自我與他者關係的過程。在打破厭女網絡的社會過程,最重要的在於「為什麼是我」的提問,這個提問幫助我們理解,臣服與自由之間主體建構的困境,也強調了重建倫理關係的努力,這樣的提問引導出,個體踏出每一步,都是謙卑地回應過去被拒斥的、被排除的、被壓制的片段。
——節錄自《這是愛女,也是厭女》p.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