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柚子甜寫給你的交換日記,提分手的人也會痛,理解每個人承受的傷痛,勇敢把悲傷的權利還給自己。

親愛的柚子甜:

你好,好感謝你寫了那篇〈你不是還愛他,你只是心疼掏心掏肺過的自己〉,也好感謝我曾經讀到那篇文章,而終於有了被理解的感受。

我前陣子剛和交往近四年的初戀男友分手,從分手到現在的日子裡,內心時常有不同的想法在拉扯著、競爭著,哪一個想法勝出便決定了我當天的心情。

當我完全與世隔絕、與他的世界完全斷聯時,我會很享受單身的日子,認為分手換來獨處時光與愉悅的心情其實是很值得的;但是一旦又聽到別人提起他的名字,或者感受到任何他存在過的痕跡,我便會陷入莫名的無奈與悲傷之中,過去種種回憶、與他一起發生的瑣事都會一一浮上心頭,越是痛苦地想把他從心裡驅逐出境,就越是做不到,嚴重時甚至會責備主動提分手的自己不應該有悲傷的權利。我不求自己要完全忘記對方,只求再想到他時心如止水。

還好看到了你的文章,讓我更能釐清這些思緒。是啊,我的確是很心疼自己,委屈自己卻不知道在求誰的全、努力改變自己卻換不回一段健全的愛情,我終於能夠好好安慰自己,告訴自己辛苦了,時間會帶走一切,即使我永遠都不知道要花多少時間。

真的很謝謝你,讓我又有勇氣面對這樣的自己及難熬的時光。

五月小姐(化名)

「是你自己主動提分手,有什麼好難過的?」你聽過這句話嗎?被別人說過,自己對自己說過,或是有時候,我們也這樣對別人說過。

問的人並沒有惡意,有時只是出於「好奇」——覺得會難過就不要分啊,分了以後幹嘛又一厥不振?被說的人也感到碰了一鼻子灰,得不到安慰,還以為是自己真的有問題。

「對啊是我提分手的,我自己做的決定,但為什麼我還是會難過?」妳捧著滲血的傷口這樣問自己。主動分手的人,療傷的路很寂寞,因為自己傷不被承認,不被包容,甚至也不被自己所接納,只能像個恥辱一樣,躲躲藏藏,見不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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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五月小姐:

讀了你的來信,覺得很心疼,不過首先要恭喜你做了一個勇敢的決定:「主動離開不適合的人,換來獨處的自在和愉快的單身生活。」你沒有為了「害怕孤單」或「恐懼失去」,而留在一段關係裡消磨,這是很了不起的力量。

然而令人難過的是,我發現很多先說分手的人,似乎都陷溺在一個尷尬的處境裡——討拍不是,傷心也不是。好像先說分手的人,就被認為是感情裡的「加害者」,是狠心的一方,只能配上冷酷堅強的背影,背影後沒有資格落淚;被分手的那個,才有資格呼天搶地,因為他才公認是被拋下的「受害者」。

這讓我想到,很久以前我也有同樣的遭遇——那時候,我也是先說分手的那個人。

很年輕的時候,我還不懂什麼叫做愛情,以為個性不管怎麼不合、甚至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話沒兩句必定踩到其中一人地雷,一個禮拜至少有一次可以鬧到嚎啕大哭,但只要我們兩人都死死地勾著這段關係不放,就叫做愛情。

但那種日子過得久了,我們也開始累了,很難想像那段日子有多形同陌路——兩個人見面的時候只會冷言冷語,正眼不看對方,肢體接觸都很僵硬,所謂的情侶關係就是「你打電話我還是會接、我要你做什麼也還是會做」。其他言語交流,跟直接咬一口冰檸檬一樣,酸到讓人背脊發寒,而我們竟然維持這樣的狀態好一段時間。

二十出頭的學生情侶戀愛談成這樣,想起來實在匪夷所思。而後來我也比較清醒了,痛苦掙扎很久,認為已經沒有能力回到過去,也不想被困在這段名存實亡的關係裡,最後終於動筆寫了一封信,說:我們不要繼續走下去了。

其實我知道,他也在等這一天,只差在先說的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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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封信寄出去之後,說難過還太輕描淡寫,人生簡直就像被卡車撞到一樣,只剩一具行屍走肉在飄移,遇到誰都可以抓著對方講自己失戀,期待有人可以安慰我。可是每個心疼的人開始想安慰我時,照例都會來這一句:「那是為什麼分的?」「嗯,就個性不適合。」「是喔,他怎麼跟妳提的?」「是我提的,我跟他說我們不要繼續下去了,分手對彼此都好。」

對方馬上會收起溫柔的表情,轉而拋給妳一個冷漠的眼神:「喔,是妳提分手的,那有什麼好哭的?」然後搖搖頭覺得我浪費他時間。

對,提分手的有什麼好哭的?如果就是不適合,如果感情已經消磨殆盡,分手有什麼好傷心的?對這個問題,我總是百口莫辯,開始覺得好像真的是我的錯,我得了便宜還賣乖;可是傷口也是無從否認的痛,因為我也是活生生地剝離一段關係,親手葬送了彼此的未來,可是我卻被說「沒資格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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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的我討不到任何支持,只能任由傷口在心底腐爛。那一次失戀,好久都走不出來,還很快跳入另一段爛關係裡,轉移自己的傷痛。

那次之後,我每次聽到別人說「分手是妳提的有什麼好難過」,都還會覺得刺耳,即使那句話不是對著我說也一樣。我體驗過那種孤單絕望的感覺,所以絕對不會拿這句話對任何人說。

一直到開始變得成熟了,甚至成為關係作家,也開始用身心靈的角度開始為人做感情諮詢,有一天想起這個舊傷口,才發現當年的我們都沒想過一件事:

一個人的身體生病了,鼓起勇氣開刀把病灶拿掉,手術完以後他喊痛,我們不會說「刀是你自己決定要開的,有什麼資格喊痛?」

可是一個人的感情出了問題,鼓起勇氣把這個生命中的病灶拿掉,為什麼身邊的人卻會說「分手是你提的,有什麼資格難過?」

生病的人決定開刀,是因為預見了讓病灶蔓延,未來的健康品質只會更差,才決定忍痛開刀;感情生病的人,也是因為預見了未來已經難以好轉,才會忍痛對生命動手術——而且他還得自己開刀。

很多人沒對感情開過刀,以為會痛就表示還愛,還愛就不應該放手;卻忽略了很多時候,會痛的人不是因為不愛,而是因為選擇咬牙勇敢,才忍心對自己的痛處開刀。

撇除掉始亂終棄、輕易說分手的玩咖不算,其實我接觸過很多主動提分手的人,因為經歷過「自己對自己動手術」的殘酷過程,內心的傷得往往不會比「被分手」的人輕——可一旦被貼上「主動分手」的標籤,情傷就顯得諷刺,像是得了便宜還賣乖,他們只能表面上硬撐著堅強,連身邊的人也沒給他傷心的餘地。

親愛的,我想這就是你經歷的傷——沒人理解你的難過、自己也不能理解為什麼難過,因此才會連悲傷的權利都不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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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情傷不是這樣說的:主動分手的不代表比較絕情;被動分手的不代表比較深情。

主動分手的,有時反而是更願意正視自己人生、為自己人生負責的人,如果身邊的人不能理解你的傷口,我們自己也要疼惜自己的勇敢。

在我們不允許自己難過的時候、在脆弱地想起對方的時候、在旁人不理解的時候,都要對自己溫柔地說:

「謝謝你的勇敢,才帶我走出不被愛的人生。現在的你完全有資格傷心——就像未來的你,也值得更多的快樂一樣。」

只想告訴妳妳並不孤單的 柚子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