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相愛結婚的路還有多久?台灣同婚釋憲一年後沸沸揚揚的聲浪裡,為你捎來歐洲的好消息。

歐洲法院在周二(5 日)裁定,不論各歐盟成員國是否認可同性婚姻,都要尊重國民及其同性配偶的居留權。今次的裁決被視為是同志平權運動的一次重大勝利。

Adrian Coman 是一名羅馬尼亞人,他在 2010 年與美國籍男友 Claibourn Robert Hamilton 在比利時布魯塞爾結婚。二人希望能一同返回羅馬尼亞生活,但當地政府卻拒絕向 Hamilton 批出居留權,原因是二人的同性婚姻關係,並不符合當地「配偶」的定義。

這對伴侶質疑羅馬尼亞政府的做法是涉及性傾向歧視,向羅馬尼亞的憲法法院提出訴訟,案件再轉為盧森堡的歐洲法院處理。至周二法院頒下裁決,指歐盟各國雖然有權決定是否認可同性婚姻,但各國不能拒絕向國民的同性配偶發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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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配偶」一詞是形容因婚姻諦結的二人,是性別中性的詞語,因此可以包括歐盟居民之同性伴侶。 今次的裁決,只是維護了歐盟公民與其家人自由流動的權利,但並沒有要求成員國一定要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親愛的,我們結婚吧!日本同志伴侶相愛攝影集

Coman 在勝訴後發聲明,感謝法院及一直支持他們的人,又形容今次是「人類尊嚴」的勝利。他的丈夫 Hamilton 在紐約透過影片回應稱:

「我們距離被認可為家庭走近了一步,我真的很高興。」

目前的歐盟成員國當中,仍然有六個國家不認可同性婚姻關係,當中包括羅馬尼亞、波蘭、斯洛伐克、保加利亞、立陶宛及拉脫維亞。其餘歐盟國家都已經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又或是以民事結合等方式認可同性關係。

歐盟各國對同性戀的態度各異,東歐國家在此議題上普遍偏向保守。在羅馬尼亞反對同性戀的聲音可以很強烈,當地在 2002 年才將同性戀性行為非刑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