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日記,用 500 字寫繾綣的單身日記。等到有一天,我們都學會不逃,不怕失去,不擔心被傷害,就能再次相愛了。他就在對岸等我呢,很多個深夜,都聽見自己的夢這麼說。

經常覺得自己是不夠勇敢的那個人。面對太固執的關係便開始軟弱,看見要突破最後一道心門的他,寧願棄守城池。

曾經有人像宇宙星辰鋪天蓋地席捲而來,過境後剩你如沙塵餘燼。總有人只是輕輕路過,卻留下年年復誦的離騷。最傷心的往往不是道別,而是他還要留在你心裡很久。

有一個可以思念的人就是幸福。

岩井俊二《情書》

你喜歡那雙眺望遠方的眼神,或許因為喜歡,所以他的目光看來更澄澈。相聚的日子裡你都在倒數,數他什麼時候會離開。第一次擁抱,第三次親吻,第五個細數他睫毛的清醒夜晚。他已經很懂世故,你還笨拙地像初見紅塵

後來,你在好多個他身上懂了,愛情不是一種直覺,更像一場模仿,有一款差不多的劇本、模擬戀愛填補空缺、開始意味失去、起承轉合才說得上是一套好故事。都說愛是無二的,為什麼,陌生人與你的傷心,在電影裡歌詞裡戲劇裡,那麼雷同。

你開始練習,不要把愛看做一件太神聖的事。你這樣想,除了愛情,我們還能以什麼樣的方式,將一個人佔領。

或許你找到了最接近的理由,你早就準備好,用更長的時間來刻鑿他在你心裡的深度——不是要與他戀愛,要與想念他的時光戀愛。所以分手也好,形同陌路也行,你還有記憶足以一生疼惜。

「過了很久終於我願抬頭看,你就在對岸等我勇敢。你還是我的,我的,我的,你看。」

情人,還是回味的好。愛,本來就是走馬看花。路過,錯過,都不可惜。你愛的未必是他,更像是愛他時候的你自己,你那麼快樂、輕盈、眼角笑出花火的樣子,真好看。倘若知道什麼時候會再見面,生活就失去思念揣度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