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迷駐站作家 Irene Lu 重讀了一次經典名作《小王子》。再次地溫習,是再次的反省,也是再次的與自己深度對話。相信曾有分手經驗的你,一定能從中獲得一些什麼感觸。

狐狸說:「不錯。對我來說,你只不過是個小孩,跟其他成千成萬的小孩沒有分別,我不需要你,你也一樣不需要我。我對於你也只不過是一隻狐狸,跟成千成萬其他的狐狸一模一樣。但是,假如你馴養我,我們就彼此互相需要。你對於我將是世界上唯一的,我對於你也將是世界上唯一的⋯⋯」

分手,從來都不是件容易的事。過了這麼久,幾個春夏秋冬過去了,那些回憶卻好像勒著我脖子般,總是在最脆弱的時候讓我的靈魂再再地被撕裂。當時的錯綜複雜,孰對孰錯,他的深邃眼神與比刀鋒銳利的話語,我哭得歇斯底里那天,從沒有停止在我腦裡盤旋過。因為我真的很喜歡他,很崇拜他,也很仰慕他。同時也很恨他。我恨他的自私,也恨自己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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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自以為聰明卻都不知道當下的我們到底要什麼,沒想到都釀了大錯。人都有七情六慾的,而身為一位文字工作者,只有文字流瀉指尖的時候可以讓我感到痛快。其實這點挺折磨人。他一定不會喜歡這樣矯情的我,而我,更不喜歡這樣沉浸在悲傷裡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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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生命中的美好缺憾》裡面,有一句很中肯的話:「你不能選擇在這世界上是否會受到傷害,不過你可以選擇讓誰傷害你。我喜歡我的選擇。」

無數個晚上,我都祈禱自己可以從腦海中抹去他的雙眼,希望有一天能夠灑脫地再也不想起這位陌生人。但這不是放下,這是逃避。

說到底,我喜歡過我的選擇嗎?一直以來,我都把自己當作受害者,然後不斷地用回憶去加害自己,說服自己去原諒他,原諒自己,殊不知是一次次地掉入記憶深淵。但當初不就是我選擇走進他的生命裡嗎?就算我跟他真的有了幸福快樂的結局,無論是年輕的他去倫敦或紐約完成他的夢想,或是白髮斑斑的他等待生命的倒數計時,他遲早有一天會離開我的,而我也可能會離開他的。人與人之間,不是生離,就是死別,總有一天要分道揚鑣。林夕也說了,要擁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既然愛是彼此當下的選擇,傷害就是必然的,我又怎麼能怪他呢?

那,為何不真心喜歡我當初的選擇,真誠地感謝這段最好的債?

某一次在餐廳裡,我聽見身旁的家庭用廣東話討論說待會要留一個位子給婆婆,於是我很自然地站起身,想說婆婆來了可以坐我的位子。他們先是驚訝,然後微笑著看著我,說了聲唔該,你坐低先啦。當下心頭一暖。從來都沒注意到,原來我廣東話進步了這麼多。自然而然地想到了他,畢竟是他教會我廣東話的。後來,新聞工作裡也幾次用了廣東話進行採訪,因為我知道對來自香港的他來說,那是他很驕傲的語言,說出口比較能夠表達真實的自己,也更能傳達這個中西融合城市獨特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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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他,我不會愛上香港,也不會迷戀上一個個國際大都會。他很懂得去欣賞大城市的美。這些城市的美麗不在於好山好水好空氣,而是那些漂流的人駐足時所帶來的足跡。可能是轟隆隆的地鐵噪音,可能是牆上亂七八糟的塗鴉,可能是上班族加班熬夜而點亮的美麗夜景。更多的是那些人與人之間的對話。很久以後,我與紐約的男孩說了那段一模一樣的話。潛移默化之中,我似乎無意識地接受了他的生活習慣與價值觀。我喜歡我的改變。他的出現開啟了我對粵語的另一番認識,他讓我知道世界是這麼大,理想其實這麼近,而人的情感可以被王家衛的電影與林夕的歌詞描繪得這麼美。

小狐狸說,當未來的他看到金黃色的麥田的時候,就會想起小王子金黃色的頭髮。而這對兩個人生命的連結來說,就足夠了,不是嗎?朋友進了律師事務所工作,我馬上聯想到未來也會在律師樓西裝筆挺的他。聽到陳奕迅,心裡頭一定會響起他最喜歡的不如這樣。有時一個人沿著街邊跑步看到 Space Needle,我也會憶起與他看過最燦爛的夜景。

就算我與他的人生已經沒有關係,我希望他也能感謝我們生命中曾經交叉的那段時光。而結局如何,我們都不需要在乎了。我知道他身旁有一個愛他的女朋友,他們會一起旅行更多的地方,有更美好穩定的未來。我為他感到開心,也衷心希望他二十一歲時的混沌狀態可以永不再出現。我祝福他永遠像現在這樣幸福快樂,如同我遇見他的時候沒有心機的那樣大哭大笑。

曾經我以為記起他的壞就能夠忘掉他。後來以為記起他的好才能忘掉他。現在才發現,人不是神也不是佛,沒有自己想像中那麼偉大。對於曾經出現在生命中的人,回憶是永恆的,是忘也忘不掉的。

他說,他不是一個好的男生。我也知道回憶過往只會習慣性地去淡化那些傷口,假裝他是個完美的人。儘管二十一歲的我們都充滿缺點,我卻無法就這樣恨他。他是改變我生命的人,也是我愛過的人。無關時間長短,無關他對我用情是否認真,也無關我們的結局有多糟。更無關別人覺得我失戀期多長、模樣有多可笑。因為小王子也曾經這樣義無反顧地愛過他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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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那朵玫瑰花,一個普通的過路人以為她和你們一樣。可是,她單獨一朵就比你們全體更重要,因為她是我澆灌的。因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為她是我用屏風保護起來的。因為她身上的毛蟲是我除滅的。因為我傾聽過她的怨艾和自詡,甚至有時我聆聽著她的沉默。因為她是我的玫瑰。

他曾是我最想呵護的玫瑰。只可惜當時他身上帶刺,我自私地怕流血,我們都必須殘忍地面對愛自己比對方多這個事實。走過這麼一遭,我覺得自己也長大了。要不是這些淚水堆積出來的成長,我也不會是今天這個帶給別人溫暖的我,獨立且不斷為未來努力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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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遠關心,遠遠分享。就算我們已經是陌生人,老死不相往來,我們擁有的還是同一個舊時空下的記憶。可能哪一天我與他又不小心踏到同一片土地上,搭上同一個班機,同一個手扶梯,踏進同一間酒吧,或許會尷尬地對望,望著那雙曾經最炙熱美麗眼睛,愣愣地不知道該怎麼辦。但無論如何,我還是會與今天有同樣的答案。希望未來的他臉上還是漾著幸福的笑容,還是勇敢地去追他二十一歲時想追的夢。

而我們會在這一片星空下,望著同一個滿月,望著掛著笑容的滿天星斗,為著各自不同的理由幸福地笑著。在那個時空裡,沒有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