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小三、渣男」的代名詞指稱,當不符合一對一的親密關係想像,就有可能被指認問題!但這些「不一樣」是不是也與同婚相同,也是平權戰場的一部分?讓我們來看讀者投稿的 Bobo 怎麼看待現代社會的親密議題?

文|Bobo

現代人廣為認同的自由浪漫愛,其實歷史非常短暫。

過往在西方世界,愛情的概念是對上帝之愛,或是家人間的合作夥伴之愛。

然而 18 世紀西方資本主義興起,破壞了原本作為共同經濟體的家庭;當人們獲取收入的方式是「離開家裡進入工廠上班、販售個人勞力」時,就使家庭的意義有了巨大轉變,它從此轉變為獲取親密關係與幸福的手段。

故而進入婚姻前的異性戀關係,開始轉為浪漫愛形式,形成「追求命中之唯一對象,並對其投射濃烈情感以成就生命」之意義。這樣浪漫愛的婚姻連續體的想像,由西方傳播進來,影響我們甚深。


圖片|Photo by Caroline Hernandez on Unsplash

渣男、小三等詞彙,反應出什麼樣的社會意識?

而此種愛情/婚姻具有一種危險的正典性,我們可以從下述典範愛情/婚姻所創造出的污名化詞彙略見一二,這些詞彙內涵了怎樣的預設價值?

渣男:違逆一對一關係的爛男人。
小三:破壞一對一關係的加害者。
娼妓、出來賣的:商業化的性關係(顯然與浪漫愛無關),其實踐個體具有骯髒、下賤等貶義性質。

而性別關係中的褒義性,描述亦如是。如:「花花公子找到真愛,浪子回頭進入婚姻。」暗示了不進入一對一關係的男人,在遇見實踐浪漫愛之對象後「長大、改過自新」,並走向人生該有的「下一階段」。

上述這些都在在描繪了,現代社會中肯認的親密關係,具有特定樣貌:強制一對一獨佔性、非交易的性、浪漫愛婚姻連續體之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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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這也成為一種霸權,意味著只有這樣的愛情/婚姻關係,具有正典性,其餘都將被打入不合格的範疇;同時,社會的監控系統,以一種嚴厲的二元化方式審查,將生命百態,以非人性化地區隔好或壞的親密關係/性關係。

國家本無權干涉人民的愛/慾結合,然現行之婚姻體制,卻是背道而馳,使不符合其正典之邊緣生命被貶抑、階級化,成為次等之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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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性/性別制度,該如何終結?

卡維波認為,終結不合理的社會制度,該由已實踐踰矩的污名主體們,共同反抗。

1988 年,他曾提出在台灣有「兩種人」是沒有婚權的,即同性戀與公娼(當時的台灣仍有公娼)。

這是因為前者會動搖婚姻制度的異性戀假設與性別角色(爸爸是男生,媽媽是女生,且二者扮演之家庭角色不同);後者則動搖了婚姻制度的排他性(已婚公娼的工作,將使自己與嫖客觸犯通姦罪),故而雙雙被禁止。

幸運的是,隨著時代變遷,台灣社會樣態也有些許鬆動:繼 2019 年通過《同婚法》後,也於 2020 年宣布通姦罪因違憲失效。

污名主體以運動的方式,撼動了既有的社會霸權。遺憾的是,卡維波所設想的公娼結婚權,並未和同志婚權一並實現。雖然通姦法廢除,然而在社會政策的推動下,導致台灣在 2022 的今天,已無任何合法之公娼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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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娼妓合法化如此重要?

筆者深信,要撼動既有之體制,需要不同的污名主體,以不同的角度出發,來挑戰既有之性/性別制度。

如同性婚姻對既有婚姻體制之衝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價值,不該被詮釋為「服膺於異性戀一對一排他性關係的主流價值,使致再度邊緣化了不符合其價值的群體」;它是挑戰既有價值體系的其中一步(挑戰婚姻的異性戀預設),但不會是終結。

而娼妓合法化,則會為社會帶來更大的挑戰:

我們對於「好的性」的想像究竟為何?或者我們真的需要這個「好的」標準嗎?

所以,當我們拒絕反娼,我們其實是在拒絕什麼?

我們拒絕的是以強制二元化的方式區隔好與壞。

我們拒絕透過性/性別制度再造出一種階級,將公民強行畫出三六九等。

娼權,是另一個與同婚同樣重要的平權戰場。

我們將以此挑戰既有之道德、社會文化與制度,試圖孕育出新的社會想像與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