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迷同志驕傲月,從同性伴侶安安與水母的故事,讓我們看見兩個人相戀,是你/妳帶著我認識自己,也是我帶著你/妳成為自己。

年輕一點的時候,我是個不婚主義者,但這幾年,婚姻已從排斥成為一種嚮往。然而,一直以來糾結於「結」或「不結」間的矛盾,出於我擁有選擇結婚的權利,出於我是一位異性戀者。

2019 年 5 月 24 日,這樣的權利,終於也還給了台灣的同志族群,雖有不足,仍是令人驕傲的一大步,開啟我們對愛、對婚姻、對家庭,更多元也更包容的討論與想像。

在同婚合法兩週年的前夕,我與相戀十年以上的友人同桌吃飯,他們是安安與水母,是一對已步入婚姻的同性伴侶。我們天南地北地聊,聊他們的戀愛,聊曾否想像過婚姻,聊婚姻的模樣,也聊台灣同性婚姻的合法對他們的生活有何影響。

每一次的戀愛,都是在學習認識自己

婚姻始於相戀,我們談起單戀、初戀、失戀,赫然發現,原來每一次的戀愛,都是一段自我認識的過程,更知道我是誰、我要什麼、我不要什麼。

「小時候就覺得自己很『正常』,應該是喜歡男生,但我第一個交往的對象,是個女生。分手後,有想過要『回復正常』,試著和男生曖昧、交往,但都無法在一起太久。」水母是一個留著鮑伯短髮、個頭嬌小的生理女生,她說,在一次次的戀愛與嘗試戀愛中,她慢慢體悟,自己比較喜歡女生的身體,喜歡陰柔的氣質,但過去曾交往的對象,不只有女生,也有男生。

「我後來覺得,我應該是泛性戀者,就是我喜歡一個人,不會去在意性別。」她望著坐在一旁的安安,幸福地笑了。

我轉過頭問安安,你什麼時候開始注意自己的性別與性傾向?他說:「懂事之後,我就知道自己喜歡女生,但我其實是跨性別者,所以不覺得自己真的算是女同性戀。那份想要成為男生的想望,因為不知何時才能實現,所以也就一直放著。」一邊說,安安一邊把連帽衣的帽子戴上,酷勁中帶點可愛。

我再追問,作為跨性別且喜歡女生的你,其實應該是異性戀?他直點頭,並且說「我非常不喜歡自己的身體,不喜歡女性的生理性徵,不喜歡月經來的時候,我時常看著鏡子裡的自己納悶,我為什麼會有這些女性性徵?」

即使感到疑惑、焦慮與無望,幾十年來,安安拒絕和任何人談起想變成男兒身,但當他看見其他異性戀男生與女生交往,他很肯定,那是他想要的愛情,他想以男生的身分,談戀愛。

「但我很喜歡唱歌,也很喜歡自己的聲音,所以不會想要變成男生那種低沉的聲音啦!」安安笑說,一旁的水母也馬上搭話,說安安如果沒有喉結,倒也符合自己喜歡的陰柔氣質。

我好奇地問水母,結婚前,妳知道安安想成為男生嗎?她說,安安真的開始為成為男生做準備,是兩人結婚後的事,「但你知道嗎?是我告訴他『我覺得你不是女生』,有時候吵架,他會說『那你去找一個女生交往啊!』我才發現,原來我喜歡他,不是因為他是女生,我就是喜歡他。」

正因為喜歡,水母希望安安能夠快樂,而看著安安一步步發掘自己的要與不要,她真的很開心。

「想要成為自己心目中的模樣,是需要被支持的,不管是外在還是內在,朋友、家人的支持都是很重要的。我很開心安安現在終於願意去談有關他身體的事,以前是講都不能講,因為一講到他就想哭。」

這個追求自己的過程,對兩人來說,都是學習,不是童話故事,一夕之間美夢成真,而是跌跌撞撞,試探磨合。水母不斷提醒,別把戀愛想得太容易,是因為走過最艱難的溝通,現在才能笑著談!

兩人的相戀,是你/妳帶著我認識自己,也是我帶著你/妳成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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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結婚,不再是討誰歡心,而是一種認定,是展現愛意

水母與安安在同婚合法後,成為法定配偶,但他們說,其實早在很早之前,他們就已經認定彼此了。

「其實我們對婚姻的看法很不一樣,而且是結婚 1、2 年後才發現這件事的。婚姻對我來說,就是認定這個人是我的另一半,所以所有的事情對我來說,都是我跟他,我做任何決定不再只想到自己,我會覺得那是一個家,所有東西都需要兩個人討論、溝通。」水母說,或許是因為原生家庭的關係,她一直很想要有愛,想要一個家,所以高中以後,當她慢慢覺得自己喜歡女生居多,便不認為自己有辦法結婚。

雖然曾經以結婚回前提與異性戀男生交往,但她也坦言「我們之間其實就是朋友,沒有情人的那種愛。以前我想結婚,是因為我是獨生女,想要讓我媽開心。」

當她遇見安安後,婚姻的定義沒有變,變的是結婚的原因——不再是要討母親歡心,而是我想和這個人一輩子相知相惜。

「其實我跟安安在一起一年左右,我們就認定彼此是婚姻關係,我真的沒有想過,有生之年,我的身分證背後可以有他的名字。那個戒指,我還說我要銀樓的戒指,我們就真的去銀樓做對戒,還找我們家的狗狗公證,在 2009 年 1 月 9 日,我們就覺得兩個人是一個家庭,不能輕易放手。」水母說,比起法律,她更在意的,是那種很堅定的認定。

對於婚姻沒有特別想法的安安,之所以決定結婚,是為了向水母展現愛。「一開始開放同性伴侶註記的時候,我們就去註記了,那時候旁邊有人在登記結婚,拿著身分證一直拍,水母就在那邊喊『好羨慕哦!好想要哦!』所以後來同性伴侶終於能結婚,我就趕快帶她去。」安安知道,以廝守終生為誓,是向水母表達愛的最佳方式。

而婚姻到底對兩人的關係有何影響?水母想了想後說,「雖然我們自己認定結婚十幾年,但身邊的人不會這樣覺得,直到你真的結婚,他們會開始正視這件事情。比方說,安安對於想要成為男生這件事的決定,他在結婚前可能會覺得不需要跟我討論,但他的朋友會很嚴厲地跟他說,如果你跟水母沒有結婚,你想要怎麼樣都可以,但你們已經結婚,你應該更負責,所以後來才開啟了我們的對話。」

婚姻會改變兩人的思考方向、相處模式,不只是你們看自己不一樣了,在外人看來,也會不一樣。


圖片|Photo by Joel Casey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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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合法,不只允許婚姻,也允許更多元的社會

話題來到同婚合法上,水母迫不及待地和我說:「真正登記結婚的當下,和想像中很不一樣,本來以為會很感動,但我卻沒哭。我從法案通過那一刻開始,我就在哭,我光是想像法案通過我就可以哭,講到同婚要合法我也可以哭,但真的去登記的當下,我卻哭不出來。」安安在一旁笑說,當下氣氛真的太歡樂了,連戶政事務所的人都覺得我們很搞笑!

水母說,真正讓她開始感覺到自己是「已婚人士」,與過去單身的身分不一樣,要到登記一年後。

「我慢慢有了感覺,比方說填資料都可以寫已婚,或是安安換工作期間,健保可以掛在我名下,我們還可以共同報稅。」但是,讓她最有感觸的,是在一次與朋友的聚會中,與友人小孩的對話。

「那孩子大概七歲,一直都知道安安和水母是住在一起的,我本來想在他大一點時,再跟他好好解釋我們的關係,但那天他自己問起,我就跟他說,安安跟水母是相愛的,就和你的爸爸媽媽一樣,接著他問我,那你們結婚了嗎?我回答,是的,我們結婚了,然後他就沒再問了。」

「我從來沒有想過,我可以這樣跟他說,『我們結婚了』。這五個字是充滿力量的,小孩聽到,他就瞭解了,就沒有疑問了。」水母說,我們在教育孩子的時候,時常給的都是很簡單的觀念,比如說解釋婚姻,可能就是以「因為我們在一起很快樂」、「我們很愛彼此」,簡短交代,「所以,當小孩聽到我和安安結婚後,他不會再有疑問,因為這樣很合理。如果今天同性伴侶在一起很久,很相愛,但卻沒有結婚,你很難再去解釋為什麼。」

回憶起向家人出櫃,安安說,他從小就是很中性的打扮,交女朋友也都會帶回家,雖然沒明說,但家人或多或少也知道。

水母也說,出櫃其實是一個過程,「我從暗示、明示,到和我媽攤牌,期間我媽好像很明理的也有,罵我變態的也有,責怪自己的也有,我們在一起第二年的時候,還曾經在半夜接到我媽打電話來辱罵。但我們在一起十幾年,我媽好像也慢慢接受了,尤其在我生了場大病後,安安一直在我身邊陪我,我媽說她看在眼裡,才發現,不管我的對象是男生或女生,只要我們過得好,其實就夠了。」

任何改變,都是需要時間的,他們說,家人去接受你出櫃,也是需要時間的。這句話說得淡,但那是用幾十年的耐心與毅力,換來的諒解。

「我記得有一天,我去看我奶奶,她其實知道安安一直都很照顧我,但我從來沒有說我們的關係。那天我跟她說,我和安安結婚了,奶奶居然說她知道,她有看到(台灣同志婚姻合法的)新聞,是五月的時候,恭喜我們。」

水母的聲音開始有點顫抖,有點想要忍住淚水,然後她接著說:「我聽到這裡就開始哭,奶奶也跟著哭,後來我把安安叫進到房間來,他也忍不住哭了。」

我問她,妳有沒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那個情緒其實很難形容,好像也不是很單純的放下什麼,因為我和奶奶其實沒有很親,我就只是很想親口告訴她,我結婚了。我就是想讓她知道。」

我感覺水母不想再多說下去,可能是當下她其實說了更多,也可能是還有好多話沒能對奶奶說出口,說自己過得很好,有個好歸宿,有個可以一輩子陪著自己哭笑的人,和所有異性戀伴侶一樣,說「奶奶別為我擔心」。

我望向安安與水母,在那充滿愛意的眼神中,我很確定,那是愛情。他們的相戀,是認識彼此也認識自己,他們的婚姻生活,則如同許多異性戀者般,有磨擦、有認定,水母笑說:「安安會結婚,都是因為我想結啦!」安安不置可否的表情,不是無奈,是愛憐,他們讓這個社會知道,婚姻是兩個相愛的人,決定共組家庭。

六月是同志驕傲月,我很感謝水母與安安與我分享他們的生命經驗,也感謝所有相愛的人,帶我們看見愛情,認識婚姻,並且深深知道,愛,可以不分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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