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女性沒有名字,只要不結婚,甚至族譜中彷彿沒有過這個人,到現在這種陋習依然可見:女性往往是「某太太」、「某某媽媽」⋯⋯

如果有一天,所有性別都能正視自己與他人的名字,如此沒有人將會是誰的附屬品,也不會以附屬品的身份被流傳後世。

每個人都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名字,但對許多女性來說,進入婚姻後,彷彿就失去了自己的名字,甚至姓氏也得改成丈夫的姓氏,或是冠上夫姓。從此被稱為某太太、某某人的媽媽。

時常看到通訊軟體上媽媽們的自稱裡失去了自己,為了孩子或先生而命名成「品毅媽媽」、「李太太」,不然至少也會在後面備註孩子的名字:「玉蓮(品毅媽媽)」。

過去的華人文化中,女性是如何被記得呢?往往不是一個完整的名字,而是某氏。若一個女性沒有結婚,甚至將會直接在族譜上消失,因為沒有結婚的女性,在宗族中是絲毫沒有被記得的價值的,而名字是什麼更是不重要。

父權社會中,往往構築了一種母職的神話,一個女性的人生終極目標就是成為一個相夫教子的太太以及母親。將畢生貢獻在家庭中,無怨無悔地支持丈夫、把養育孩子的責任一肩扛。社會將這樣的神話灌輸給女性,告訴女性這就是身為女性的唯一價值。

因而,許多女性,弱化了自己的姓名,把這樣的母職神話扛在身上,忘記自己,以為這樣實現社會灌輸的價值,自己以及孩子就會幸福快樂。但,事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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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自己並不會使自己更愛孩子、丈夫

美籍德裔人本主義精神分析學家弗洛姆在其知名著作〈愛的藝術〉中提到:

「在我們的文化中最常見的表現是『忘我』的母親對自己孩子的影響。母親認為孩子可以通過她的「忘我」認識到什麼是被人愛,認識並學會什麼是愛。但是她的『忘我』所造成的效果往往違背她的意願。

孩子們並沒有表現出他們是幸福的,他們是被人愛的;他們一個個膽小,緊張,擔心受母親的責備並想方設法滿足母親的願望,一般來說他們會受到母親的那種隱蔽在深處的對生活的敵意和恐懼的傳染,與他們更多地是能感覺到,而不是認識到這點。」

犧牲自己、忘記自己的母親對孩子的影響與一個自私的母親對孩子的影響並無多大區別,而且常常前者帶來的壓力比後者更大。

因為一個忘我的母親,將會使孩子感到愧疚,阻止孩子批評自己,因為「一個無私的母親是多麽偉大,而怎麼能受到批評呢?」孩子將生活在一種不能使母親失望的壓力下,在道德的假面下去維繫與母親的關係。這樣忘我的母親,並不是一個愛自己的母親,而這樣不能愛自己的母親,又要怎麼給孩子充盈的愛呢?畢竟,我們是給不出我們沒有的東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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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要考慮「其他人稱呼我們」的方便性呢?

有些母親可能會說,在孩子求學階段,班級的群組若是取了冠有自己孩子名字的稱謂,老師以及其他家長才方便記下。然而,為什麼我們需要優先考慮其他人記得我們名字的方便性呢?若相處一段時間,老師與其他家長就自然可以記得自己與孩子是母子關係了。另外,為什麼不是孩子被稱為「玉蓮的孩子」,而是要母親自稱為「品毅媽媽」呢?

這樣讓我想起華人普遍喜歡取一個英文名字,認為這樣對外國人自我介紹時讓對方比較容易記得自己的名字。我過去也有多個英文名字,隨著成長過程的喜好不斷變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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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在英國的旅居生活中,向一個靈修中心的主人自我介紹時,使用我的英文名字。他很納悶,問我那是否是我出生時父母賦予我的名字,我跟他說這是華人的習慣,擔心外國人記不得自己的中文名字,或是認為所有人都這樣做而沒有考慮太多,所以就習慣取一個「忘我」的英文名字。

對方認為我若能尊重我的中文名字,那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他人記不得自己的名字不是自己的問題,而是對方的責任。這時才點醒我,為什麼不就用自己的中文名字音譯介紹給外國人呢?

甚至往往中文名字音譯成英文時,往往會把姓氏放在名字之後。我同時也調整我自己的英文音譯名字的順序,把我的家族姓氏擺在前頭,遵循中文的習慣,成為「Lee Ping-Yi」。

這是我獨特的本質,從出生就跟著我的本質,我若能尊重我的本質,那他人也自然可以尊重著我。而自我尊重是自愛的一個先決條件。

當我們在試圖記下他人的名字時,我們會認為忘記或是叫錯對方名字會是自己的責任,但為什麼當我們想介紹自己給其他人認識時,我們卻百般想要方便他人記得而改變自己的「本質」呢?

當我們每個人都是平等時,我們將會正視彼此的名字,沒有人將會是誰的附屬品,也不會成為附屬品般地被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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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自己從成為自己開始,並為成為孩子自愛的典範

不論你自己就是身為母親,還是想要去愛自己的母親,先鼓勵自己或是母親拿回自己的身份吧!先是成為自己,再來才是孩子的母親、丈夫的妻子。

想要愛自己,先從擺脫成為附屬品、成為自己開始。如此,同時我們也可以成為孩子自愛的典範,成為告訴孩子避免變成附屬品的身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