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對於「幸福」有許多的誤解,感到幸福的人,也會面臨困難、感到痛苦;不同之處只在於幸福的人有面對痛苦的勇氣、解決問題的能力,他們不因傷害與恐懼而止步,反而能從痛苦中獲得成長。

文|47

轉載自公號:KnowYourself(ID:knowyourself2015)

公號簡介:關注自我和內心,覺察即自由。

大家好,我是 KY 的作​​者 47。

眾所周知,作者們每天的使命,就是接收來自四面八方、千奇百怪的提問,然後努力答疑解惑。不過最近,我發現大家思考的東西越來越玄幻了⋯⋯在寫完「愛」以及「愛自己」這種人生大命題之後,我又遇到了一個新的挑戰——4747,你說什麼才算是真正的幸福啊?

我:emmm⋯⋯(陷入沉思)

幸福這個詞,說起來大家並不陌生,但要真正講清楚,好像也不太容易。雖然不容易,但卻很有意義!畢竟,這應該是大多數人都嚮往的一種人生狀態吧(別否認我不聽)。

所以今天,我們就來嘮嘮幸福這個話題。探討一下什麼是真正的幸福,以及如何擁有一種更為長久平穩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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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常覺得不幸福,可能因為你對幸福本身有誤解

在討論真正的幸福之前,我們需要破除一些關於幸福的刻板印象。

很多時候,你以為的幸福也許並不是真的幸福,而你所認為不幸的生活,也許夾雜著幸福的千萬種可能。

通常來說,我們對幸福可能存在著這幾種誤解:

1.「幸福=沒有痛苦。」

幸福不是沒有痛苦,相反,痛苦對於幸福而言有一定的必要性。

Brock(2014)指出,體驗痛苦可以幫助人更好地感知幸福。一個隨時隨地都快樂的人往往感知不到幸福,只有當他有負面感受時,才能激發對幸福的覺察。

其實遭受痛苦是人生的常態,哪怕是那些幸福的人,也一樣會經歷許多痛苦。不同之處在於,幸福的人有面對痛苦、解決問題的能力。他們不會因為意外和傷害感到恐懼,並且可以從面對痛苦中獲得成長。

2.「想要獲得幸福,就要不斷追求快樂。」

幸福裡會有快樂的體驗,但過度追求快樂反而會適得其反:我們可能會被快樂「奴役」。

理性和意志引導我們走向幸福,而感覺和慾望只是把我們引向快樂(Leibniz,2016)。不斷追求快樂其實包含了一種功利和縱慾的傾向,我們可能會逐漸偏離真實的生活,因為沈溺於刺激帶來的快感,而失去追尋更有意義生活的動力。 

3.「物質滿足和奢侈享受可以帶來幸福。」

財富與幸福,充其量只是一種較弱的正向關係。

不可否認,物質支持可以增加獲得幸福和自我實現的資源和機會。但過於重視物質(以及名聲和形象等目標),不僅無法滿足真正的內心訴求,還會分散我們對真實需求的注意力(Ryan & Deci, 2001)。

此外,追求金錢、名聲和形象的行為,往往是以從事非自主活動(即會一定程度違背自我意願的活動)為條件的。強調和誇大這些目標,可能會減弱我們存在的真實感,導致幸福感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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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為了幸福,要消滅負面的、消極的情緒。」

消極情緒的存在對於提升幸福感是有幫助的。

King 和 Pennebaker(1998)的研究表明,壓抑或隱瞞情緒對心理和身體健康有明顯的負面影響,披露和表達情緒對健康更為有益(Butzel & Ryan, 1997)。

當一個人遇到嚴重的生活變故時,如果他可以表達自己的情緒,而不是消滅悲傷,不僅可以調節心情,同時,他也會因為這份表達獲得與他人的連結,更充分地實現自己的社會功能並獲得幸福。

5.「沒有意外、完全穩定的生活就是幸福。」

一個幸福的人,長期來看,整體狀態是穩定的。但完全穩定的生活不一定帶來幸福。

在程式化的、一成不變的生活裡,人們會因為對所有事情可預測、可掌控而感到安全,但同時也規避了一切情緒(包括積極的、消極的)發生的可能。

人區別於其他生命存在的價值之一,正在於我們對萬事萬物的感知力;這也是我們與世界產生連結的根本。如果為了安全感規避掉所有風險,最終我們只會越來越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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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以,真正的幸福是什麼? 

作為一種人類獨有的精神感受,真正的幸福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徵:

1. 持續的、整體的愉悅感

幸福首先是一種愉悅的感受。一個幸福的人必定能感受到從內心深處不斷湧現的快樂。弗洛姆指出,幸福與快樂最本質的區別在於:快樂是一時和一事的,而幸福是更為持續和整體的狀態。

「很多事情都能讓人快樂,比如買了新鞋,喝了好酒,感受到心動等等。但那種感覺是暫時的,容易衝頂也很容易回落,在快感退散後甚至還會感覺更空虛。幸福不一樣,它是不需要刺激就能恆常喜悅的狀態吧。」

——WW,男,27 歲

Bradburn(1969)指出,幸福由兩個獨立且不相關的部分組成:積極情緒和消極情緒。只消除消極情緒,或只擁有積極情緒,都不會帶來幸福。一個沒有消極情緒的人,我們無法說他是幸福的,而真正幸福的人,總體來看積極情緒所佔比重更大(Diener, 1984)。

幸福是一個包含了積極情緒和消極情緒的整體,同時是一種有著相對持續的,總體來說更傾向於積極的體驗。

長期來看,他們的情緒也是相對穩定的。如果一個人頻繁出現大的情緒起落,這意味著他會輕易感受到快樂,也容易遭遇崩潰性的痛苦。情緒穩定不是說迴避情緒起落,而是在有喜有悲的現實中,還有足夠好的調節情緒的能力。如此,人們可以便可以更勇敢地去擁抱生活的一切可能。

「我一直不習慣表露情緒,害怕別人覺得自己太弱,結果卻是用這份硬撐的漸強,把很多想要關心我、想靠近我的人拒之門外。當我開始願意在朋友面前沮喪,在父母面前落淚時,我完全沒有『被輕視』的感覺,反而感受到滿滿的幸福。」

——庁子,女,32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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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能覺察並遵循一個人的本性去生活

幸福包含著一個人本性的實現。當人們的生活與深層價值一致時,就會出現「真我」,這是身份認同的過程。人們也會因為真實地存在著,而感受到強烈的生命力(Waterman, 1993)。

「從哈佛畢業的那一年是我最迷茫的階段。從小到大我一直活在優秀的模板裡,讀最好的學校,學最好的專業,有著大多數人羨慕的背景。唯獨只有我不知道為什麼要做這一切。我只看到了所謂好的標準,卻從來沒有問過自己的初心,而這,也許並不是我一個人的悲哀。」

——Frank,男,25 歲

在違背真實自我的生活裡,勢必有假裝和強迫。而無論取得了怎樣的成果,因為沒有包含「真實的自己」,我們也難以為之感到喜悅和認同。

我們只有知道自己是誰,才會找到自己存在的根本,知道自己的目標和要去往的地方。一個遵循本性生活的人可以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和價值,並會因為這份真實,找到自己熱愛的事,不斷追逐。

他會遇見相近的人,找到個體在這個世界上的定位和歸屬,而後變得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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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具有創造性和意義感的人生

真正的幸福是以積極的創造性為基礎的。它的對立面不是痛苦和不幸,而是由於缺乏創造性和無成果而產生的沮喪(Fromm, 2013)。

沒有創造性的人只能不斷被動地接受外界的輸入,不僅容易被塑造、迷失自我,還會因為害怕失去外在的能量,形成佔有的傾向,長期處於沒有安全感的狀態裡。

亞里斯多德所講的幸福,指的正是人們能夠在活動中,發揮出自身的潛力和功能。

這種潛力包括了對他人、對自己、對事物的感知力和互動能力。

在生產性的活動中,人們可以感受到自己是生命的主體,在主動選擇行為和創造價值。在能動性的實踐下,我們能夠破除與他人隔離的屏障,建立起深度的、密切的關係;我們可以感受到自己既與世界融為一體,又維護了自己的完整性。

「總覺得工作很累沒意思,其實是因為沒有創造力和意義感。三十而立的時候做的決定就是離開做了五年的行業重新開始。苦還是很苦,但我會開始期待和欣賞項目成果,過程裡也覺得很有動力。是一種內心充實又有價值的感覺。」

——歧,女,32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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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那麼,如何獲得和維持一種長久穩定的幸福?

羅素在《幸福之路》中說道:

「少年時,我憎恨人生,老是站在自殺的邊緣⋯⋯如今,我感受到了人生的樂趣。一部分是因為我發現了自己最迫切的需求是什麼,並慢慢實現了不少;一部分是因為我終於順利地驅逐了某些慾望;但最大的原因,還須歸功於一天天的更少關注自己。」

我們需要關懷自我,但要放棄對自我的過度關注。過度關注自我會把滿足慾望看得比一切都重要,從而使人生往單一的方向走去,並因為慾望無法被滿足,給自己帶來更嚴重的創傷。

從社會層面來看,我們需要剝離比較的傾向。與外界的比較始終是一個威脅幸福的潛在因素。

當我們處於優勢的一方時,可能會被暫時的喜悅代入虛榮和停滯的狀態(甚至歪曲自我的軌跡),而處於劣勢一方時會引發更多負面情緒(包括嫉妒、自我否定等)。

整體來看,想要獲得一種長足的、持續的幸福感,我們需要更主動地投入當下,選擇一種更為正念的生活。

或沉溺於過去,或擔憂未來,大多數人的不幸福其實源於已經發生和並未發生的事。投入當下的生活,反而是我們所缺乏的一種能力。從觀察生活開始,感受自己的情緒,感受自己與世界的互動。

我們有不斷地糾錯和創造的可能,並且正走在這條路上。還有什麼比這種真實的存在更大的幸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