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慮別人固然是美德,但當對方的要求令自己負擔太重,甚至剝奪了自己的權益和需求時,我們就需要學習去說「不」。

很多人都希望自己能成為「好伴侶」、「好媳婦」或者「好孩子」,有些時候甚至會勉強自己也不知道,只是偶爾會覺得做好自己原來可以好累人?

還記得早前跟大家分享的的「情緒勒索」概念嗎?Susan Forward 指出,當有些人習慣性勒索別人,也有某些人的性格特質,特別容易抵受不住情緒勒索的壓力而就範,令「情緒勒索」的關係得以維持。當中包括怕惹別人生氣、渴望他人認同、同情心泛濫等等,主要都可以分成五大類。

顧慮別人固然是美德,但當對方的要求令自己負擔太重,甚至剝奪了自己的權益和需求時,我們就需要學習去說「不」。


「依賴贊同者」深信「一定是我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他們才不贊同我」的信條。只要有可能引起「任何人」的輕蔑,他們就不會去實行心中真正想做的事。為了持續得到讚美認同肯定,「依賴贊同者」會容易屈服於其他人,做出違背自己原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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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論平息者」奉信「我不應該吵鬧」、「爭吵是最糟糕的事」的原則。遇到衝突時,他們看似冷靜、理性,但心底裡其實是害怕與人衝突,於是往往選擇退讓,卻不知道原來在壓抑自己的情感。

「自責者」認為自己必須為所有的爭執、或者他人所遭遇的問題負責。於是對方只要令「自責者」相信,一旦對方不高興,自己就是問題所在,就能輕易操控他們。

「濫用同情心者」容易對人心生憐憫,令他們為了其他人而放棄自己的權利,甚至犧牲自我尊嚴和健康。只要他者擺出一副可憐相,那麼無論他提出的要求多無理都好,「濫用同情心者」都會願意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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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懷疑者」經常不相信自己的想法與感覺,反而傾向依賴其他人幫自己決定要怎麼做。他們相信其他人總是比較聰明、做得比他們好,於是當有人要求他們做事時,由於缺乏自信,他們都會習慣順從,而從不質疑對方的需求是否合理適切。

參考資料

Forward, S., & Frazier, D. (2001). Emotional blackmail: When the people in your life use fear, obligation and guilt to manipulate you. New York: Qu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