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多大,機場是人生的縮影,多少過客皆為下一站停留,而短時間內和彼此交會,一照面,便以永恆揮別,又或是,從此共度永恆。巧合相遇的絕妙之處就在這,發生之前,你不會知道那人和你的緣份深淺。

 

排著隊,要拿從曼谷飛阿布達比、阿布達比飛倫敦的兩段機票,看著前方一群人,卻又不確定到底排的是正確隊伍,看到一位東方女生,直到見她手中綠色護照閃過,我才用中文發問:「妳也要轉機到阿布達比嗎?」這真不是平常的我,相較偕伴相遊,我寧願獨行,不開口最好,默默在茫茫人海中,窺視他人人生。我喜歡一個人。那當下,也不知道哪跟筋不對,累了吧,就想用母語找人講講話。原本打算問到答案就說再見,再見再見再也不會見,哪知道這一開口,就一路聊到阿布達比。

 


A大我一歲而已,不是飛倫敦,要飛巴黎。她並不住在巴黎,而是在德國念工業設計碩士的交換學生,在實習期間被公司正式聘用,發給一年工作簽證。在返德開始工作之前,先到巴黎度個小假。

 

 


每個人都有自己最愛的城市(Budapest)

 

 

 

一提到巴黎,我皺眉,那情侶必去的浪漫勝地啊,我腦中卻連連閃過幾個非常不好的印象。先說,每個去過巴黎的友人都是負面評價大於正面,美?歐洲城市真要說美,該去的是捷克。浪漫?滿地垃圾鴿子糞便,街道小巷都是尿騷味。沒禮貌是正常,講個笑話,上次和法國朋友聊天,問他法文的Excuse me怎麼說,他大笑,「沒這個字!我們法國人不說excuse me!」當然是玩笑話,還是有的,但每人都說服務生的態度叫人不敢恭維,對應秘訣是,他兇,你比他更兇,看誰人敢兇你。

 


友人Miss A講的故事最驚悚,說那次去巴黎啊,聽朋友說,某人包包被偷,寫有住址的資料、鑰匙、錢包通通都丟掉,報警備案後也沒多大驚小怪。唯一奇怪是室友怎麼好多天沒回家。幾天之後,才發現室友已經被強暴棄屍在荒郊野外。

以上都是聽來,巴黎到底是怎麼樣的城市,我想就跟世界上所有地方一樣,每人心中的最好不一定是別人的最愛,還得要自己親自體驗才能算數。

和A聊開來之後,當然把這些恐怖趣聞通通告知,搞得她精神緊張,要分別時我們還叮嚀對方,抵達後立即相互報平安。
其實出門在外不就這樣,犯罪現場每秒在發生,不要怕多疑,小心安全為上,若碰到上,是你命,全世界誰有Liam Neeson那種老爸?

現在啊,常常懶得社交,想一生幾個知心好友已足夠,哪來力氣又見新人,彼此又要把幾十年人生再次交代,不不不,早熬過了上台自我介紹的學生時代,誰也別想逼我坦白從寬。可是,在這樣彆扭固執的自閉人生,幾次的偶然,每一個新知都互放光輝。有沒有這種感覺,有時候,陌生人反而更容易交談?除去既定印象,對彼此而言都是張白紙,想怎樣上色自己琢磨。
 

回頭來說和A的交會。

 

她說真羨慕我的人生自由飄盪,說她已經不敢了,我的人生多好!我說,我才羨慕她,已經有穩定的工作簽證、收入,不用再漂泊。原來我們都嚮往他人的生活,而忽略自身當下處於的,才是他人眼中的美好。

 

 


原來我們都嚮往彼此的美好。(Amsterdam)

 


我還真慶幸這次我的神經錯亂亂搭訕,從那句問題開始,我們真的話匣子沒停過,連上機累的翻倒,講話斷斷續續,昏睡過去,起來接過也不生疏。在豪華到光彩奪目,只怕你還不曉得他們有多富有的阿布達比機場道別,擁抱過後分別。
 

是誰說過,有人相伴的旅程是最短的。一個人出發,一個人抵達,可在中途的好多個人,都讓我不再是一個人。


再睜眼,倫敦到了。

 

 

我們都不是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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