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性婚姻還有其他思考方向嗎?從「靈性」與「同理」的角度,與你談談同性婚姻。

文|葛芮絲試衣間

今天要來討論的主題是「性別主流之同志婚姻」等議題,大家一定覺得很奇怪,靈性跟同志有什麼關係?我會先和大家從感知的角度去分享後,再跳出來討論 ,以不同角度及立場去看這次爭論的看法。

同志在台灣這次追求的是 -合法結婚和組織家庭等。而婚姻制度,往往是建立於宗教文化的體制下所推行。從古時的城邦之間,為了拓展強權,會透過信仰去倡導人民結婚生子,好增加人丁來增產報國。直到現在,大家其實可以體會,婚姻和家庭的目的,主要並不是在於生育,而是相互做出永久的承諾及情感穩定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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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前推論,推動婚姻及家庭的主軸 — 其實就是「愛」 ; 愛這元素,有許多不同的樣貌。依每人自身舉例來說:

此時,先試著放下手邊的事,放慢呼吸,用心去細細體會,當下周遭你愛的所有人事物。像家人、朋友、寵物,喜愛的食物偏愛的地方,熱愛的興趣,將這些全部浮現在你腦中。然後,閉上眼睛,試著想像,把你自己的靈魂從後腦勺拉出你的肉身之外,就站在你身旁。這時你的靈魂,已經去除掉原本肉身的性別、年齡、與五感。再用靈魂的角度去回想一遍,剛剛思考過的人事物,你還會有相同愛的感受嗎?

先從伴侶的例子來看,如果你的靈魂還是愛著另一半,恭喜,你們是除去基本肉體慾望外,也有心靈相通,互相依存的伴侶。如果沒有,那也是你的選擇。這世上沒有什麼絕對的好壞和對錯,只取決於人對事情的接受程度,任何人無須對此做出任何評論。再從這拉回到主題,同志爭取的不就也是愛的本質?那大家有什麼好去阻止或歧視他人追求愛的資格呢?

再者,同志婚姻如未能在普遍大眾中所認可,同性伴侶就不會相戀了嗎?應該不可能。那目前是否能換個方向來倡導伴侶制度這項法條,給與不同立場的人帶來更多的保障。因為一個國家,如果用法律來制定,做出強迫少數屈服和排除異己的榜樣。如此以來,並無保障人民的自主權益,這樣演變發展的國家,相信人民也會對此多少都有些疑慮。也就是說,當你變成下一個少數來看待時,何嘗不也希望他人能給你相同的尊重與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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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生來都有存在的價值和享有自由的權益,你可以不同意別人的看法,但不能利用法律來阻止和剝奪他人選擇的權利。

不過,從另一角度來看,人對性的需求是與生俱來非常隱私的自由與權益。所以,除了同志婚姻之外,是否有更多少數不同的需求,像一夫多妻,一妻多夫, 自己和自己結婚等,更多現今還未能被大眾接受的愛的定義,都也等著急需被立法來認可嗎?或根本一開始,人們就無需法律來限定個人對愛的定義?

老實說,不管是哪個立場,大家都須給對方有一個緩衝的轉變。不是每個人都能馬上改變想法,都是會有個衝擊,磨合和轉換的過程。所以,每個人是否能嘗試,先練習開始尊重自己與和自身不同的人事物。由我自身來說,對同性戀者並無任何歧見,他們就和我一樣,沒有任何差異,何須要待他們有所不同。

因為其實真正的差別取決是,人是用什麼樣的立場,角度和姿態,去看待與自身不同的人。

最後,不管你是否有無追求靈性層面的提升,希望都能試著屏除舊有的觀念,多以同理的角度來看到與你不同立場的另一方。當人與人之間差異的誤會逐漸消弭,心胸逐漸開闊,能接納更多文化後,任何人對於愛的追求這議題,根本就不需要大家去探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