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性別暴力的路上即便佈滿荊棘,現代婦女基金會不僅想成為迷惘者的燈塔,更期待從教育領域倡導性別新觀念,告訴大家「only YES means YES 沒有同意,就是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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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直在檢討受害者,反正行為人無罪推定

性別暴力尤其棘手。過往大眾焦點仍在檢討受害者,是不是你裙子穿太短?是不是你沒有拒絕?是不是你太晚出門?老是回到受害者要懂得保護自己的溫馨喊話。

二十年前,台灣也如印度,有要性侵受害者嫁給加害者的糟糕解方,「因為這樣就沒有問題要處理了。」姿瑩搖搖頭。「為什麼我們假設婚姻關係裡的性行為就一定合意?」

而且發現了嗎,我們發話的對象都是受害者。我們問,你有沒有拒絕?你怎麼拒絕?是踢他罵他打他,還是怎麼堅決說不?很奇怪啊。我們為什麼假設一個人若是沈默,就代表他願意接受各式性行為?

事件討論裡,行為人總是隱身。我們從沒問過行為人,你為什麼認為對方同意?對方的哪些反應讓你覺得你可以這麼做?

「自保已經喊了三十年,不是自保沒有用,自我保護也有極限。但我們為什麼不溝通?每個人都要懂得尊重他人的身體權益」

於是,現代婦女基金會於今年提出 only YES means YES 口號倡議,主張性的同意權,也積極邀請女生參與性行為的討論,性行為不是你拿我給,也不是只有男生射精就結束,而是雙方享受的過程。


​ 現代婦女基金會 公益行銷部主任吳姿瑩

Yes yes and no 沒有誰的性行為是 bingo 到底

性同意權是新概念,有人調侃,那是不是每次做愛都要簽同意書?是不是要問「可以愛撫你嗎?」體現整體社會對親密關係的想像單薄。

性行為不是闖關,不要期待性行為是一組是非題,性同意權本來就是連續的過程。「我們要談的是『取得同意』的重要性,不要預設對方一定願意。性同意權,當然不只能用問的,問答只是一種模式,不同情境與不同伴侶,都該去摸索自己的同意模式。」

比方說,點個蠟燭,暗示想要,或安排親密的暗號,性行為是雙方參與,討論當然也是。

「沒有誰的性行為是 bingo 到底,我可能是 yes yes yes and no,因為你弄得我不舒服了,或是我不想要懷孕,我要打住,我要能夠拒絕。」

only YES means YES 的根本意義,在於主張雙方意識清楚下的積極同意權,主動的一方,要承擔更多責任,意識到沈默不等於同意。

我們也要訓練主動的一方去詢問,去感受意願,另一方去表達自己要與不要,透過言語,透過肢體,透過暗號。

女生的性語言很少,連說爽都很困難,怎麼說被侵害

我們鼓勵受害者說出口,事實上連怎麼說都是問題。

只要回想生命經驗,就會發現,女生的性語言很少。我們很難開口去談自己的慾望,去談自己哪裡舒服,去談自己其實不要,談性有很深恥感。

姿佳舉例,她到男校演講時,問在場男生,今天一個女生跟你說,「我超想跟你做愛」,你覺得怎麼樣?現場男孩支支吾吾,好 Open 啊,然後有聲音說,這女生一定很輕浮、很放蕩。

女生說不要,人說妳根本其實是要;女生主動說要,人說你放蕩;很多女生連陰莖、陰道、做愛、性交都很難說出口,要怎麼去談性侵害?性對女生來說,多半是關起門來談的事。

「我們要鼓勵女生與自己身體的距離拉近,去探索,去知道自己想要與不想要,以及想要怎麼做?」

姿瑩分享,先前現代婦女基金會做過性同意權的調查,題目很簡單:女生可不可以開口說要?有六成的人說女生不可以說,其中有五成多的男生,七成多的女生,連女生都覺得自己怎麼可以講這種事情?

社會給女性集體規訓與制約:我們既無法主動說想要,也不明白怎麼拒絕,不舒服了也難以說出口,現在該是時候改變了。

女性常有集體性壓抑現象,應從教育下手

數據顯示,家暴通報,從過去零星數千,再到去年通報案件是十三萬件,逐年成長;相較之下,性侵害案件 20 年如一日,每年舉報最多就是一萬件,存在許多黑數。

性侵案件裡,我們一直檢討受害者,反正行為人無罪推定。舉證責任都在受害者,可想而知壓力,這也是為什麼這麼多受害者不願意舉報,走司法途徑。

我們用貞潔教育告誡女性,強調身體的重要,相對來說,身體配套的權益卻很少。姿瑩舉個情境,「今天你有一筆錢被偷被搶,無論你是睡著,或你沒有大聲說不要,對方都犯罪,警察都會幫你追回來。若從這個角度去思考性侵議題,你就會發現,我們身體的位階比錢包還低,總有人糾結你怎麼拒絕。」

刑事案件的無罪推定有其道理,但性侵的犯案重點在於違反意願,那我們是否能去談一談「意願」?我們能否問行為人,怎麼去設想對方意願?為什麼認為他同意,進而去看見其中的差異。行為人不應該消失。

姿瑩提到了真正的重點,在於尊重受害者意願。受害者若感覺自己被強迫,那我們要給他相應的資源。看看性侵害通報的黑數,實在沒這麼多人甘願「踩上受害者位置」,連說出感覺都很困難了。

追本溯源,男孩經常被鼓勵性冒險,女孩則被教育保護自己,對於性觀念,有根本差異。姿佳大叫,「等等,在異性戀關係之下,男孩要性冒險的話,也要有人一起冒險啊。」總不能男孩冒險好棒棒,女孩冒險好骯髒。

從教育下手,姿佳主張,對症下藥,男女方的版本設計要有差異。經常被暗示冒險的男性,該學習尊重,訓練自己的感知能力,對方是要與不要?他如果拒絕我該怎麼優雅撒手?

女性常有集體性壓抑,則該被鼓勵與自己的身體多加對話與摸索,去尋找自己的性語言——我要怎麼說要,我要怎麼說不要。

輿論之下,人人都可能是加害者

發生在台灣的案例從來不少。姿瑩說,最讓她痛心的,是 2013 的牙醫案。加害者是牙醫,用藥迷昏被害者,再用按摩器插入,因施力激烈導致棒身斷裂於其體內,女方下體大出血。

身體受傷害,加害者更在網路放話,說了許多女孩的性特徵,讓她很容易被群眾辨識。當時法律,僅約束媒體不能披露被害人訊息,尚未規範其他人,輿論如洪水,女生身心受創,走上跳樓自殺一途。

「輿論之下,我們都是加害者。於是 2015 年,我們修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約束任何人不得透過媒體,披露關於被害人的訊息。」

法規通過,要回頭檢視,去看法律的不足,去更積極地接住曾被漏接的人。「其實我們在做的是一個循環,透過制度更好的修正,避免未來更多受害者的受傷。」

現代婦女基金會這三十年怎麼走過的?不夠好的就去改,沒有共識的就倡議,運動比氣長,誰行得遠,誰堅持得夠久,就可以鬆動改變,看見版圖擴張。

如姿瑩與姿佳這樣的性別運動者漸漸多了,她們說,倡議過程總有挫折,困難許多,但是如果不怕失敗的堅持,真的會看見願景就在不遠將來。

我多麽期待,終有一日,我們能看見,性別暴力消弭、性別正義遍地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