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者雅君深度文章,深談三十個關於性侵的謊言與事實,正視社會中性侵的真實現況,性侵與熟人侵犯、社會漠視息息相關。


截圖來自《不再沉默》

雅君說:

之前在林奕含已經離去,而這6個關於性侵的重要真相依然少有人知裡寫到一些數據,比如「平均每 5 名女性,就有 1 位在一生中遭遇過強姦。」可能因為數據比較刺眼,有讀者來問,數據來源是哪裡。

其實那篇的文末的參考資料裡,我有給出數據來源。


第 2 和第 3 個網頁是數據來源。

具體到「平均每 5 名女性,就有 1 位在一生中遭遇過強姦。」這個數據是來自第 2 個網址


原文的截圖是這個

文翻譯是:絕大多數強姦受害者是婦女和女孩們,幾乎 5 個人中就有一個——差不多 2200 萬人——在她們的一生中被強姦過。

網站文章裡的這個數據也是引用自他人的研究報告,所以末尾也有給來源:

References

*Black, MC, Basile, KC, Breiding, MJ Smith, SG, Walters, ML, Merrick, MT, Chen, J., & Stevens, MR (2011)  The National Intimate Partner and Sexual Violence Survey (NISVS): 2010 Summary Report.  Atlanta, GA: National Center for Injury Prevention and Control,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當然,這是美國的強姦數據,但我覺得這個數據多少能說明了一些問題:即使在性教育相對普及、男女平權狀況相對較好的發達國家,強姦發生的概率都如此之高。那在經濟、教育發展水平相對沒那麼發達的其他國家,這個數據會不會更驚人呢?


截圖來自《不再沉默》「我不知道需要多長時間,大家才會發現,我已經不說話了」

我之前在「女權之聲」的公號上看到一篇介紹《中國大學在校和畢業生遭遇性騷擾狀況調查》的文章,文中說,「這份由廣州性別教育中心和北京義派律師事務所聯合開展的調查報告顯示,69.3% 的受訪者遭受過不同程度的性騷擾,其中,女性遭遇性騷擾的比例為 75%,男性為 35.3%。在遭遇性騷擾後,超過一半的人選擇了沉默和忍耐,向校方和警方報告或報案的人不到 4%。」(女權之聲公號上的這篇好像已經被撤下了,但微博上還有,感興趣可以去這裡看)

從讀者的留言裡,我會覺得,很多人可能對強姦依然有諸多迷思。所以我請@一小粒鹽同學幫我翻譯了一下我引用過數據的那 2 篇網站文章,《Myths and Facts》(我文章裡的參考資料 2,)和《 List of RAPE MYTHS》(我文章裡的參考資料 3)。

並請她將 2 篇文章內容重複的部分合併,並做了些刪減,整合成了一篇講述有關強姦的 30 個錯覺的文章分享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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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你讀完,一定會改變你頭腦中原有的對強姦的理解。(我自覺已經是很關注這方面信息的人了,但其中的很多數據,比如亂倫、比如輪奸的數據,依然顛覆了我的認知)。

這 2 篇文章其實都是掛在美國大學的頁面上,《Myths and Facts》來自 Roger Williams university 的網站,《List of RAPE MYTHS》來自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Duluth 的網站。但在我們的大學網站上似乎很少能看到這類科普知識。

需要說明的是,2 篇文章中關於強姦的數據並不完全相同。這很好理解吧,因為調研人員、調研方式、調研對象的不同,調研得出的數據自然會有所不同。但是 2 篇文章數據呈現的整體趨勢是一樣的,比如多數強姦來自熟人作案,比如女性受害者人數之多、之普遍,遠超你我想像。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非常建議你去看看原文。

關於強姦案本身的迷思 

謊言一、強姦是由性慾、或無法控制的性衝動,和對性滿足的需求引起的。

事實:男人可以控制性衝動。性侵犯是一種不受性滿足驅使的身體暴力和控制行為。這是一種危及生命的暴力行為,許多強姦犯攜帶武器,以暴力或死亡威脅受害人。雖然性吸引力可能會有影響,但是權力、控制和宣洩憤怒才是主要動機。

強姦犯絕大多數是出於權力,憤怒,和控制,不是兩情相悅。(國家受害者中心和犯罪受害者研究和治療中心,1992)

謊言二、強姦是激情犯罪。

事實:強姦是暴力行為,不是激情。這種行為企圖以性作為武器,傷害和羞辱他人,

謊言三、一旦男人被喚起性慾,他就控制不了自己。

事實:在生理上,男人在性興奮後並不一定要做愛。此外,開始性興奮後,他們也能控制自己。

謊言四、女人刺激男人強姦。

事實:強姦是強姦犯的責任。每個年齡段的婦女、兒童和男人,任何身體類型或舉止,都會被強姦。時機是使一個強姦犯決定強姦的最重要因素。


紀錄片《印度的女兒》裡,這位男士說的話充分體現了譴責受害者的文化在社會流毒之廣

謊言五、女性因外表引發性侵犯。性吸引力是犯罪者選擇受害者的主要原因。

事實:犯罪者不是根據外表選擇性侵犯對象。性吸引力不是問題。事實上,強姦犯會尋找他們覺得性格軟弱的受害者,而不是穿著特定衣服的女人。認為女性是因為她們的穿著而被強姦的想法,這是對受害者的譴責。沒有人會因為他們的行為如何就「活該」被強姦。事實上,性侵犯的受害者年齡範圍從嬰兒到老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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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言六、大多數強姦事件是在一個「刺激的時刻」,發生在有一個陌生人的黑暗小巷中。

事實:強姦能隨時隨地發生。事實上超過 50% 的強姦發生在白天,在某個人的家裡:公寓,房子或宿舍。通常,強姦犯是受害者以某種方式認識的人,並且強姦是精心策劃的。71% 的強姦是提前計劃好的。

謊言七、輪姦是罕見的。

事實: 43% 的強奸案的犯罪者不止一個人。

謊言八、亂倫是罕見的。

事實:亂倫是常見的,而且幾乎發生在每個地方。據估計,有 77% 被報導出來的性虐待者是父母(其中 57% 是親生父母),其他親屬的佔 16%,非親屬的佔 6%。此外,據報導,在 60% 到 95% 的案例中,施暴者均為男性。(Thoringer,校園心理學評論,17(4):614-636)(Thoringer,學校心理學評論,17(4):614-636)

(雅君說:這是最讓我驚訝的一個數據。我驚訝到,找了好幾個英文大牛幫我來看,是不是我對原文意思理解錯誤了。)

原文是:

Myth: Incest is rare.

Fact: Incest is common and happens in every community. An estimated 77% of reported sexual abusers are parents (57% of the total being natural parents), 16% are other relatives, and 6% are non-related. In addition, males are reported to be the abusers in 60 to 95% of cases. (Thoringer, School Psychology Review , 17 (4):614-636) )

數據網址


電影《聚焦》的截圖

關於強姦犯的常見錯誤理解 

謊言九、強姦犯不是白人。強姦犯是下層階級。強姦犯是那些「會犯罪的類型」。

事實:符合這些條件的強姦犯更可能被起訴,但強姦犯可以是任何人:你的醫生,你的老闆,你的牧師,你的主管,你的伴侶,你的愛人,你的朋友或你的約會對象。強姦犯是由所有經濟階層,所有種族,所有職業的人組成。

謊言十、大多數強姦案是黑人男人對白人婦女的強姦。

事實:在 1991 年,77% 的強姦發生在同一種族的人之間。

謊言十一、你可以通過外表分辨一個強姦犯。

事實:強姦犯是不可識別的。他們可能看起來友好,正常,沒有威脅性。很多是年輕人,已經結婚生子,已被定罪的強姦犯中 60% 是已婚或有固定性伴侶。強姦犯並沒有一致的形象,然而他們的類型和特徵是可以分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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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言十二、強姦犯是異常變態;只有生病或發瘋的男人是強姦犯。

事實:在一項對 1300 名強姦犯的研究中,其中很少人被診斷為精神病或精神病患者。大多數人的社會適應性很好,但更傾向於通過暴力和憤怒來表達他們的憤怒。

謊言十三、大多數強姦犯只強姦過別人一次。

事實:大多數強姦犯會一次又一次作案,直到被捕。因為強姦帶給強姦犯的滿足感只是暫時的,他們會繼續尋找下一個受害者。

謊言十四、性侵犯通常發生在陌生人之間。

事實:大多數受害者認識侵犯他們的人:51% 的女性受害者被現任或前任伴侶性侵犯,41% 是被熟人性侵犯。相較之下,遭受陌生人性侵犯只佔總數的 14%。對於男人和男孩受害者,遭受熟人或陌生人性侵犯的比例分別是 52% 和 15%。*

*這些統計數字只是從被報導出來的強姦案中取得。當襲擊的兇手是受害者認識的人時,往往不會被報導。統計數字並不反映熟人強姦的實際情況。(1991. The Orange County Rape Crisis Center)

謊言十五、男人不可能強姦他的妻子。

事實:事實上,14% 的女性被她們丈夫強姦。現在許多州的法律禁止婚內強姦。那些認為丈夫不可能強姦妻子的意見其實想表達是,已婚婦女沒有和未婚女人同樣的人身安全權。大多數受虐婦女在婚姻中經歷了某種形式的性虐待,已經和她們分居或者已經是她們的前任配偶的人有時會用強姦來報復她們。無論是否處在婚姻中或又其他社會關係,如果不經過一個女人同意就和她發生性行為,就是在性侵犯她。(推薦閱讀:「我不是你的做愛機器」!結了婚,我仍擁有身體自主權


圖|取自網路

關於受害者的常見錯誤理解 

謊言十六、性侵犯是一個只與女性有關的話題,男人不必擔心性侵犯。

事實:男人和女人一樣,都是受害者。根據統計結果,男性受害者(無論是異性戀者還是同性戀者),在美國去年的性侵犯事件中佔 10%。1991 年裡 12 歲及以上的受害人為男性的強姦案大約有 20000 起。(司法統計局,1992)。此外,男人有妻子、朋友、姐妹、母親和女兒,她們可能有一天需要男人的幫助來應對性侵犯。性侵犯是與每個人都有關的問題。

謊言十七、女人想要被強姦。

事實:沒有女人想要被強姦。可能有的人的性幻想中會包含有攻擊性的性行為,但是這只是幻想,一旦嚇到自己,他們就會控制並停下幻想。然而在強姦中,受害者無法控制暴力並阻止它。事實上沒有女人 / 男人 / 孩子喜歡被強姦,這是一種對心靈、身體和精神造成持久的殘酷的創傷。

謊言十八、只有「壞」女人被強姦。

事實:沒有其他犯罪的受害者會承受像強姦案受害者同樣強度的這種懷疑。有許多原因解釋了為什麼社會會把強姦案的責任歸咎於受害者——在研究中發現的一個主要原因是:自我保護的意識。

如果我們認為受害者是因為她把自己放在一個不安全的處境「引導」了強姦犯才遭受強姦,如深夜外出、飲酒、某種穿著打扮,那麼我們可以感到更安全,因為「我們不做那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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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言十九、只有某些類型的人被強姦。它不會發生在我身上。

事實:強姦確實可以在任何時候、發生在任何人身上。年齡、社會階層、民族和與強姦犯的選擇沒有關係。研究數據清楚地表明,一個女人的衣服或行為不影響受害者的強姦犯的選擇。他決定強姦是基於他察覺到他的目標有多容易可以被嚇倒。強姦犯尋找可以接近的和易受攻擊的目標。

謊言二十、強姦只發生在婦女或男同性戀身上。

事實:強姦是美國最常見的暴力犯罪。每 8 個女性中有 1 個將在她的一生中被強姦。(注:這個數據來自<List of Rape Myths> 。而在<Myths and Facts>中的數據為:每 5 個女性中有 1 個將在她的一生中被強姦。)

由於報告率低,不知道有多少成年男子被侵犯過。但是,每 4 個女孩中就有 1 個,每 8 個男孩中就有 1 個在成年之前受到某種程度的性侵犯。

事實上,絕大多數男性強姦受害者,以及強姦他們的強姦犯,都是異性戀。強姦犯的動機是希望在另一個身上行使權力和控制欲,而不是因為性方面的吸引力。男性被強奸不等於被同性戀強姦。許多男性受害者不報告他們的遭遇,因為他們害怕遭到進一步的羞辱。

謊言二十一、性侵犯是罕見的,只發生在少數人身上。畢竟,我認識的人中沒有人被強姦。

事實:性侵犯很常見。最有可能的是,你身邊的某人已深深受到性侵犯的影響。受害者不僅不願意討論他們遭受的侵犯,而且許多人成功地從有意識的記憶中屏蔽了這些事。然而,創傷仍然存在,並可能在另一場危機或者和當有同情心的人討論這個問題時出現。估計 1973 到 1987 年之間每年有 155000 名婦女被強姦。(美國司法部,1991)

謊言二十二、如果行凶者、被害人或雙方都喝醉了,行凶者不會以強姦罪被起訴。

事實:在北卡羅萊納,發生在喝醉了人身上的強迫性行為會被定為二級強姦(施暴者最多會判 17 年監禁)。強姦是犯罪,在酒精或毒品影響下犯罪的人並不會因此就可以逃脫罪名了。

謊言二十三、醉酒的女人願意從事任何性活動。

事實:一個女人一直在喝酒並不意味著同意發生性行為。酒精和毒品可以使女人喪失知情同意的能力。

<Myths and Facts>其他數據:

1、婦女和女孩是受害者的絕大多數:大約每 5 名婦女中有 1 人,或近 2200 萬,已在有生之年被強姦。*

2、男性和男孩也有風險:每 71 個男性中有 1 人,或近 160 萬,已在他們的有生之年被強姦。*

3、年輕人尤其有風險:大多數性侵犯受害者年齡在 16 歲到 24 歲之間。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報告說,80% 的女性受害者在她們 25 歲之前遭受性侵犯。*其中大學生特別容易受到傷害,每 5 個女性中有 1 人在大學期間被性侵犯。***

4、其他人群也有較高的性侵犯的風險,包括殘疾人和 LGBT 社區。*

5、絕大多數(近 98%)的肇事者是男性。*

關於應對強姦的誤解 

謊言二十四、存在一個「正確的方式」以應對強姦。

事實:由於強姦是危及生命的,而且每個強姦犯都有自己的作案模式,一個受害者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跟著她的本能和觀察確定強姦犯的任何線索。如果受害者能活著逃脫了,那就是她所能做的正確的事。

謊言二十五、如果一個女人真的不想受到性侵犯,她可以擊退她的攻擊者。

事實:在 1991 年,報告的強姦案中有 14% 涉及使用武器,74% 涉及體力壓制和 / 或武力威脅。即使攻擊者沒有攜帶武器,震驚和恐懼或感到被傷害威脅可以壓倒一個受害者。女性的體力通常比男性弱,而且沒有被教過如何自衛。此外,有些婦女不願意傷害他人,特別是如果罪犯是他們認識的人。(1991. The Orange County Rape Crisis Center)

謊言二十六、只要孩子記住遠離陌生人,他們就不會有被襲擊的危險。

事實:可悲的是,孩子們通常是被熟人性侵犯;一個家庭成員或其他照料他們的成人。兒童通常被強迫發生性行為,並因為被攻擊者以威脅或承諾、以及他們自己的內疚感控制,而保持沉默。


截圖來自《不再沉默》,「你必須要讓自己傷口癒合,讓自己繼續生活下去。」

有關受害者康復問題的錯誤認識 

謊言二十七、一個受害者不應該停留在強姦的記憶中。他應該「忘記」。

事實:這個建議通常來自那些比起受害者更關心自己的感情的人,所有的受害者都應該有權利向那些親近他們的人、有知識的專業人士談論她的遭遇。不被允許談論強姦的受害者從強姦中恢復更為困難。(推薦閱讀:從專線、法律到相關機構,性暴力求助資源大補帖

謊言二十八、真正受到性侵的人會歇斯底里。

事實:倖存者表現出對攻擊不同情緒反應:平靜,歇斯底里,大笑,憤怒,冷漠,震驚。每一個倖存者以不同方式應對她們的創傷。

謊言二十九、家庭成員的支持對受害者的恢復是必不可少的。

事實:一個受害者服務機構研究發現,家庭和朋友提供的情感和實際的支持並不一定會加速強姦受害者的恢復。然而,當受害者依賴的人表現出不支持或否定時,受害者面臨的是一個更長、更困難的恢復過程。這些消極的行為包括比起受害者更擔心自己,指責受害者,以敵對不友好的方式對待受害者,並視強姦為恥辱、要求受害者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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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言三十、強姦創傷綜合症是一個暫時的問題。大多數健康人會在一年內恢復到正常的機能狀態。

事實:從強姦中倖存可以使女人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力量,但強姦是一個改變生活的經歷。強姦對受害者的心理健康造成了毀滅性的影響,有近 1 / 3(31%)的強姦受害者會在他們生命的某個時間發展成強姦有關的創傷後應激障礙(rr-ptsd) 。超過 10% 的強姦受害者目前遭受 rr-ptsd。(國家受害者中心和犯罪受害者研究和治療中心)

其他事實:

1. 性侵犯的影響

性侵犯的受害者遭受各種各樣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問題,這些問題可以隨著他們的人生:包括抑鬱症,焦慮,慢性疼痛,糖尿病,性傳播疾病,飲食失調,創傷後應激障礙。比起非受害者,他們更有可能發生酒精和藥物濫用問題,而且試圖或考慮自殺。

2. 受害者可能會受到社會媒體的進一步傷害

通過媒體披露的細節可以使事件「病毒化」,儘管這是一個未經研究的問題,一些高調的性侵犯案件已經引起人們對這種相對新的問題的不安感。

 

特殊聚焦:校園性侵犯

1、每 5 名女性中有 1 人在大學期間遭到性侵犯。

2、校園性侵害的報導率也很低:平均只有 12% 的學生受害者向執法部門舉報。

3、大多數大學受害者受到他們認識的人的侵犯;聚會經常是這些犯罪的場所,許多受害者在醉酒、毒品、昏迷或其他行為的影響下被虐待。這就是所謂的「無行為能力的攻擊」。肇事者經常瞄準喪失行為能力的女性,有時偷偷地向他們的受害者提供毒品或酒精。在侵犯前喝酒的肇事者更容易相信女人喝酒表明她對性很感興趣。

(上面這段「其他事實」的數據來源在網頁的末尾有給出,感興趣的同學可以去找來看看。)

雅君說:

我寫了性侵的文章後,有讀者說,我看了第一部分就不想看了,因為覺得現實太殘酷了。可是,現實不會因為你的不想了解,就對你溫柔以待了啊。你要知道現實的運轉方式和邏輯,掌握足夠多的知識,學會如何有效保護自己和你愛的人啊。而不是想當然覺得危險都發生在別人身上。因為這個幻想靠不住啊。能靠得住的是你的心態、知識儲備、技能、體力等硬通貨啊。

知識儲備雖然無法幫你避免掉所有傷害,但起碼在傷害到來時,你能知道該如何應對和處理。

這次推送的次條我轉載了朋友佳妍寫的一篇關於愛滋病、HIV 和 HIV 阻斷藥物的科普文,希望大家去讀一下。真的,掌握知識就是掌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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