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邀請你同我們用不同的面向思考,性別的表現是否可多元且遊走於光譜之間,於愛情,我們是愛了對方的靈魂還是生理性別?

T 是我的同學,在畢業多年後的某次偶遇中,她身旁牽著一位同性伴侶。對我來說,那是頭一次目睹朋友在我面前出櫃的經驗。月初,我問她能否接受我的訪談,她答應的迅速,但得匿名。

見了面後,對於我的第一個問題:「作為一個同性戀,妳被異性告白會有什麼感覺?」她大笑說自己其實是雙性戀,讓我心下一驚:怎麼連自己朋友都這樣不了解?

推薦閱讀:性別二元以外的真實世界:懷抱差異讓世界更美

看似是個出師不利的開始,但她接著說在她看來,每個人都可能是雙性戀:「只是你還沒遇到那個對的人而已。」

「所以我就覺得這假設本來就不對啊,我的假設是全世界的人都是雙性戀,我認為處在天平的極端的人是很少的,大家都在那個光譜中間搖擺。」

「像我就不能接受那種肌肉很大很陽剛的類型,我比較喜歡娘一點的男生。所以我覺得對於人來說就是⋯⋯只有喜歡跟不喜歡,沒有男或女的問題。有些人你就會覺得只能跟他當朋友不能當伴侶之類的。所以你要去分男或女,異性戀同性戀,我覺得那只是社會給人的限制。」

我接著問:「所以對你來說談戀愛主要是回歸到人本身而不是性別的框架上面,不會因為有性別這個框架我就不能去喜歡這個人,或是這個人的特質吸引我但是因為這個性別框架我就不能喜歡他。就是不一定每個人都完全喜歡男性或完全喜歡女性,也有可能遇到那個對的人時,就不管他/她的性別是什麼?」

她點頭:「今天如果跟我告白,就是我跟他有沒有熟啊,我喜不喜歡這個人,而不是⋯⋯就算你是異性戀,如果今天有個女生莫名其妙跟你告白你也是會拒絕的啊,不會因為只要是女生跟你告白你就會答應,一定是因為這個人身上有什麼樣的特質是你喜歡的。無論異性戀或同性戀都一定這樣,也不是說同性戀跟同性戀告白他就一定會接受,同性戀也是會挑人的啊!」

我提出第二個問題——假如假如同性戀的性傾向一半是後天,一半是先天的,那是否會支持婚姻平權?

T 聽完,提起一個例子:「我上次看一個節目叫『 TA 們說』,裡面有一個女同志,是因為後天的關係變女同志,好像是小時候家裡有一些親戚的關係⋯⋯反正她就非常害怕男性。她心裡本來就有這創傷,難道你要強迫她去接受異性?她都已經那麼害怕了,然後她喜歡同性,那這樣很好啊⋯⋯」

推薦閱讀:同志運動路上必看的十部影片:我是女同志,我驕傲地活著

我有些猶豫地問:「但有人會說這樣同性戀會不會變多,是不是變相鼓勵同性戀?」

她聽了,邊思索邊慢慢的說:「我想想看......如果是這樣異性戀難道沒有問題嗎?因為這樣子很怪耶,我覺得很多異性戀應該⋯⋯我相信有部分也會是後天的吧?就是如果同性戀可以分成先天或後天,那我覺得異性戀也要分成先天跟後天。」

「如果你從小在某個環境長大,大家都跟你說女生怎樣怎樣,說不定你也會喜歡女生。所以我在想,只是因為我們太習慣異性戀是正常,所以我們沒想過異性戀也許有先天跟後天的,反而把問題指向同性戀先天跟後天這件事情。就像我第一題回答,我認為人都在光譜間遊走啊。所以也許異性戀只是因為大部分的教育,所以被大家推到天平的某一端。」

講到這裡,她突然有些生氣的說:「對,就是為什麼他不能獲得法律的保障?如果有一半人是後天,那先天的人你要怎麼辦?你要讓他們去死是不是?那這些人就是天生的啊那你要他們怎麼辦?對啊,可惡的假設!如果這些假設帶到其他議題上,大家就會覺得很奇怪啦。」

有些招架不住,我趕忙進入第三個問題——假設小孩需要在有父愛跟母愛的環境下成長,是否還是該支持婚姻平權呢?

「還是要啊。這題有點難,但難道其他人就不能給他愛嗎?親戚什麼的就不能給他愛嗎?我還想說就不要生小孩,我妹生小孩我來養就好啦,難道那個孩子會不健全嗎?我的意思是,我妹如果一輩子都做目前的工作但又要生小孩,那勢必會沒有時間照顧這孩子。那我可以幫她照顧啊,對不對?就是我也可以幫她去照顧這個孩子,但是我妹不可能不愛這孩子啊,難道這樣這小孩不會成長健全嗎?」

我說:「因為現在有人說同性婚姻可以,但不能收養小孩,因為小孩必須在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狀況下成長。」

推薦閱讀:如果世界上沒有同志,那會更冷酷而不是更和諧

T 沉吟半晌:「⋯⋯可是也還是有夫妻的個性也許是相似的呢?也許爸爸是一個非常娘的爸爸,媽媽也很娘,那這樣他們還是沒辦法給這孩子愛嗎?因為你定義的父愛跟母愛是什麼樣子?生理上的差異,不包括心理上?如果是心理上的話同性也可以啊,會有比較男性化的女生跟比較女性化的女生,如果他們結婚他們就可以收養這孩子啊。看你的父愛跟母愛的定義。如果是這樣的話同志一樣也可以收養孩子啊。」

我說:「但如果希望一定要有一男一女的話⋯⋯」

推薦閱讀:【羅毓嘉專文】親愛的柯市長:同志權益,豈止婚姻

T 看起來一臉混亂:「可是這樣更奇怪啊,所以只要生理上⋯⋯父愛跟母愛的定義就只是生理男跟生理女,是這樣嗎?如果定義是這樣我就沒辦法支持,因為它否決掉了所有可能性,我覺得人除了生理還有心理啊。比如說女性化的男生難道不能跟一個非常陽剛的男生組成一個家庭?然後他女性化的個性可以代表母愛,男性化的個性可以代表父愛。如果這是父愛跟母愛的定義的話,他們兩個憑什麼不能擁有一個孩子呢?但是照這假設,同性戀會有一部分人不能領養小孩,異性戀也同樣有一部分人是沒有資格領養小孩,對不對?如果最後我沒有跟我女朋友走下去,最後跟一個非常娘的男人結婚,我們兩個就不能擁有孩子耶?因為我們只能給他兩個母愛。」

而三個問題接連回答下來,T 點出了幾個非常有趣的現象——

其一,作為雙性戀,國家居然得根據她愛的是同性或異性而選擇給予或不給予婚姻上的保障。

其次,將父愛母愛定義為生理上雖已足夠荒謬,但即便定義為心理上的,也有可能無法在收養中排除掉同性戀,反而排除了部分的異性戀。

這讓我不得思考,如今的婚姻制度是不是正強迫著雙性戀只能與異性談戀愛,否則便施以不予保障的懲罰。但這難道沒有戕害雙性戀對於自己情感的自由意志嗎?不愛異性可以做為戕害他/她們的生存權益的理由嗎?

這些矛盾點,恰好是 T 以一名雙性戀的角色最能突顯的,現行婚姻制度的荒謬之處。她透過生命本身去理解到情感並非僅有一種,而是有著多元面貌後,展現給了我們真實的困境。

推薦閱讀:同志讓我成為更好的人:我是直同志,我就是他們

於是眾人各自獨特的生命本身,就證明了為何我們需要婚姻平權,因為——人民永遠需要一個更多元的社會來保障每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