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聽《鹽的代價》的作者派翠西亞.海史密斯創作故事的起心動念——撕下標籤,同志故事可以有更多版本。

文/《鹽的代價》作者派翠西亞.海史密斯

本書靈感來自一九四八年年底,當時我住在紐約,剛完成《火車怪客》,但《火車怪客》直到一九四九年才出版。那年的聖誕節前夕我有點沮喪,也很缺錢。為了賺錢,我到曼哈頓一家大型百貨公司擔任售貨小姐。那時正值聖誕購物潮,前後大約持續一個月。我記得我只做了兩個半星期。

那家百貨公司安排我到玩具部門的洋娃娃櫃檯。那裡販售著各式各樣的娃娃,貴的和便宜的都有,有的娃娃有真人頭髮,有的是假髮。娃娃的尺寸和衣服配件最為重要。有些小孩子身高還不及玻璃櫥櫃,猛拉著母親或父親往前看娃娃。最新款的娃娃會哭,眼睛會張會閉,有的還會用兩隻腳站著,當然也喜歡換衣服。這些娃娃陳列出來,令小孩子們目眩神迷。由於正值購物熱潮,我和四、五位年輕的售貨小姐站在長櫃檯的後方,從早上八點半到午餐休息時間都沒空坐下。然後呢?下午還是一樣。

有天早上,在噪音與交易的混亂中,走進來一個身穿皮草大衣的金髮女人。她走到娃娃櫃檯,臉上帶著不確定的表情(她該買娃娃還是其他東西?),心不在焉地把一雙手套往一隻手上拍。或許我注意到她的原因,是她獨自一人前來,也可能是因為貂皮大衣很稀少,也可能因為她一頭金髮散發出光芒。我拿給她看了兩、三個娃娃,她帶著深思熟慮的神情買下了一個。

我把她的名字和地址寫在收據上,這個娃娃要送貨到鄰近的州。整個交易沒什麼特別的,那個女人付完帳之後就離開了。但我腦中出現了奇怪、暈眩的感覺,幾乎要暈倒,同時精神又非常振奮,彷彿看到某種異象。

那天一如往常,我下班後回到我家,我一個人住。當晚上我構思出一個點子、一個情節、一個故事,全部都和穿著皮草大衣的優雅金髮女子有關。我用一般的書寫方法,在我那本筆記本或活頁冊上面寫下八頁文字。這就是《鹽的代價》的故事來源,原本的書名則是《卡蘿》。這個故事好像憑空從我筆下流洩而出:開始、中間、結尾。我大概只花了兩個小時的時間,或許更短一點。

隔天早上我的感覺更加奇怪,而且我發燒了。那天應該是禮拜天,原因是我記得早上搭地鐵出門看朋友。那個年代的禮拜六早上大家都得上班,整個禮拜六都處於聖誕節購物熱潮中。我記得我拉著地鐵吊帶時差點要暈倒,和我有約的朋友稍具醫學常識,我說我有噁心的感覺,而且早上洗澡時注意到腹部的皮膚長了小水泡,我朋友看了水泡一眼就說是「水痘」。

不幸的是,雖然我童年時期幾乎所有該得的病都得過了,唯獨沒得過水痘。那種病對成人來說並不好過,體溫上升到華氏一百零四度好幾天。更糟的是,我的臉、身體、上臂甚至是耳朵和鼻孔,都覆蓋著、排列著膿包。不但會癢,還會破裂。我也不能在睡覺時盡情抓水泡,否則會形成疤痕和凹洞。有一個月的時間裡,我身上帶著會流血的斑點,每個人都可以在我的臉上看見斑點,看起來像是被排球或空氣手槍的子彈打到。

禮拜一,我通知百貨公司說我不能回去上班了。我一定是在上班的時候,被某個流鼻涕的小孩子把細菌傳給我。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次遭遇也是一本書的種子:發燒會刺激想像力。我並沒有立刻著手寫這本書,因為我喜歡把腦裡的點子醞釀好幾個禮拜才動手。還有,《火車怪客》出版後不久,立刻就賣給了導演希區考克,他要把小說拍成電影。我的出版商和經紀人都說:「再寫一本同樣類型的書,才可以進一步增進名聲⋯⋯」什麼樣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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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怪客》是由當時還叫做哈潑的出版社推出,歸類於「哈潑懸疑小說」之下,所以一夜之間我成了「懸疑」作家。但在我心中,《火車怪客》不應該歸類,它只是單純的一部小說,故事有趣。假設我寫了一本女同性戀關係的小說,那我就會被貼上女同性戀書籍作家的標籤嗎?有可能,即便我這輩子再也沒有靈感寫下一本類似的書,我還是可能被歸類為同性戀小說作家。所以我決定替這本書另取一個書名。到了一九五一年,這部作品完成了。整整有十個月的時間裡,我一直惦念著這本書,甚至不能動筆再寫其他的作品了。不過基於商業理由的考量,似乎再寫一本「懸疑」書籍才是明智之舉。

哈潑公司不肯出版《鹽的代價》,所以我必須找另一家美國出版商。真是遺憾,因為我非常不願意更換出版商。《鹽的代價》於一九五二年以精裝本的面貌問世,獲得一些嚴肅且可敬的評論,但真正的成功來自於一年後的平裝本,銷售了近一百萬冊,當然讀者的人數更遠遠超過這個數目。書迷如雪片般湧來的信,寄來給作家克萊兒.摩根,由平裝本出版社轉交。我記得連續好幾個月的時間,每個禮拜會有好幾次收到一個大信封,裡面裝著十封或十五封的讀者來信。很多信是我親手回的,但是我又沒有複寫信紙,所以也無法全部回答讀者的來函。我也從未使用過複寫信紙。

書中年輕的主人翁特芮絲,看來像一朵萎縮的紫羅蘭,但那個年代的同性戀酒吧還只是曼哈頓某處的暗門。想去這些酒吧的人會先在最接近該地點的地鐵站前一站或後一站下車,以免有人懷疑他們是同性戀者。

《鹽的代價》的吸引力在於,對書中兩個主角來說,結局是快樂的,或者說她們想要共組未來。這本書還沒問世之前,美國小說中的男同性戀或女同性戀者必須為自己的離經叛道付出代 價,不是割腕、跳水自殺,就是變成異性戀(書上是這麼說的),或者墜入孤獨、悲慘而且與世隔絕這種等同於地獄的沮喪境地。

好多讀者來信裡面都附有這樣的訊息:「您的書是這種主題的作品裡面,第一個有快樂結局的!我們這種人,並不是一定得自殺不可,我們有很多人都過得很好。」還有其他人說:「謝謝您寫出這樣的故事,有點像我自己的故事⋯⋯」另外有人說:「我今年十八歲,住在一個小鎮裡,覺得很寂寞,因為我無法跟任何人訴說⋯⋯」

有時我會回信建議來信的人搬到大一點的城市,才可以遇到比較多的人。就我印象所及,男人的來信和女人一樣多,我認為對我的書來說這是個好現象。結果證明我的看法正確。多年以來,一直有讀者就這本書來函,即使到現在,有個讀者每年還是會寄一、兩封信過來。這本書,是我極為獨特的創作。我的下一本書叫做《闖禍者》,希望不要因此又被貼上標籤了。喜歡貼標籤的是美國的出版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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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翠西亞.海史密斯

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四日